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获悉,为了加强对放心肉生产源头的控制,本市从10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动物检疫强制报检制度,动物、动物产品在出售或者调出离开产地前,必须向防疫机构提出报检。此外,10类场所必须经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从10月1日起,全市动物检疫报检点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检,有报必记。对于应当报检而未报检的单位和个人,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本市以下10类场所必须经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饲养场,种公畜站和胚胎生产场所,孵化厂,屠宰场(厂、点)和肉类联合加工厂,动物储运、中转、交易场所,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场所,原毛、生皮、骨、角加工场所,各类动物隔离饲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保存使用场所。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相关知识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制度 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制度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将建立栖息地制度、拓宽收容救护渠道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就《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希望OL》10月1日起将开始终身免费
北京10月实行新条例:宠物狗未强制免疫将被罚千元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10月1日起,这32种犬禁养!
宠物猫狗入境有新规:5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宠物将免于30天隔离检疫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规定我国将建立官方兽医制度
网址: 北京10月1日起将实行动物检疫强制报检制度 https://m.mcbbbk.com/newsview872675.html
上一篇: 动物检疫 |
下一篇: 入境宠物应当隔离检疫( )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