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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养育孩子过程中,奖励和惩罚是我们频繁遇到的情况,奖惩如果用的不好,会伤己伤人,真可谓是养育孩子的过程都是一个督促家长内在成长成熟的过程,这篇文章值得反复读,有很多要点需要我们带着反思在养育中前行。
”
欢喜地做,爱自己所做的,这种心情态度是在工作与学习过程中最美好的动力,这样的时刻,人完全“融入”自己所做的事情之中,相对地,奖励与惩罚以一种特别的方式锻炼我们的意志。
然而谁不倾向返回经验快乐的情景,而逃避不快乐的经验?
基于人类对奖惩的本能反应,儿童将更难掌握奖惩的概念,因此,通过奖惩,将促使儿童形成依赖他人正负面评论;这不符合自由意志教育的原则。
如果您要培养孩子成为自由的个体,就需要有不同的方法。
将“ 行动自由”放在心上,仔细地观察孩子的活动,您的孩子是否有足够的活动机会?无论多小的活动,基础都是发自内心的动机,而且是孩子为了自己的经验的有意义的连接?你是否为他立下典范,提供他喜欢而且是必要的模仿活动?
斯坦纳经常强调,真正的自由及自发性的行动是那些出于“爱”的行动。出于惧怕或期待奖赏而达成的行动是依赖的行为。只有当儿童学会采取一己的主动性,最重要的是“爱他们所做”,才有可能发展行动的自由。
处罚与奖励
当一个孩子突然冲撞父母所设的限制,他意图反叛,而且对抗大人时,他感受到不和谐,他的自我经验着剧烈的痛苦。相对地,如果父母只是观看,允许孩子的冲动活跃地发挥出来,或者父母偶尔允许孩子做一些平时禁止的事,孩子的意志可以自由的发展,孩子会很快乐。
因为他“为其所欲为”,他的“意志”得到了认同。妥协、禁止、承诺、请求合作、转移注意力或威吓孩子——从处罚到奖励,大人有着许多方式可以尝试去影响儿童的行为。而这些范围也存在着许多反思的空间。
身为父母或者教师,我们如何学习在这个范围做出对孩子最好的考量?
我们通过以下的问题和范例帮助大家澄清此议题:
我的孩子偷我的东西。(四岁)
他太具侵略性了,我的手已经失控好几次,我曾赏过他巴掌。我那样做,在情绪、心灵上,会伤害到他呢?(两岁半)
我的一个五岁孩子,像他哥哥一样很肯定地说:“那不是我做的!”但我完全知道他说谎,我该怎么办?
我认为我们应该每天至少赞美或奖赏孩子一次,以加强他们的自我价值感。
我的14岁少年毫无顾忌地将音响开到最大声。
他为什么不帮忙做一点家事?他的东西都到处乱放,我做错了什么吗?(13岁)
他变得很懒散而且对什么都没兴趣,我该怎么办呢?(15岁)
他很生气,所以把窗户的玻璃打破了。(八岁)
我告诉过他不要碰我喜欢的花瓶,但他不听劝阻,硬拿,结果一个漂亮的花瓶就被打破了。(三岁)
我已经很大声地喊了两次吃饭,但还是有一个孩子没到餐桌来。
我们家一直都有足够分量的甜点给每个人,但还是常常为了甜点争吵!
这些是我们在儿童门诊中,经常从家长那里听到的不同种类的规范议题,他们问:“ 我们该如何根据实际情况与孩子的年龄需求,做正确处理呢?”
无论在孩子或成人之间,冲突意念在所难免,谁可以说谁该做什么?谁该听谁的?谁有这个“权力”?这些都是现代生活中最敏感的问题。
在这个讲求平等与共同参与的时代,我们变得越来越察觉个人自由与自我决定的需求。然而生活仍然充满局限、困难的工作与必要性等。
个人在社会里行驶职责——无论是在家庭、职场、游戏区或闲暇之时——我们都必须在社会接受的方式里拿捏我们的意图或行动。
如何不以表面行为作为奖赏或斥责的条件,而以孩子发自内心意愿的动力展现自己?最重要的是,让孩子自己欢喜的做、快乐的参与, 并带着感激与认同工作价值的心情参与活动。
处罚的例子
学龄前幼儿
当一个三岁儿童不小心打破了妈妈心爱的花瓶,他应该学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经验事情的后果:看到妈妈的伤心,看着妈妈收拾碎片,清除掉混乱。因为这个年纪的模仿能力很强,他也会感受到她的忧伤。
但妈妈需要了解像“你不可以碰这个,你可能会把它弄破”之类的命令对于这个年纪孩子是不合适的。珍贵的花瓶不应该放在幼儿拿得到的地方。
在这个年纪,如果妈妈很珍惜而且也喜欢把玩、搬动某样东西,孩子也会希望“拥有”这个东西。但是如果孩子拿不到这个东西,他会以自己的想象力创造一个替代品,好像自己也有一个一样。
对学龄前幼儿,身教重于言教,做的比说的更有效力。花瓶放在什么事也不可能发生的地方,孩子拿不到,等于告诉孩子:“你不能碰”。
孩子需要“事实”的逻辑。对于这种年纪的孩子,大人的行动越清楚与肯定(不是说一堆,或不断重复的解释),学龄前的幼儿就越不会争辩或受激怒。他们在大人的正确行动中也会模仿、做有意义的事,并学习谨慎和适宜地表现自己。
从抽屉中拿走钱的四岁小男孩,其实不是故意的,因为经常看到妈妈这样做,这是模仿而非偷窃行为,“偷”玩具也是同样的情况。在这个年纪,孩子尚未能理解世界并不是完全属于自己。他们需要大人一旁协助,在父母带孩子回家之前,先帮孩子将朋友玩具归还原位。
在进餐时,尽管您已经要求“守规矩”,但孩子还是弄得一团乱,还在餐桌椅之间嬉闹、跳来跳去,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这里的问题是,孩子已经知道您可能不会执行您所说的话。过去,在孩子顽皮时,您可能——笑笑或威吓地——对他们退让;或父母亲之一说:“啊!让他们去吧!”这种情况,唯一能恢复管理的方式是父母行动要一致,成为一家之主,否则必须寻找专业人员咨询。
一个五岁孩子说谎又如何呢?他完全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大人应该清楚地告诉他,您知道是他做的;您的反应也需显示出您了解他说他没做是因为他不想自己是做那件事的人。
大人坚定的眼神以及揭穿谎言的态度,将发挥教育功效。为了孩子更进一步发展的缘故,孩子需要您相信他的悔过,而且您要让他知道您是从他的谎言中看出来的。
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父母应该自问: 我这样的行为,和我发脾气的孩子是否没有两样?
有些人经常要求孩子安静、遵守规矩时,无法控制自己爆发出情绪来,这对孩子的身心发展其实有负面的影响。
在幼小年纪,任何惊吓都会影响到他们的器官发育。再者,大人打孩子,大人即做了一个及不良的示范,因为大人的反应与孩子的问题情况完全无关。
几乎可以确信的,当机会来临,单只为宣泄遭受不公平待遇,孩子会模仿,也去打弱小的孩子。成人之后,他可能会纳闷为什么他是一个倾向殴打别人的人。
小学儿童
这个年纪,儿童即将准备好专注于决定如何弥补自己所造成的损害。然而,只有等到他们受到道义心的吸引,他们内在生命的发展,足以让他们听见自己个人的“天良之音”时才可行,但这很少发生在九岁之前。
此外,道义心的发展取决于时间过程中的幸与不幸的命运、损伤与受惠的经验等,换句话说,是在真实生活的情况中,而非道德的训斥中发展的。
那个打破玻璃的八岁儿童应该看到破掉的玻璃暂时以一个厚纸板或一块布帘遮着,所以他了解窗户无法透视,损坏的地方仍然在那儿。
如果可能,装新玻璃时要让这个孩子在场,这样他可以经验在修复损害时,需要投入多少的工作与努力。这里,再一次地,母亲应该考量意外发生的周围状况,并且细看是否有任何事是她可以处理得更好、更不一样的。
另一个更常见的例子是:晚餐已经准备好了,但是还有一个孩子没回来。晚了15分钟之后,他气喘吁吁地赶回来。他说,他不想在一场球快结束前丢下球就走。这与习惯性迟到或妈妈的话在他心中分量不足而忽视妈妈的叫唤完全不同。他很清楚他的确应该准时回家吃饭,但他真的想完成那场球,那是可以理解的。
这种情况,妈妈可以说:“我很高兴你打完了,我以为我们要自己吃饭了。”
但是如果因为大人不一致的行为导致儿童的习惯性迟到,这个家庭就需要重新一起发展良好的习惯,并制定新的规则——包括迟到了该怎么处理。
小学年龄的小朋友喜欢出主意,迟到了该怎么处理,可以由他们自己提出意见。
青少年
到了这个年纪,青少年越来越应该要强迫自己“处罚”或“改过自新”,大人只要在他们做决定时提供意见或协助即可。
青少年需要练习顺应自己的行为合乎周围环境的要求。他们应该设定自己的学习与工作目标,并监控自己的进展,且承担错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您14岁大的孩子知道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同意要保持低的音量,所以当他将音响开到最大音量,那不是故意挑衅,或许就只是疏忽了。
合宜的方法是,轻轻地提醒他声音太大了,如果他不理会,而继续挑衅时,请告诉他您必须重新讨论这件事,然后,暂时听其自然地放下。
当这个问题在“家庭会议”中被提出时,很重要的是,一定要他在制定新协定时采取主动的角色。假若整个情况恶化,胶着到几乎不可能有共识的程度时,后续问题的处理,可能只好请中立的第三者或家庭治疗师协助了。
会把自己的物品四处乱放的13岁女孩,可以容许她在自己房间内如此,但在屋内的其他房间则不可以。这里也一样,重要的是达成可以重新检视并且更新或调整清楚明白的协定。
在这个年纪,“处罚”包含了要有为自己行为做补偿的个人体悟,而“奖励”则是当事情圆满达成时的欣喜与对人的感激。
青少年甚至比小小孩更需要嘉许与认同,即便只是个微笑或一个表示您已经注意到他们的努力的小小表情,而不是视为理所当然。
如果您的青少年孩子伤害了别人,您应该也一起思考他可以做什么来帮助或使伤者觉得快慰。
如果他偷了或损坏了什么东西,应该适当地归还、弥补或更换物品。然而这样的事件,通常也显示出您的青少年孩子可能与您缺少对话或亲近联系,也可能怀抱着失望以致无法解决问题。
这也许需要找到其他可以与他对话的人,因为在这个年纪,父母可能不再是做这件事的适当人选。
奖励的例子
“当我们爬到山顶时,我们全部都可以喝果汁!”当你们在长途的徒步远足时,这种激励可以对您家中成员疲累的肢体增添速度与力量。这种情形,这个奖励确实与你们花费的努力相关,而且能帮助你们欢乐地达成目标。 “如果你很快上床,我们就有时间再讲一段故事。”这也是一个合理的奖励,因为如果孩子不赶快,时间太晚就无法说故事了。 “如果你能帮我跑去街角商店买面包,你就可以为自己买个冰淇淋。”这种情形,行动与奖励之间没有关联性。但下面的情况就不同了:如果玛丽安在舍不得离开洋娃娃的情形下帮忙出去买面包,回来时,感受到妈妈对她愿意帮忙的感激。甚至,她可能发现洋娃娃的头发上有一个可爱的红色的新蝴蝶结。赞赏会如何呢?
认可与赞赏能强化儿童的自尊与自我认同感。他从您对他的成就的愉快经验中学习到他所做的事情的某种意义。
然而如果您的赞赏是强化且夸大的,他将会有点惊讶地学到他所做的某些事情是如此地值得称赞,而且他可能会认为,其实他根本就可以做些不同的事(而且可以减少一些该做的)。
这种疏离类型的方式是不好的,特别是对于学龄前的幼儿。
当您的孩子有比较急切的渴望,想得到什么,您永远都应该严肃看待。有时候有些东西可能是立即的需求,所以应该马上购买一例如娃娃屋门上的铰链。但是其他的情形,就得等到下次生日或圣诞节了,像是“也许到时候我们可以想办法买”。
在第三个例子,也许可以考虑转换孩子急切的渴求至别的事情上。例如不买玩具枪,买个球或“射镖”。然而,对于满足孩子特别的愿望,不应该拿来作为奖励或处罚。
究竟“金钱”是否可以成为一种恰当的奖励?
如果孩子洗碗盘、清理房间、接受使唤等,我们付钱给他们,我们就教导了孩子错误的社会态度——这听起来有点不得人心。
也即是说,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个人赢得物质,而非为了帮忙他人或使他人快乐。当孩子是被付钱做日常杂务,他们通常会花这些钱购买他们认为父母亲可能不会认真看待的,或不可能会让他们拥有的。
结果,他们开始下意识地认为,当要实现个人的渴望时,他们就得自己照料,因为在这方面他们不能对别人期待太多。
反过来,如果您的孩子感受到您重视他们的需求与渴望,也感受到他的工作对别人是有帮助的,这就立下一个非常好的社会价值根基。
那就是,我们通过我们的工作服务他人,他人也关照我们的需求。如果我们在儿童的内在鼓励这样的态度,慢慢地我们即能变化我们当今展现的几乎全自我中心的生活态度,进而转入一个像兄弟姐妹般友爱的、合乎经济效益方向的社会。
另一种情况当然就不同了,例如当您的孩子需要存钱买比较大的东西:这样的事情,帮助他使他能购买得起是恰当的。
大约到10、11岁左右,很重要的是孩子能知道,我们必须赚取金钱才能购买东西。在这个要点上,家长才可以因工作而付钱给孩子;但在这之前,孩子工作只是因为自己喜欢或是为了让别人高兴。付钱的最高原则是工作出于自愿,觉得值得这么做。
不恰当的奖励会养成自我中心的生活态度,做事情不是出于自我意愿,而是优先考虑表彰、美名与经济利益的获得。
不恰当的处罚则会导致态度上,让孩子以为不守规矩与犯下错误是本质的败坏或“邪恶”,而“讨人喜欢”、不犯错,是事情的正常状态。如果在学习和成为人的过程中,我们不能理解人不可能不犯错、不失败,或不失误,我们即是在自己周围建造一个无过失及道德完美的外观或假象。
不过,努力从经验中学习,修正我们的错误及不完美,并能允许犯错,都是独特而普遍的人类特质。
当今,儿童的意志力教育比往常更需要受到重视,而且,家长与学校应视其为与智力发展同等重要的能力。
注:本文摘自米凯拉·洛洛克勒 沃尔夫冈·戈贝尔《儿童健康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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