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01
饲养宠物咬伤他人 饲养者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2018年2月7日,原告孙女士到被告白先生的养殖场买羊,被养殖场内的狗咬伤腿部。原告经治疗后出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12640.00元;被告称自己除养羊以外,还承包了该养殖场的一部分场地养牛,狗是在养牛场护院的。原告未经其同意擅自靠近养牛的场地,原告自身具有过错,不同意对孙女士进行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白先生赔偿原告孙女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2000.00元。
要点提示
《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被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因此不能减轻被告作为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案例 02
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饲养者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原告刘先生与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2017年9月12日,刘先生路过被告张某家门口时,被其饲养的狗咬伤。当时被告张某家的狗拴在路旁的一棵树上,但因狗链过长,刘先生躲避不及被狗咬伤。刘先生随后注射了狂犬疫苗花费1593元,因协商无果,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最终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1593元的诉讼请求。
要点提示:
《侵权责任法》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一般人而言,宠物本身的危险具有不可预见性。宠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对所饲养或管理的宠物负有严格的看管义务。本案中,被告长期将其所饲养的宠物,放置在属于公共空间的路边,实际上属于放任了损害的发生。系绳过长,未能有效避免潜在的危险,因此在发生宠物侵权时,饲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03
违法饲养烈性犬 咬伤路人要赔偿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5日,原告陈某送孩子上学,途中被康某饲养的藏獒追赶咬伤,原告陈某在躲避中摔倒,脑部着地。陈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1.脑外伤神经反应,2.头皮血肿,3.犬咬伤III级。原告陈某认为康某未尽到饲养人的管理职责,要求康某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9780.00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康某赔偿原告陈某共计18500元。
要点提示
《侵权责任法》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北京市公安行政管理部门与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东城区、西城区等为重点管理区,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在一般管理区,对于烈性犬或大型犬只能圈养或栓养,不得出户遛犬。烈性犬,如獒犬(藏獒)、大白熊犬,大型犬指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类。
本案中,被告携带饲养的藏獒到户外遛弯,违反了法律规定,故被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04
为躲避宠物受伤 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23日晚,原告石某在村里骑电动车时,被忠某家饲养的狗追赶,致使石某不慎摔倒。经医生诊断为,锁骨中段骨折,经鉴定构成伤残。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忠某赔偿原告石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3075.00元。
提示要点
因饲养的宠物大声吠叫、奔跑或其他行为等,非直接攻击造成他人受侵害的,致使被侵权人受惊吓后摔倒受伤或者疾病发作,或使被侵权人受到惊吓而出现心理恐惧,并因此诱发其他损害的,这类损害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中所称的“造成他人损害”的范围之内,被告也需进行赔偿。
案例 05
因宠物未拴绳 引发两个家庭的悲剧
基本案情
据《东方网·纵相新闻》报道,2018年8月23日晚,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一小区内,周女士取快递时被小区的狗吼叫,于是周女士电话叫来父亲,不远处宠物的主人小张及其母亲也赶了过来。
随后,两家人发生了争吵,吵架过程中,小张将周女士的父亲打倒在地并致其身亡。目前,小张已因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提示要点
因为宠物引发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已经不是首例,但是因为宠物引发的人身伤害甚至身亡事件,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周女士的父亲,因为争吵丧失了生命,而小张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饲养宠物无论是让其为自己“看家护院”,还是让它作为自己的陪伴,本无可厚非。但是,应当合法、文明饲养,给宠物系一条狗链、给他人说一声道歉,给自己一份安心、给别人一份放心。文明饲养、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相关知识
涉宠物侵权案件情况及5个典型案例
北京西城法院通报涉宠物犬侵权纠纷典型案例
昌平法院通报涉宠物纠纷典型案例
涉宠物犬侵权纠纷典型案例|审判研究ilawtalk
依法文明养宠,共建和谐社区,昌平法院通报涉宠物纠纷典型案例
依法文明养宠,共建和谐社区,昌平法院通报涉宠物纠纷典型案例 — 新京报
近三年,北京三中院审结各类涉宠物纠纷40余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
北京三中院发布涉宠物纠纷典型案例 猫咖小猫咬伤儿童消费者未事先提示风险被判担责
网址: 涉宠物侵权案件情况及5个典型案例 https://m.mcbbbk.com/newsview194283.html
上一篇: 宠物法律纠纷案例 2|流浪猫伤人 |
下一篇: 幼儿园宠物爱心学习:小动物关爱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