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 for Special MedicalPurposes,缩写为SMP)(简称特医食品)顾名思义是一类用于特殊医疗辅助的功能性食品,它的受用人群包括:孕妇、老年人、进食障碍患者、肠胃功能紊乱患者和代谢混乱的特殊人群。
随着人们饮食结构的改变、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全球环境的不断恶化,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慢性病及患者数量在急剧上升,全球范围内疾病患者因营养得不到充足的补充而“饿死”的也不在少数。并且,全球性人口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地加深。
据统计,日本早在1995年就进入了老年社会,其老年人占比超过14% ;而到2007年,日本老年人占比已经超过了21%,进入了超老年社会。老年人机体代谢能力的衰退将会引起食欲下降、咀嚼吞咽能力下降、唾液及消化液分泌量减少、肠道功能下降、味觉敏感度降低、活动功能减弱等一系列的问题。
这些疾病或者慢性病患者在生理机能以及营养需求上跟普通人群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换言之,普通的食品不能够满足这些人群的营养需求。如何保障某些疾病患者或者特殊健康状况人群的营养需求成为全球范围内探讨和研究的共同话题。由此称特医食品应运而生。
1957年世界上诞生了第一个“特医食品”。该产品是由美国FDA批准的针对具有先天性氨基酸代谢缺陷的苯丙酮尿症的婴儿研发的“膳食治疗药物”。可以说,特医食品是从婴幼儿开始的。1973年,第一个成人全营养配方食品问世。1988年第一个成人疾病配方食品问世。
现阶段,我国对特医食品的研究文献大致有三类:第一类为对特医食品的概念及技术的解析,及我国特医食品市场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二类为我国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与国外经验启示;第三类为临床试验和对特殊人群或原料的研究。
我国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分类,见图1。
广义上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大分类中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针对1 岁以上人群)和婴幼儿食品中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针对0月~12 月婴儿)。按照不同的临床需要和特定人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三类。
我国特医食品的发展在2013 年以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 2013 年之后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的主要法律规范发布时间为时间轴见图2。
随着大健康时代的到来,人们更愿意把钱花到健康上来,这也成为一种共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作为一种肠内营养制剂,更适宜患者自然饮食的过程,并且更加符合人民生理状态的需。随着国家法规的不断健全以及健康中国纲领的指导,特医食品的发展迎来了良好的契机。
本文作者:博普智库作者-未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