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野狗是几千年前跟着人类去了澳洲,由于地广人稀,然后逐渐野化。这种犬类的适应能力极其的强,食谱除了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之外,还经常合作捕猎袋熊、袋鼠、羊、牛、以及巨型蜥蜴。
甚至部分野狗,还在人类聚集范围活动。可以说,澳洲野狗的生活习性,和狼差别已经不大。
除此之外,你以为野化的犬类就仅仅只是澳洲野狗这种相对古老的犬类吗?
在西藏,遇到野狗是比遇到狼更危险的事情。(以下提及的野狗,并非野狗这个物种分类)西藏的野狗基本上都是以獒犬为主的大型犬类,在西藏那广袤的高原上,自然不可能有什么人管理。除了捕食小动物,更是会联合捕杀羚羊、牛等大型动物。
最关键是的,这些野狗见到的人类很少,偶尔会出现捕食人的情况出现。
不过,一般情况,狗群出现的地方,方圆数百公里都是没有人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况,狗群所在的地方,基本上成了人独行的禁区。
一些边防战士,常年和这些狗群进行着“战争”。
但狗野化之后,恐怖在于,它们并不像狼那样怕人,所以它们更容易攻击人。而且它们天生更了解人,并且“玩弄”心态也比狼更甚。甚至一些吃饱了没事儿的野狗,也会玩弄落单的路人。
野狗在西藏比狼更容易攻击人,狼其实是一种很谨慎的动物,没有把握或者不饿的时候绝对不会攻击人,而野狗比狼的胆子大得多,就算它们吃饱了坐在那无所事事,看见有落单的人骑着单车过去,就会一拥而上跟在后面像流氓一样玩弄你,欺负你。
除了中国之外,美国、俄罗斯之类的拥有广袤土地的国家,也常年被野狗困扰。
总的来说,大型犬类野化和狼基本差不多。排除一些野化可能都会灭绝的小型宠物犬,犬类全部野化之后,和狼区别也不大,毕竟它们本质上和狼是一个物种。
但,由于食谱更宽广,它们的环境适应能力比狼更强。
虽然城市流浪狗,目前还达不到野化的程度。但随着二代流浪狗,三代流浪狗越来越多,城镇流浪狗野化也是迟早的事情。那应该如何做,才能彻底解决流浪狗问题?
其实从相关新闻来看,如何处理流浪狗,一直都是中国地方上极其头痛的事情。根本原因在于,上无政策,下无对策。再加上极端动保人士的存在,基层直接和稀泥了事。
现在极端动保这事,也是一言难尽,同时还催生了极端反动保。动保都已经快要成为负面词了,作为曾经真正的动保人士(负责过动保项目),已经不敢在网络上大声说我是曾是动保人了。
流浪狗处理这事,其实并不是没有成熟的经验。
前面列出的几条新闻中,最后武汉那条新闻,其实已经点出了流浪狗问题泛滥的真正关键所在:
1、大量的弃养。
2、流浪狗基数大,繁殖迅速。在中国弃养问题是十分的严峻的,尤其是幼崽的乱扔乱弃,对于很多人是毫无道德压力的。其实解决办法并不难,做到严格登记,文明养犬,家养犬只要求绝育,弃养重罚,就能得到基本的解决。
可惜的是相关政策,并没有跟上社会文明需求的发展。
在如今本身存在大量流浪狗基数的情况下,要迅速地解决流浪狗繁殖问题,是很困难的。阻止一些爱心人士投喂(投喂这个事情,不做褒贬,因为的确不排除真的有非常善良的人,抱着善心投喂),其实作用不大。真正养活流浪狗的,其实是大量的人类垃圾。
但只要愿意下一定的成本,依旧可以妥善解决流浪狗的问题。
例如,恶犬捕杀,良犬收容,同时建立健全的领养制度,这其实可以迅速且有效解决,流浪狗基数大的问题。同时对收容的流浪狗进行统一绝育,又可以解决繁殖快的问题。
但由于中国的流浪狗基数太大多,爱心养犬可能只能解决很小的一部分(考虑到“真有一头牛”的人性,真正愿意收养的十有其一,就很不错了)。如果长期收容,的确可能导致地方财政支出过大。
这其实可以通过长期来解决这个事情。
例如,对无人问津、无攻击性的流浪狗全部绝育,然后放归、只要绝育力度足够大,在已经解决弃养问题的情况下,用10年左右的事情,就可以彻底解决流浪狗问题(第一代流浪狗自然死去后,不会再产生二代流浪狗)。总的来说,养犬条例中关于弃养的相关法规的完善,才能堵住弃养的源头。同时也需要有规定,要求政府下力度和成本,才有可能真正解决现有流浪狗基数大的问题。这样解决了源头和基数,最终流浪狗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当然,解决2比起解决1,社会成本大得多。
在上无政策和要求的情况下,地方上根本不可能拿出财政来解决这些事情。如今需要花费大的社会成本来治理,本质上也是过去长期不管不问,带来的积重难返的问题。
至于,进一步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其实只是根本问题的衍生。只有解决根本问题,各类社会问题才能得到缓解。
对于一个足够庞大的群体来说,自然会有爱狗者、宠狗者,也会有恨狗者、惧狗者,更多的可能是中立者。二者天生有矛盾,但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而没有冲突。
极端现象越来越多,本质上是还是相关规定不清不楚,让矛盾发生时,根本没有妥善解决的途径。再加上近乎全民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会让一次次的事件,经过网络发酵,犹如放大器一般,增加不同群体间的矛盾。甚至一些原本中立的群体,也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进入了“战场”。
原本单纯的事件冲突,发展成观念冲突,最后发展出一些极端行为……
总之,根本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在那里,重点还是做不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