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蔡扬华
近年来,随着宠物饲养的普及,宠物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这类纠纷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也给宠物主人带来了法律和经济上的压力。23日记者获悉,鲤城法院近日办结了一起因宠物犬伤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被宠物狗咬伤后,索赔无果起诉至法院
王某携带宠物犬至某公司办理业务时,犬只突然咬伤该公司员工张某,致其左小腿受伤。事后,张某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断为三级暴露伤,并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共支付医疗费用2972.75元。因双方协商赔偿金额未果,张某便将王某起诉至鲤城法院。
宠物主人对法院判赔金额存疑上诉,法官耐心释疑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均未成功。承办法官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3567.25元。得知判决结果后,王某对判决书认定的医疗费、误工费存有异议,准备提出上诉。
为化解王某的疑惑,承办法官在判后答疑过程中,通过逐条释明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条款及裁判依据,系统阐释侵权责任认定标准,最终消除了王某的法律认知误区。王某当场撤回了上诉,并支付赔偿款3567.25元,实现案结事了。
鲤城法院坚持将判后答疑与矛盾化解相结合,通过“释法—答疑—促履”三步工作法,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又推动生效判决得到主动履行。
编辑: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