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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宠物狗买卖起纠纷,法官调解助维权

养宠物本来是件开心事

可查某前段时间购买宠物狗的经历

却让他亏了钱,没了狗还堵了心

无奈之下

只好求助到爱民区法院

今年8月,查某花了800元在某宠物店购买了一只白色比熊幼犬,但该犬在买回家的第二天,就开始上吐下泻,查某赶紧将其送到宠物医院进行治疗。检查后,医生告诉查某,该犬感染了“细小病毒”和“冠状病毒”,并告知“细小病毒”具有4-15天潜伏期。犬只虽然经过积极治疗,但最终还是死亡了,这让查某有些气愤,认为该犬在其购买前就已感染病毒,于是找到宠物店讨要说法。因双方协商无果,查某将宠物店诉至爱民区法院,要求店家退回购买犬只所花的800元钱,以及为犬治疗所花的医疗费840元。

立案后,由于此案标的不大,办案法官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找双方了解案情。沟通过程中,宠物店负责人表示在出售该犬时曾声明,可以免费为所售犬只提供病毒检测,如果不进行检测,犬只一经售出,出现问题,店里概不负责。由于原告未对所购买的犬只进行检测,无法证明其在出售前患有疾病,故宠物店不同意进行退款、赔偿。而原告则认为宠物店在出售犬只时,应当对其健康状况承担质量保证,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在耐心倾听原、被告的意见后,办案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释法析理,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均表示会各退一步,查某放弃了主张医药费的诉求,宠物店也表示会赔偿给原告一只健康的比熊犬。可是问题又来了,由于原告又在其他地方购买了一只宠物犬,故提出不想要比熊犬,想要赔偿款的请求。为尽快化解矛盾,法官又进行协调,找到愿意购买宠物店打算赔偿给原告犬只的第三方。犬只售出后,宠物店将售卖该犬所得全额赔偿给了原告,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不断升温的宠物热

和不断扩大的宠物行业消费市场

催生了不少市场乱象

铲屎官们在进行宠物消费时

一定要擦亮双眼

不论线上、线下购买

都要选择信誉度高

交易过程透明

有明确售后保障的正规商家

进行交易

避免出现不必要纠纷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宠物狗买卖起纠纷,法官调解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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