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饲养宠物已经成为不少家庭生活的重要部分,宠物给人们带来了精神慰藉,但同时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也成了频发现象。根据宜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仅是市区范围2021年度就有超过三千人次因宠物致伤注射狂犬疫苗,2022年至今更是已经达到了两千人次。
那么,饲养宠物致人损害,
动物饲养人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一、饲养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居民家中饲养的宠物、动物园中的动物均属于饲养的动物,临时收留(建立饲养状态)的流浪猫、狗等也是饲养的动物。当动物由于遗弃、逃逸等逐渐长期离开饲养人的控制,最终远离人类生产、生活,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饲养动物。
饲养的实质是特定人在事实上承担起对自己饲养动物这类潜在危险源的作为义务。
二、紧栓牵引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饲养人对饲养的动物负有监督的作为义务,应当预见和避免动物致害。饲养人在客观上能履行但未履行积极监督的作为义务,导致动物致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损害结果通常包含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三种,一般结合个案中侵权行为在损害结果形成过程中的原因比例认定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若饲养人或管理人未依法采取安全措施的,也只可减轻责任,而不能不承担责任。
因此,在带宠物出门时,一定要注意拴好牵引绳!
三、挑衅惹怒,过错难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被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需自行承担部分甚至全部责任;第三人因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而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一定要注意不要挑逗、击打、未经允许接触动物或毁坏警戒设施、安全设施等。特别是儿童对动物可能缺乏戒心或是不知轻重,极可能在不经意间引发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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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示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饲养人应当规范自身的饲养行为,主动做好宠物的登记、防疫,带宠物出门时做到牵绳、清理粪便,必要时给宠物佩戴嘴套。
要想避免宠物致害,不仅靠饲养人自觉约束宠物,更需要大家相互体谅、换位思考,相互避让、不主动挑逗甚至攻击宠物也十分重要!
若是被动物抓伤、咬伤,一定要第一时间清洗伤口,并及时注射狂犬疫苗,千万不要因为嫌麻烦、图省钱为自己的健康留下隐患!
发布:宜城市人民法院
供稿:姜雨佳
原标题:《宠物致害,饲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