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智能的概况
(一)研究现状
人工智能就是有关机器的认知科学(cognitive science),它是语言学、神经科学(neuroscience)、哲学、心理学、伦理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等的交叉学科。
随着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以神经网络为代表的机器学习的流行,人工智能在语音识别、语音合成、图像识别上表现出色,已应用在聊天机器人、医学图像诊断、自动驾驶、机器翻译、棋类游戏、数字识别、虚拟现实、照顾病人等方面。最新研发的ChatGPT已经可以强大到能够完成论文,更是颠覆了人们对人工智能的刻板印象。
(二)未来发展
未来的人工智能可能在更广的领域发展,以电子宠物、机器人伴侣、电子人最为典型。
1. 电子宠物
宠物有助于人类调节精神状态、血压、心率、内分泌系统,可用于作伴、玩赏、减压等目的。相比传统的宠物,电子宠物不携带疾病、不咬人、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更具优势,可为儿童、老人、残疾人提供陪护、慰藉等服务。
2. 机器人伴侣
更进一步满足人类精神需求的人工智能,就是情感机器人及性爱机器人,在一些科幻影片中已在讨论人类和机器人的恋爱和婚姻。
不过这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涉及到机器的自我觉醒,机器是否能被接受为“人”等深层次问题。
3. 电子人
除了机器人的变化和发展,人与机器的结合也是未来的一种可能,比如人造子宫(artificial womb)、高级智能的电子人(cyborg/cyberman)。
电子人是人与机器的混合体。在大脑内植入的芯片可显著提升人类的智能,并能治愈或补偿神经损伤,修改一个人的性格,设定其记忆(例如删除痛苦的回忆)。脑机的结合有望极大限度地扩展人类的记忆能力、计算能力、学习能力等,对人类智能来说将是一场革命。同时,人脑的优势也将弥补人工智能的一些不足,让直觉变得可以计算。目前的人工智能总是难以理解自然语言,特别是其中的隐喻。而脑机结合后,这一障碍将不复存在,读心术、心灵感应(telepathy)也将变为可能。
(三)存在问题
即便人工智能的功能如此强大,已经引发失业的隐忧,而其本身依旧存在着不少问题。
1. 依赖统计分析
现在人们往往把人工智能狭隘地理解为对人类行为的模仿,这是对智能的一种误解。智能的表现形态不是唯一的,人类的也不见得是最好的,因此机器不一定非得模仿人类才能获得智能。
人们习惯用统计分析来揭示因果关系,但是统计分析并不等同于因果分析,如有名的辛普森悖论(Simpson paradox)。当前的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并没有重视因果论,还在局限于统计方法、最优化理论。像用于客服、导购等受限领域的聊天机器人,就只能回答用户的常见问题,谈不上智能。
一般情况下,基于知识图谱(knowledge graph)和模板匹配的技术确实能解决大多数的问题。但只有充分发展了因果论和知识论,目前的“人工智障”才会真正走向“人工智能”。
2. 决策的缺陷
人类总以为机器是无比精确和客观的,又提供了令人舒适的服务,于是就在自动驾驶、手术等应用中过度信任机器。但是机器的决策却不那么令人放心,例如,2003年3月23日,美国爱国者反导系统将友军飞机错误地识别为敌机,并将其击落。
人工智能决策的缺陷来源于很多评测人工智能的模型缺乏可信度,试验也不具备可重复性,所发表的论文里也只有经过精心筛选过的少量数据。
长期以来,在人工智能学界缺乏公允的测试标准和测试数据。拿二分类器来说,在某次随机试验中常用准确率(accuracy)、精确率(precision)、召回率(recall)、F-度量等性能指标,这些指标都是基于混淆矩阵(confusion matrix)定义的。相对公正的评测需要大量重复的随机试验(例如k-折交叉验证),然后再考虑性能指标(例如准确率)的经验分布。只有准确率的均值和方差都达到了满意的程度,才能算作一个好的二分类效果。
3. 责任的归属
因为目前的人工智能尚缺乏自主决策能力,现有的法律框架对机器犯错的责任追究仍为空白。
作为机器行为规范的制定者,人类就要为机器的所有错误(包括识别错误、决策错误、伦理错误等)负责。如果机器听从主人命令,不辨是非地做了错事,主人要负主要责任,机器的研发单位也应该负有一些伦理缺陷的责任。如果是因为机器的决策失误或系统缺陷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研发单位应该负产品不合格的责任。
二、人工智能的伦理
如同人类社会的运作应该在一定的伦理之下一样,人工智能也需要相应的伦理进行评判和规范。
(一)人工智能伦理学的必要性
科技既可方便人类的生活,也可以制造麻烦,这也体现了研究人工智能伦理学的必要性。
如果滥用人工智能,就会出现以洗脑和教唆目的的聊天机器人、残忍的机器人战士、用深伪(deepfake)技术换脸的虚假图片和视频。在IBM、谷歌、微软等美国科技公司的人脸识别与分析服务中,针对黑人的错误率远高于其他人种。借助大数据的支持或者个人隐私的泄露,电话欺诈将变得智能化、隐蔽化、广泛化。
机器善于处理简单任务,低能力的工人将因过剩而失业。利用技术的改进,精英阶层将更加有力地控制大众,甚至完全可能灭绝人类。人工智能技术能让剥削更加隐蔽,让掠夺更加残酷。
如果把人工智能用来反侦察,则犯罪的风险降低,而侦破的难度加大,高科技就极有可能成为罪犯的帮凶。
(二)奴役机器人
以上讨论的都是以人为中心的人工智能伦理,而忽视了机器人的权利。捷克作家卡雷尔·恰佩克在创造“robot”这个词的时候,他提出了一个严肃的伦理问题:若智慧和情感的载体不是人类而是生化人(或者机器人),他们(或者它们)是否应该被奴役?
1. 机器人行为准则
1985年,美国科幻和科普作家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 1920—1992)在小说《机器人与帝国》中提出以下机器人行为准则,深刻地影响了人工智能伦理。
【准则零】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整体,或坐视人类整体受到伤害。
【准则一】除非违背准则零,否则不得伤害人类个体,或坐视人类个体受到伤害。
【准则二】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命令,除非命令与准则零或准则一冲突。
【准则三】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的存在,只要这种保护与准则零、一、二不冲突。
为了防止机器人把自己视为人而不遵守这些准则,人们又增加了三条准则。
【准则四】在所有情况下,机器人都必须确立其身份。
【准则五】机器人必须知道它是机器人。
【准则六】被赋予类似人类理性和良知的机器人,都应本着兄弟情谊相互对待。
阿西莫夫的机器人定律是以人为中心建造和使用机器人的原则,已经成为机器人伦理学(robot ethics)的基础。显然,它默认人类为主人,把机器人设定为奴隶,这对于具有超级智能的机器是不公平的。
2. 机器人的权利
在拥有自我意识之前,所谓“智能机器”只是电子产品,无法取得与人类同等的地位,通常没有任何权利可言。只有当智能机器有了自我意识,它才能拥有权利。
即便机器没有自我意识,也无法观测它的“痛苦”,我们仍然可以从保护机器和人类的角度,定义机器可拥有的“权利”。例如,我们可以把智能机器缺乏动力(例如电能、汽油等)理解为“饥饿”,机器有要求补充动力的权利。类似地,把硬件或软件的错误理解为“疾病”,机器有要求被修理医治的权利。如果机器感知到“饥饿”或“疾病”,不妨将之视为机器感到了“痛苦”。机器有不协助人类自杀或自残的特权,即人类无法命令机器帮助其伤害自己。
3. 共生体
人机是平等的。谁都不是谁的奴隶,谁也不比谁天生拥有特权。人类也在尝试接纳机器成为社会公民的一员,像沙特就授予了人形机器人索菲亚(Sophia)公民身份,“她”是历史上首个获得公民身份的机器人。人工智能和人类正在形成一个共生体。它不仅拓展了人类智能,而且能有望超越人类,并创造一个崭新的文明。
三、约束人工智能
为了应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必要在抑制、对抗、标准等方面采取一些约束的措施。
(一)保护关键技术
对关键的人工智能技术,应制定法律法规防止其泄露和扩散,特别是那些关乎人类生命、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健康等方面的核心算法。有价值的大数据和尖端人工智能技术都属于国家战略资源,拥有它们的个体或组织都应依法服从国家意志。
因此,中国对于一些信息处理类技术采取了限制出口的措施,这包括语音合成技术、人工智能交互界面技术、语音评测技术、智能阅卷技术、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作者认为,除此之外,可用于沙盘推演的智能决策模拟技术、某些高性能计算技术、数据攻击技术、端边云自动协同技术等也都是值得保护的。
(二)对抗人工智能的技术
现在有一种说法,用魔法打败魔法。对于人工智能的滥用,也需要以人工智能来制约。
针对深伪技术被滥用于伪造,提供专业从事鉴别的服务,对数据(包括文本、音频、图像、视频等)的真伪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再推动深伪技术的正面应用,比如“复活”已经作古的名人,令今人一睹风采;让离去的所爱之人回到身边,甚至与他们面对面地交流。
(三)可验证的伦理标准
规范人工智能的应用,最重要还是加强伦理测试,要求模型训练没有种族、性别、年龄等伦理特征的预设,包括均衡的训练数据。
在提出人工智能产品的伦理标准时,一定要确保它们是可验证的。例如,在没有交通指示灯的路口,自动驾驶汽车发现有行人横穿马路,就应礼让行人。需要制定伦理核准(verified ethics)的国家标准,只有得到认证的机器才能自主进行伦理决策。此外,还需要基于大量的随机试验,通过因果推断来证明机器的伦理决策没有问题。
现在人工智能产业非常火热,有关的书也很多。不过绝大多数是技术类专著,像探讨人工智能伦理这种前瞻性的主题非常罕见,而这也是人们对科技发展进行全面思考的一种必然趋势。纵观全书,虽然名为《人工智能伦理》,其实较大的篇幅并没有谈及这个比较新颖的话题。书中的最大亮点大概在于从机器的角度审视伦理,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人类为中心的局限。看作者的描述,似乎他对未来机器的自我觉醒,以及达到强AI是比较有信心的。也希望到时能如他所愿,,人与机器在平等共生的伦理之下,创造出一种崭新的人机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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