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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牡丹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报告

《菏泽市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1年8月19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并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依法规范我区养犬行为,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管理长效机制。牡丹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稿,2022年3月15日牡丹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意见。根据工作目标,我区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深化普法、强化执法,规范管理、优化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条例实施半年来,我区在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依法规范养犬行为等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了养犬管理领导机构,下设养犬管理办公室。《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公安、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城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细化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形成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养犬管理办公室经过大量走访和实地考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着最大化方便群众的原则,最终确定在牡丹区范围内设立了13处注册,登记,免疫等一站式服务网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城市综合执法局也按照分工, 在公园、广场主要入口设立了标识、标牌,依法管理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

(二)是加强了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制作宣传页,在社区、街道设置宣传板、悬挂条幅,曝光大型犬、烈性犬伤人案件,普及养犬管理法律法规和犬只的饲养常识等,努力营造依法、规范、文明养犬的氛围。针对部分动物保护人士质疑留置的无主犬、弃养犬、流浪犬被虐待的问题,专门安排动物保护人士参观临时犬留置所,详细讲解犬留置检验、饲养的流程,努力消除各种疑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加大了违规养犬整治力度。定期召开养犬管理工作推进会。按照合法、高效、便民原则,在牡丹区重点管理区内的13个宠物点设立了办证点,通过采取入户摸底调查,实行预约服务和年检电话提示等措施, 推动养犬许可证和年检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加大遛犬集中时间段、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依法收缴违规犬,及时捕获弃养犬、无主犬、流浪犬。以举报核查环节为切入点, 在公安、综合执法、畜牧兽医等部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通过快速反应,及时受理和处置犬害问题。将人性化管理融入执法活动中,对犬只扰民、违规遛犬等较轻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对饲养禁养犬、一户养多犬的,劝其转移到非重点管理区饲养;对劝阻无效的,依法稳妥处理。截止目前,牡丹区累计办理犬证400余个,抓捕流浪犬只100余只。

二、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宣传力度还需加大,群众依法、规范、文明养犬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养犬人对《条例》中规范养犬的相关规定不清楚,对违规养犬,饲养禁养犬,以及狂犬病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少数养犬人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淡薄,对政府职能部门与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处罚还有抵触情绪,依法、规范、文明养犬的公序良俗尚未完全形成。

(二)是养犬管理服务保障措施有待完善,犬只免疫率、办证率还需进一步提高。我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收费制度后,部分养犬人不理解。有的认为收费过高,既不办证、也不年检。有的认为养犬是个人行为,不需要政府部门管理。有的一户养多犬,只办理一个犬证。也有低保户或空巢老人,由于经济条件差,不愿意办证。另外,牡丹区13处一站式服务办证网点,有的犬注射疫苗后不主动办证,造成了办证数量较低。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条例》家喻户晓。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通过车载录音播报,发放宣传页、在醒目位置张贴文明养犬的公告等方式,普及犬的卫生防疫、疫病控制等安全常识,宣传大型犬、烈性犬的治安隐患和狂犬病的极端危害,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尽可能地赢得养犬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尽可能的开展养犬管理先进典型、文明养犬人、最可爱的伴侣犬评比活动等,营造“人人参与养犬管理、公众监督《条例》执行、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使守法、规范、文明养犬变成社会共识。

(二)要坚持多措并举,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从保护养犬人和非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养犬行为不侵犯他人和公众利益出发,坚持常态管理和集中整治、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查处公共场所遛犬、不及时清理犬粪、饲养禁养犬等行为。要严格宠物医院和用品商店、宠物交易市场的管理,防止超范围经营犬只,从源头上杜绝禁养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尽可能减少犬害发生。

(三)要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以捕捉流浪无主犬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力争“扫清”街头路面流浪犬无主犬。加大公园、广场和街头路面的巡查力度,及时劝阻制止各类不文明的溜犬行为,对屡教不改的违规养主有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继续加大无主犬、流浪犬的清理捕捉收容力度,并对随意放养的犬只按无主犬、流浪犬进行捕捉收容。第一时间处理好群众的举报投诉,既达到社会效果又达到法律效果,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秩序,为建设“幸福菏泽”、“和谐菏泽”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牡丹区养犬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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