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2-1 D2YL202305120001 玉东新区阳光城丽景公馆,小区自来水水质很差,持续了很长时间,许多住户已经跟很多部门反映但是仍未得到解决。 玉东新区 水 (一)2023年5月15日经玉东新区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该供水单位定期委托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广西利华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饮用水水质检测,水检测报告都合格。
(二)由于玉东为喀斯特地貌,石灰岩众多,地下水地表水含钙量丰富,水沸腾后产生水垢为正常现象。矿物质含量未超标准。因此,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件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要求阳光城小区玉东新区物业定期对小区内的二次供水蓄水池清理并消毒。
(二)继续加强对玉东新区集中供水管网进行巡查抽查,以及继续加强对全玉东新区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的监督检测力度。
(三)督促茂林供水站进一步提高供水产能及服务意识,为玉东新区农村供水事业添砖加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水需求。 已办结 无 2-2 D2YL202305120002 北流市山围镇都供村,村里开挖矿山,拉的石渣、泥土污染农田几十亩,村里道路也很脏。村里有几千人,都有意见,已经打电话12345热线投诉,但是未能得到解决。 北流市 其他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其中:
(一)群众举报的“村里开挖矿山,拉的石渣,泥土污染农田几十亩,村里道路也很脏”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在修建道路和平整堆放场地时把开挖出来的松土(拉的是泥土,并非石渣),拉去填铺矿区进场道路,根据执法人员提供的照片显示,村里的道路并未被污染,矿区也未进行开采。临时堆料区堆放的泥土遭到暴雨冲刷后流入沉砂池后再经河道进入农田。约有十五亩农田受到泥土的污染。在开采过程中,由于没有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有关措施,在雨天特别是遭受暴雨天气影响下,雨水将开挖出来的泥土和新开挖的地方冲刷,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经调查,因水土流失和矿区内的三级沉砂池不定时清理,使得矿区的泥浆流到矿区下面的部分水田内,受影响的水田约15亩(表层泥浆约1厘米厚),不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水田已耕种。
(二)群众举报的“村里有几千人,都有意见,已经打电话12345热线投诉,但是未能得到解决”情况部分属实。
2022年3月接到群众打12345热线投诉,接到投诉后,山围镇已经组织工作组现场进行核查情况,在山围镇有关工作人员的协调下,2022年7月,石场方已补偿农户受损农作物53350元。2023年,村民提出要提高补偿标准,且要求一次性补偿十年损失,撂荒和未受到损失的田地也要求补偿这一诉求,山围镇政府再次组织村民和石场方进行协商调解。因目前双方协商意见不一致,暂时未能得到解决。 部分属实 针对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基建期建设造成污染的问题,北流市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不定期清理临时施工场地内的排水沟及三级沉砂池内的淤泥,保持排水通畅,充分发挥沉砂池的作用,生产废水必须经过沉砂池沉淀后才能对外排放,清理出来的淤泥运至临时堆土区集中堆放。
(二)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临时用地的裸露边坡种植绿色植物,恢复植被,近期不需要开挖的,安苫盖密目网,防止水土流失。
(三)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马上组织人员定期清理河道现存的淤泥。
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整改。北流市将对上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无 2-3 D2YL202305120003 陆川县清湖镇那若村红山农场,养殖场的马粪到处堆放,他们是农场的用地,刮风的时候马粪很臭,而且会渗透地下污染饮用水。 陆川县 水 2023年5月14日,陆川县组织由陆川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清湖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局、陆川生态环境局、五星农场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
关于“陆川县清湖镇那若村红山农场,养殖场的马粪到处堆放,他们是农场的用地,刮风的时候马粪很臭,而且会渗透地下污染饮用水”的问题。经调查,对红山农场和那若村进行摸排,重点对红山农场6队辖区有交接的生产队有18队、19队、20队、21队、22队、23队、24队,山岭有:金顶岭、马兰塘岭、里子湖岭、秤勾岭、大岭、曲背岭、乳冲岭、榕木塘岭、木苏塘岭、大黄泥岭、瓦窑龙岭11个山岭进行排查和走访周边的群众,均未发现举报人所说的养殖马场,也没有发现马粪堆积现象。5月14日-17日,工作组在这一带进行了反复摸排,摸排发现那若村21队与红山农场交接处有一个养牛场,距离最近村庄500米以上,业主何胜忠,牛栏面积约450平方米,存栏牛28头,牛栏采用半漏缝模式,牛群排泄的粪尿经漏缝板粪尿分离,牛尿流到储液池,牛粪人工收集后,卖给第三方,牛尿和部分牛粪用于自家种植牧草,种植牧草20多亩,现场无粪污堆积情况。举报内容不属实。 不属实 (一)加强属地管理原则,继续开展排查工作,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加强养殖户的养殖污染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宣传贯彻《新环保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养殖业主环保意识。 已办结 无 2-4 D2YL202305120004 玉林市玉东新区阳光城丽景公馆小区,小区自来水水很差,水煮沸之后有水垢,水源来自茂林水厂。 玉东新区 水 (一)2023年5月15日经玉东新区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该供水单位定期委托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广西利华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饮用水水质检测,水检测报告都合格。
(二)由于玉东为喀斯特地貌,石灰岩众多,地下水地表水含钙量丰富,水沸腾后产生水垢为正常现象。矿物质含量未超标准。因此,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件内容部分属实。
属实 (一)要求阳光城小区玉东新区物业定期对小区内的二次供水蓄水池清理并消毒。
(二)继续加强对玉东新区集中供水管网进行巡查抽查,以及继续加强对全玉东新区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的监督检测力度。
(三)督促茂林供水站进一步提高供水产能及服务意识,为玉东新区农村供水事业添砖加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水需求。
已办结 无 2-5 D2YL202305120005 沙坡镇大连村樟木根三队,风力发电站需要开路,开路的淤泥会顺着山上流到水沟,污染当地水源,在村委及政府都投诉过,现在没有反馈。 陆川县 水 2023年5月14日,陆川县组织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陆川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沙坡镇政府、大连村委和风力发电站建设单位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开路的淤泥会顺着山上流到水沟,污染当地水源”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受影响的是沙坡镇大连村樟木根三队饮用水井,该井未划定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场发现饮用水井水源处上方山顶村村通道路边有部分山体自然滑坡现象,项目开挖的进山道路在原村道扩建,扩建部分在雨水冲刷下导致部分淤泥流到水井处,现场核查时未见明显的淤泥入沟,污染水源现象,但不排除雨天泥水渗透入井,水源处存在水质浑浊现象。陆川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井口采样检测,报告单(陆环监〔2023〕第13号)结果显示该井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Ш类水)标准。除此之外该水井水源的农户还有其它水源可用,并非唯一水源。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反映“在开发过程中,淤泥泥巴都渗入村里的饮用水池塘,现在村民喝水都成问题”。经调查,沙坡镇大连村(洞心)23队有农村饮水工程1座,现场观察水质清洁、无色无味、水量充足,能够保障用水正常。在饮水工程下游有2座水塘为养殖水塘,并非饮用水水塘,水塘水质有浑浊现象,可能是雨天黄泥水流入所致。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在村委及政府都投诉过,现在没有反馈”、“向村里反映过但是没有后文”的问题。经向沙坡镇政府了解,5月4日和5月6日,沙坡镇综治办、大连村委、项目业主和村民代表到现场协商解决未果。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沙坡镇大连村樟木根三队代表及管水员,就近重新寻找合适的水源,项目建设方出资,由村委会组织村民重新建设好饮水工程的新水源,确保饮水工程水源水量充足、干净和安全。
(二)项目建设单位5月20日前修复被泥土阻塞的扩建道路排水沟,并于6月30日前修复原山体崩塌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时完善相关水土保持措施。
(四)沙坡镇政府及时把整改进度通报给村民。 阶段性办结 无 2-6 D2YL202305120006 仁东镇良村,今年三月份,镇政府与开发商,在后山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环境,现未经村民同意,并通过农青社长会,想收到更多村民的同意。 玉州区 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2日,玉州区仁东镇到良村进行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经调查了解,仁东镇良村确实存在矿山,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该矿作为玉州区经济发展需要配置的矿产资源项目,是玉州区目前唯一一个泥岩矿开采项目,承担着南玉珠高速玉州段取土口任务。良村村“两委”对项目实施已完成“四议两公开”,与玉林市筑阁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地合同。根据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显示,开采标高为+223.41m至+120m。目前矿区尚未进行开采,群众反映的深挖地下120米,规划搞垃圾填埋场的情况不存在。群众举报“村里面卖山卖林,未经村里统一通过,已经出售六百多亩,卖给矿产公司(筑阁投资有限公司),他要深挖地下120米,现已准备开挖,规划搞垃圾填埋场,后续将垃圾填进去”不属实。 部分属实 仁东镇、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州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跟踪此次群众举报案件,积极与玉林市筑阁投资有限公司沟通对接,加大对村民群众的宣传力度,消除村民的相关疑虑,后续将督促业主单位严格按照环保、水土保持、标高等相关要求进行开采工作。 已办结 无 2-7 D2YL202305120007 玉州区南江街道领塘开发区18队,餐具消毒中心,洗刷餐具的污水未经处理排放。 玉州区 水 经核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2023年5月14日、15日,玉州区南江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岭塘村干部一同到举报地点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已经停产,拆除部分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存在洗刷餐具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的情况。群众反映“餐具消毒中心,洗刷餐具的污水未经处理排放”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要求该公司配套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二)该公司立行立改,将已排入沉淀池和化粪池的废水进行了清理。
下一步,玉州生态环境局、南江街道、岭塘村委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已办结 无 2-8 D2YL202305120008 新民南路239号,盛景家园,有一个商铺,朱地大排档,违规排放油烟,对楼上住户有影响。饭点时间对道路也堵塞,影响交通。 玉州区 油烟 经调查,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5日,由南江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城管局、交警四大队、南江社区组成工作组到举报地点调查核实,群众反映“违规排放油烟,对楼上住户有影响”的情况属实,大排档厨房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未经处理经烟囱从东面直接排放。
群众反映“饭点时间对道路也堵塞,影响交通”的情况部分属实。工作组在中午饭点时间未发现有交通阻塞情况。但通过社区网格员了解,因周边居民和消费者都会在大排档周边停放车辆,偶尔会有交通堵塞情况。 部分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城管局、交警四大队对大排档店主做了认真细致的劝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其迅速整改,引导顾客按规定停放车辆。店主表示服从教育,愿意配合整改。
(二)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店主拆除直排烟囱,加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店主承诺6月底完成。
(三)玉州区城管局要求业主按照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四大队下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玉城管市容责改通字〔2023〕第0000704号)5月25日前拆除违规搭建铁支架帐篷。
(四)交警四大队加大对乱停放车辆的执法力度,做好大排档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下一步,南江街道、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城管局、交警四大队、南江社区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阶段性办结 无 2-9 D2YL202305120009 北流市山围镇都供村,开挖矿山,将山土拉到外面卖,造成水土流失,稻田、水源无法正常使用,河道也堵了,只能从另外的山泉水引过来,已经打电话12345热线投诉,但是未能得到解决。 北流市 水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其中:
(一)群众举报的“北流市山围镇都供村,开挖矿山,将山土拉到外面卖”情况部分属实。据查,该公司在修建道路和平整堆放场地时把开挖出来的松土,一部分拉去铺填矿区进场道路,一部分堆放在矿区内的临时堆放区,一部分运到山围高速路口引道旁边的民安镇沙埌村东面的堆放场堆放,用于铺填该堆放场,有的免费送给土华工业固体有限公司和三泰红砖厂弃泥场处理。
(二)群众举报的“造成水土流失”情况属实。在开采过程中,由于没有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有关措施,在雨天特别是遭受暴雨天气影响下,雨水将开挖出来的泥土和新开挖的地方冲刷,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三)群众举报的“稻田、水源无法正常使用,河道也堵了,只能从另外的山泉水引过来”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因水土流失和矿区内的三级沉砂池不定时清理,使得矿区的泥浆流到矿区下面的部分水田内,受影响的水田约15亩(表层泥浆约1厘米厚),目前水田已耕种,不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矿区内河段河床有部分黄泥浆,但河道没有堵塞,流水畅通。矿区周边群众的饮用水水源是使用矿区上面的山泉水,水体未被污染,村民正常使用,未发现从另外引山泉水的现象。
(四)群众举报的“已经打电话12345热线投诉,但是未能得到解决”情况部分属实。2022年3月接到群众打12345热线投诉,接到投诉后,山围镇已经组织工作组现场进行核查情况,在山围镇有关工作人员的协调下,2022年7月,石场方已补偿农户受损农作物53350元。2023年,村民提出要提高补偿标准,且要求一次性补偿十年损失,撂荒和未受到损失的田地也要求补偿这一诉求,山围镇政府再次组织村民和石场方进行协商调解。因目前双方协商意见不一致,暂时未能得到解决。 部分属实 针对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基建期造成污染的问题,北流市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定期不定期清理临时施工场地内的排水沟及三级沉砂池内的淤泥,保持排水通畅,充分发挥沉砂池的作用,生产废水必须经过沉砂池沉淀后才能向外排放。
(二)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临时用地的裸露边坡种植绿色植物,恢复植被,近期不需要开挖的,安苫盖密目网,防止水土流失。
(三)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马上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内现存的淤泥。
以上工作要求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北流市将对上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无 2-10 D2YL202305120010 玉东新区奥园广场,“土蚝烧烤”存在占道经营,且会将油烟排到楼上,晚上吵杂的猜嘛喝酒声音,第二天早上将烧烤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打12345热线及各个部门都没有得到解决。 玉东新区 油烟 2023年5月13日晚,玉东新区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商铺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烧烤时能闻到烧烤味,现场未发现有油烟往楼上直排的现象。门店外西侧空地摆有餐桌,有顾客在消费,当时未发现顾客猜码噪音扰民。地面没有发现随地丢弃垃圾废物。据店主介绍,产生的垃圾均清理至垃圾收集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曾于2023年4月17日、28日转来以上投诉内容,相关部门曾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即:有一定的油烟味在空气中散发和占道经营情况属实。反映“第二天早上将烧烤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打12345热线及各个部门都没有得到解决”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成立夜巡专班定点管控该玉东新区区域占道经营、大声喧哗、猜码行拳噪音扰民的问题。
(二)玉东生态环境局监督商家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要求店主进行清理清洗。
(三)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玉东生态环境局、玉东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该商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已办结 无 2-11 D2YL202305120011 城西街道新团村委会办公室后的排污沟,也经过新团小学,污水来源是来自工业品,水沟宽四米,深两米,学生经过也不安全,而且水质很差,臭气熏天,污水沟最后流入南流江。希望找到办法将水沟覆盖。 玉州区 水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4日,玉州区城西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一同到新团社区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时发现:“污水来源是来自工业品,水沟宽四米,深两米,学生经过也不安全,而且水质很差,臭气熏天”基本属实。牛尿圳原是农业灌溉水渠,从清湾江大江陂引水,经玉林城区西北片西干渠进入城西街道新团社区,在城西街道辖区段被称为“牛尿圳”,总长度2100米,穿过人民西路沿着南流江江堤到玉豸村南流江排洪站旁流入南流江,其中在新团社区段(上段和中段)长约1700米,玉豸村段(下段)长约400米,平均宽度约4米,平均深度约2米,基本处于露天状态。牛尿圳沿岸大部分为民房,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牛尿圳已逐步变成灌溉用水、雨水泄洪及村民自建房就近排放生活污水的合流沟渠。牛尿圳新团社区居委会后水沟宽四米,因刚下完雨,水流湍急,深度约有1米以上。
举报中污水沟最后流入南流江不属实。2018年玉林市实施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工程时,已将牛尿圳玉豸直排口进行截污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不再直排南流江。 部分属实 (一)城西街道新团社区继续对牛尿圳新团段进行清淤,投放环保化学物质对水体进行净化,减少异味等工作;新团社区加强对牛尿圳的巡查,发现有垃圾,及时处理、排污情况及时制止。
(二)城西街道新团社区在5月16日前对牛尿圳居委会后面段进行设置安全警示,并设置防溺水的求生设施;
(三)落实资金,加快推进四面光覆盖或污水管网建设工作。 阶段性办结 无 2-12 D2YL202305120012 玉州区城西街道庆安路151号,有小作坊偶尔会排臭塑胶的味道,对附近的住户影响很大,白天晚上都有,后门有小房子,可能是生产的地方,并且排气管会排出臭气。 玉州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23年5月14日,玉州区城西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庆丰社区一同到庆安路151号进行检查。
(一)关于“偶尔会排臭塑胶的味道”的问题,经查属实。庆安路151号位于城西庆丰社区,左右是居民住宅楼,后面隔约30米为铁路,前面是道路及绿化带。生产车间在六楼,烟雾废气净化在七楼。主要设备有:胶印机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1套。 调查时,进入生产车间,能闻到塑胶味。
(二)关于“早上晚上在工作生产,危害身体健康”的问题。调查时,未进行生产,调试设备时生产噪音,关门不影响外界。 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杨华勇进行了整改,一是废气不得向下排放,排气管道改为通向楼顶高空排放;二是增加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减少废气的排放。
(二)业主杨华勇承诺在2023年5月22日前进行整改;目前,业主杨华勇已经在网上下单购买烟雾废气净化机;排气管道已经改为通向楼顶。
下一步,城西街道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阶段性办结 无 2-13 D2YL202305120013 北流市山围镇都供村,村里有一个石场开发矿山,并且将泥土推到水田,并且影响饮用水的适应,对村里面的道路也有影响,到处都是泥土,反映到山围镇政府,但是没人处理。 北流市 水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其中:
(一)群众举报的“北流市山围镇都供村(实为都宫村),村里有一个石场开发矿山,并且将泥土推到水田,并且影响饮用水的适应,对村里面的道路也有影响,到处都是泥土”情况部分属实。2023年5月14日,北流市组织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现场矿场处于基建期建设,正在平整临时场地,场地距离水田几公里远,没有将泥土推到水田的现象。平整场地挖出来的泥土堆放在临时堆放区,临时堆放的表土加盖防尘网,表土堆放区和作业区已分别安装使用炮雾机进行降尘。矿区道路边饮用水蓄水池内水流出入正常,清澈见底,农户水龙头出水清澈不浑浊,群众日常饮用水没有受到影响。矿区已购置洒水车,每天(雨天除外)定期对矿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污染严重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积尘;矿区出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出矿区前清洗轮胎及底盘泥土。
(二)群众举报的“反映到山围镇政府,但是没人处理。”情况不属实。2022年3月接到群众打12345热线投诉,接到投诉后,山围镇已经组织工作组现场进行核查情况群众问题,在山围镇有关工作人员的协调下,2022年7月,石场方已补偿农户受损农作物53350元。2023年,村民提出要提高补偿标准,且要求一次性补偿十年损失,撂荒和未受到损失的田地也要求补偿这一诉求,山围镇政府再次组织村民和石场方进行协商调解。因目前双方协商意见不一致,暂时未能得到解决。 部分属实 为了防止出现群众举报的“北流市山围镇都供村(实为都宫村),村里有一个石场开发矿山,并且将泥土推到水田,并且影响饮用水的适应,对村里面的道路也有影响,到处都是泥土,反映到山围镇政府,但是没人处理。”问题,对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求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不定期清理临时施工场地内的排水沟及三级沉砂池内的淤泥,保持排水通畅,充分发挥沉砂池的作用,生产废水必须经过沉砂池沉淀后才能同外排放,清理出来的淤泥运至临时堆土区集中堆放。
(二)要求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临时用地的裸露边坡种植绿色植物,恢复植被,近期不需要开挖的,安苫盖密目网,防止水土流失。
下一步,北流市相关部门将对矿区加强日常巡查,进行长效管理,如发现将泥土推到水田等群众举报等相关问题,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避免影响周边村民。 阶段性办结 无 2-14 D2YL202305120014 福绵区石和镇机场路口开发区在开发中,把欧樟塘村的排水口堵住了,水位升高后,水溢出导致水田、养殖都无法进行,投诉上访之后无果。 福绵区 水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举报人称“福绵区石和镇机场路口开发区在开发中,把欧樟塘村的排水口堵住了”,内容属实。该处临时排水口堵塞是企业进场施工勘探打桩时造成的。根据园区整体规划,该处原有布设的排水涵管属于临时施工的排水通道,不是设计的正式排水口,而正式排水渠道是箱涵设计,是在该位置沿机场路往西机场路入口设置的,但该排水项目的施工受到阻挠无法开展,导致在强降雨水的情况下不能排出。
(二)举报人称“水溢出导致水田、养殖都无法进行”,内容不属实。该处属于玉林市第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征地范围,是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2018年第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玉政土[2019]3号)征收土地相关文件手续齐备,经福绵区镇征地工作组多次进村入户开展征地政策宣传和做思想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手续,但到目前该位置尚有部分群众没有签字,导致施工受阻一直无法实施。经查施工单位资料显示,涉及该低洼地带征地的农户在2019年4月发生第一次水浸田时,地上农作物及鱼塘已进行一次性给予补偿。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2018年第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玉政土[2019]3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涉及被征收土地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单位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但经多次动员和政策宣传也得不到配合。
(三)举报人称“投诉上访之后无果”,内容不属实。福绵区系首次接到该投诉人的投诉,因此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2023年5月15日中午,石和镇政府联合施工方,联系勾机对上游鱼塘放水口进行暂时堵塞(堵住该处上游的山塘放水口不会造成不良影响),防止上游排水造成水位持续上涨。
(二)福绵区工业园区管委已安排2台抽水机24小时不间断抽水,尽可能减少积水的存量。
(三)石和镇政府和福绵区工业园区管委已协定最优排水方案,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初定于2023年5月18日开挖临时排水渠,从根本上消除该处积水隐患。 阶段性办结 无 2-15 D2YL202305120015 玉州区城西街道庆安路151号,偶尔会有臭味道,类似塑胶的味道,里面早上晚上在工作生产,危害身体健康。 玉州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23年5月14日,玉州区城西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庆丰社区一同到庆安路151号进行检查。
(一)关于“偶尔会排臭塑胶的味道”的问题,经查属实。庆安路151号位于城西庆丰社区,左右是居民住宅楼,后面隔约30米为铁路,前面是道路及绿化带。生产车间在六楼,烟雾废气净化在七楼。主要设备有:胶印机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1套。 调查时,进入生产车间,能闻到塑胶味。
(二)关于“早上晚上在工作生产,危害身体健康”的问题。调查时,未进行生产,调试设备时生产噪音,关门不影响外界。 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杨华勇进行了整改,一是废气不得向下排放,排气管道改为通向楼顶高空排放;二是增加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减少废气的排放。
(二)业主杨华勇承诺在2023年5月22日前进行整改;目前,业主杨华勇已经在网上下单购买烟雾废气净化机;排气管道已经改为通向楼顶。
下一步,城西街道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阶段性办结 无 2-16 D2YL202305120016 玉州区站前路150号南兴广场五楼AT酒吧,21年中央督察组也督办过这个案件,酒吧噪音扰民,但是每次测噪音都是合格的,投诉了很多部门但是没有结果,该场所无证营业,希望能尽快解决。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6日晚,南江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州区文体旅局、江滨社区到KTV现场检查。
(一)关于“21年中央督察组也督办过这个案件,酒吧噪音扰民,但是每次测噪音都是合格的,投诉了很多部门但是没有结果”的问题。经查,该酒吧在2021年被群众两次举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件第十六批编号D2GX202104250003、第二十六批编号D2GX202105050027。玉州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7日对该酒吧排气系统运行噪音进行监测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休闲餐吧立即采取有效隔音措施进行整改,于2021年5月27日前完成整改。2021年5月8日晚,玉州区生态环境检测站进行了噪音监测,监测数据为达标。2023年5月16日晚,玉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再次对该酒吧的娱乐噪音进行监测,在该酒吧西南面乾隆苑小区6栋9楼通道窗外(靠声源面)得出的结果为54.9(DB),参考《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4a类(昼间70db,夜间55db),该休闲餐吧的娱乐噪音达标。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该场所无证营业”的问题。经查,2023年3月,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的规定,玉州区文体旅局决定不予玉林市玉州区艾缇休闲餐吧延续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并告知艾缇休闲餐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经营。该休闲餐吧办理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902MA5Q6FBP85)、《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59020104435、《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玉州消安检字【2021】第0018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版)》,该公司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经现场核查,该休闲餐吧歌舞KTV包厢已经停止使用,没有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其它经营活动不超出证照的规定范围,不存在不属于无证经营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玉州文体旅局、玉州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按各自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并要求公司完善经营场所隔音设施,控制音量和营业时间,避免噪音扰民。
(二)南江街道和江滨社区加强与酒吧业主沟通协调,持续做好酒吧的噪音管理工作,并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 已办结 无 2-17 D2YL202305120017 陆川县沙坡镇大连村23队后的风力发电站,在开发过程中,淤泥泥巴都渗入村里的饮用水池塘,现在村民喝水都成问题,向村里反映过但是没有后文。 陆川县 水 2023年5月14日,陆川县组织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陆川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沙坡镇政府、大连村委和风力发电站建设单位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开路的淤泥会顺着山上流到水沟,污染当地水源”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受影响的是沙坡镇大连村樟木根三队饮用水井,该井未划定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场发现饮用水井水源处上方山顶村村通道路边有部分山体自然滑坡现象,项目开挖的进山道路在原村道扩建,扩建部分在雨水冲刷下导致部分淤泥流到水井处,现场核查时未见明
显的淤泥入沟,污染水源现象,但不排除雨天泥水渗透入井,水源处存在水质浑浊现象。陆川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井口采样检测,报告单(陆环监〔2023〕第13号)结果显示该井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Ш类水)标准(详见附件)。除此之外该水井水源的农户还有其它水源可用,并非唯一水源。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反映“在开发过程中,淤泥泥巴都渗入村里的饮用水池塘,现在村民喝水都成问题”。经调查,沙坡镇大连村(洞心)23队有农村饮水工程1座,现场观察水质清洁、无色无味、水量充足,能够保障用水正常。在饮水工程下游有2座水塘为养殖水塘,并非饮用水水塘,水塘水质有浑浊现象,可能是雨天黄泥水流入所致。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在村委及政府都投诉过,现在没有反馈”、“向村里反映过但是没有后文”的问题。经向沙坡镇政府了解,5月4日和5月6日,沙坡镇综治办、大连村委、项目业主和村民代表到现场协商解决未果。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沙坡镇大连村樟木根三队代表及管水员,就近重新寻找合适的水源,项目建设方出资,由村委会组织村民重新建设好饮水工程的新水源,确保饮水工程水源水量充足、干净和安全。
(二)项目建设单位5月20日前修复被泥土阻塞的扩建道路排水沟,并于6月30日前修复原山体崩塌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时完善相关水土保持措施。
(四)沙坡镇政府及时把整改进度通报给村民。 阶段性办结 无 2-18 D2YL202305120018 陆川县碰塘村71、72队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把山林开发,明扬矿山开发没有合法证件,私自开发。 陆川县 其他 2023年5月13日,陆川县组织由温泉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征地事务中心、九州集团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未经村民同意将矿山开挖,镇政府以陆川铁锅高端厨具的名义征收土地,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及“造成了十亩水田水源污染”的问题。经查,陆川县已按征地程序于2022年8月15日和9月15日分别发布了《陆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陆川县温泉镇碰塘村、四良村2个村民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陆政土〔2022〕25号)和《陆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陆川县温泉镇碰塘村、四良村2个村民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陆政土〔2022〕26号),并由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动员,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公告拟征收453.04亩,目前已征收435.81亩,并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已征部分目前正在进行平整,并不属于矿山开挖,在土地平整过程中由于下雨及施工导致部分淤泥流入项目红线内的耕地,经测量占地约10平方米。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村民没水喝”的问题。现场走访农户何海源、何福金、苏贵海和蓝凤华户,自打水井解决饮水问题,同时县城自来水覆盖该范围,群众也可通过报装接通使用县城自来水,群众饮水有安全保障。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陆川县九州集团立即对项目红线内被淤泥覆盖的耕地进行恢复。该项工作要求5月25日前完成。
(二)由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该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无 2-19 D2YL202305120019 南兴盛世国际小区,深夜小区北边有些厂区排出一些恶臭的气体,有烧电焊、烧硫磺的味道,但是不知道具体的污染源在那,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玉州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5日深夜,玉州区组织南江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南江社区一同到举报地点调查。现场偶尔有轻微中药味,群众反映“一些恶臭的气体”部分属实。未发现刺鼻异味,也未发现有中药熏蒸硫磺现象和焚烧垃圾痕迹。厂区及附近没有工人烧电焊作业。群众反映“有烧电焊、烧硫磺的味道” 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对厂房、仓库的租户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严禁租户非法用硫磺熏蒸中药,要定期清理场地内的垃圾,确保环境整洁,禁止露天焚烧垃圾。
(二)由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夜间巡查工作,坚决查处非法硫磺熏药行为。
(三)由南江街道派工作人员定期巡查监督,发现问题马上处理。 已办结 无 2-20 D2YL202305120020 民主南路326号心灵眼镜,从早上一直到晚上,眼镜店放广告的声音一直很大声音,影响正常生活。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2023年5月16日,玉州区迅速组织南江街道联合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州生态环境局、江滨社区一同到玉州区民主南路326号1楼心灵眼镜店进行调查处理,发现眼镜店门口有1个喇叭循环播放广告。 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南江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禁止在休息时间段(午间12:00到下午14:30分和晚上21:00以后)播放广告。该店负责人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整改。
(二)由南江派出所、江滨社区派工作人员定期巡查监督,发现问题马上处理。 已办结 无 2-21 D2YL202305120021 陆川县横山镇旺坡村城下队,范广生在山岭养殖鱼苗,给鱼喂食动物粪便,污染村里的水源,鱼塘使用有一年多。 陆川县 水 2023年5月14日,陆川县组织由陆川县横山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范广生在山岭养殖鱼苗,鱼塘使用有一年多”的问题。经查,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给鱼喂食动物粪便”的问题。经查,范广生鱼塘一直养殖的是草鱼,鱼塘投喂饲料为青草和鱼饲料。调查组对附近村民和包片干部进行走访调查,村民均表示从未见范广生使用动物粪便喂鱼,村民表示经常看见范广生外出割青草投喂鱼。调查组对鱼塘进行检查时鱼塘水质清澈,能见度较好;鱼塘周边没有投放动物粪便的痕迹。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污染村里的水源”的问题。经查,范广生鱼塘直线距离附近居民区1.0公里,经调查附近群众和村干部,下游群众都是饮用上游山泉水或自挖井水作为生活用水,该小溪不是当地群众饮用水源。陆川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于5月14日对范广生鱼塘外排口采样检测,报告单(陆环监[2023]第11号)结果显示范广生鱼塘外排口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Ш类)标准。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陆川县农业农村局、陆川生态环境局、横山镇人民政府、旺坡村委加强对该鱼塘的监管和巡查。
(二)督促范广生不得投喂动物粪便到鱼塘,确保不发生养殖污水外排、偷排、直排的现象,要求该项工作长期坚持。 已办结 无 2-22 D2YL202305120022 博白县那卜镇石门岭村,村里养殖的排污对村里饮用水有影响,粪污臭气熏天。 博白县 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博白县那卜镇石门岭村,村里养殖的排污对村里饮用水有影响”“得去远的地方取水才能满足日常水需求”的问题不属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5月13日对位于赖昌和(邻村大岭头屯村民)猪场右下方约20米的赖昌和家水井(1#监测点),那卜镇石茅村石门岭屯居民李骏强家水井(2#监测点)、李发贵家水井(3#监测点)进行了采样。经检测,1#监测点检测的项目中“硝酸盐(以N计)”“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2#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3#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博白县属于南方地区,pH值普遍低于6.5,那卜镇石茅村水质检测结果pH值低于6.5,与广西pH值偏低的结果相符;“硝酸盐(以N计)”“锰”不属于畜禽养殖特征污染物。“硝酸盐(以N计)”“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是养殖场(户)造成的,因此,村里养殖的排污对村里饮用水有影响不属实。此外,石茅村石门岭屯40多户常住人口的日常用水主要是靠打井解决,没有集中式供水设施;入户走访该屯常住的家庭户,大部分反馈日常饮水无问题,不需要从外地拉水回来。认为村里面的饮用水“只能从外地拉回来”,不属实。
(二)群众举报的“排泄物到处排放”“粪污臭气熏天”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在该屯11户养猪户中,仅有李军养殖户没有粪污直排的违法行为,李发金、李昌辉、李昌武、李学、李昌龙、李昌安、李昌宝、李远平、李昌富、李庆10户养猪户均存在养殖粪污直排(偷排)的违法行为,养殖场附近有一定程度的臭味,举报内容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污染了农田”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屯阿四(李发金)养殖场有粪污排入农田,其他养殖场附近大部分地块种植有玉米、芋头、花生、黄瓜和大豆,长势均正常,无重大病虫害出现。 部分属实 (一)由那卜镇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直排(偷排)违法行为的李发金、李昌辉、李昌武、李学、李昌龙、李昌安、李昌宝、李远平、李昌富、李庆10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立案查处,要求养殖户5天内完成整改。
(二)由那卜镇政府组织干部群众清理直排的养殖粪污,确保无粪污外排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三)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力度,由那卜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指导这些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户加喂益生菌,对养殖粪污进行除臭,同时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污染以免影响环境,同时与养殖场(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四)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养殖场户偷排、直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五)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阶段性办结 无 2-23 D2YL202305120023 陆川镇温泉镇碰塘村石板塘一带,未经村民同意将矿山开挖,镇政府以陆川铁锅高端厨具的名义征收土地,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 陆川县 其他 2023年5月13日,陆川县组织由温泉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征地事务中心、九州集团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未经村民同意将矿山开挖,镇政府以陆川铁锅高端厨具的名义征收土地,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及“造成了十亩水田水源污染”的问题。经查,陆川县已按征地程序于2022年8月15日和9月15日分别发布了《陆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陆川县温泉镇碰塘村、四良村2个村民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陆政土〔2022〕25号)和《陆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陆川县温泉镇碰塘村、四良村2个村民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陆政土〔2022〕26号),并由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动员,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公告拟征收453.04亩,目前已征收435.81亩,并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已征部分目前正在进行平整,并不属于矿山开挖,在土地平整过程中由于下雨及施工导致部分淤泥流入项目红线内的耕地,经测量占地约10平方米。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村民没水喝”的问题。现场走访农户何海源、何福金、苏贵海和蓝凤华户,自打水井解决饮水问题,同时县城自来水覆盖该范围,群众也可通过报装接通使用县城自来水,群众饮水有安全保障。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陆川县九州集团立即对项目红线内被淤泥覆盖的耕地进行恢复。该项工作要求5月25日前完成。
(二)由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该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无 2-24 D2YL202305120024 博白县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赖昌河等养猪厂,污染饮用水源,多次投诉无果,现在田地因此颗粒无收。 博白县 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博白县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有养猪大户,粪污排到老虎头水库”不属实。经现场核查,石茅村大岭头队主要养殖大户为赖昌和,赖昌和养殖场存在少量粪污排出到猪场附近水沟,没有排到老虎头水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
(二)群众举报的“污染饮用水源”不属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5月13日对位于赖昌和猪场右下方约20米的赖昌和家水井(1#监测点),那卜镇石茅村石门岭屯居民李骏强家水井(2#监测点)、李发贵家水井(3#监测点)进行了采样。经检测,1#监测点检测的项目中“硝酸盐(以N计)”“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2#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3#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博白县属于南方地区,pH值普遍低于6.5,那卜镇石茅村水质检测结果pH值低于6.5,与广西pH值偏低的结果相符;“硝酸盐(以N计)”“锰”不属于畜禽养殖特征污染物。“硝酸盐(以N计)”“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是养殖场(户)造成的,因养殖影响饮用水无法饮用的问题不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粪污也很臭”属实。经现场核查,赖昌和、李德善、李德付、卢媛4户养殖户存在养殖粪污违法直排行为,养殖场附近存在一定程度的臭味。
(四)群众举报的“多次投诉无果”部分属实。2021年以来,博白县那卜镇镇村干部下村开展工作过程中收集到群众关于养殖污染的口头投诉,情况属实。接到投诉后,那卜镇积极回应诉求,认真整改。在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期间,那卜镇派出镇村干部多次到大岭头屯开展整治工作。同时,那卜镇加强网格化管理,对大岭头屯加强养殖污染巡查检查,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禁止养殖废水偷排漏排直排,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截污建池、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措施。
(五)群众举报的“污染田地”属实。经现场调查,在赖昌和猪场下方有一块约400平方米的芋苗地,有养殖粪污通过水渠排入的情况。根据调查为赖昌和猪场附近大岭头屯的李德付、李文养殖户排入;其余大部分地块种植有玉米、芋头、黄瓜和大豆,长势均正常,无重大病虫害出现。 部分属实 (一)那卜镇人民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直排(偷排)行为的赖昌和、李德善、李文等6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立案处罚,要求养猪户7天内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力度,由那卜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指导这些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污染以免影响环境,同时与养殖场(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养殖场户偷排、直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阶段性办结 无 2-25 D2YL202305120025 博白县那卜镇石矛岭大岭头队,赖昌河养猪厂,污水排到老虎头水库,污染饮用水源,多次投诉无果,现在田地因此颗粒无收。 博白县 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博白县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有养猪大户,粪污排到老虎头水库”不属实。经现场核查,石茅村大岭头队主要养殖大户为赖昌和,赖昌和养殖场存在少量粪污排出到猪场附近水沟,没有排到老虎头水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
(二)群众举报的“污染饮用水源”不属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5月13日对位于赖昌和猪场右下方约20米的赖昌和家水井(1#监测点),那卜镇石茅村石门岭屯居民李骏强家水井(2#监测点)、李发贵家水井(3#监测点)进行了采样。经检测,1#监测点检测的项目中“硝酸盐(以N计)”“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2#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3#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博白县属于南方地区,pH值普遍低于6.5,那卜镇石茅村水质检测结果pH值低于6.5,与广西pH值偏低的结果相符;“硝酸盐(以N计)”“锰”不属于畜禽养殖特征污染物。“硝酸盐(以N计)”“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是养殖场(户)造成的,因养殖影响饮用水无法饮用的问题不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粪污也很臭”属实。经现场核查,赖昌和、李德善、李德付、卢媛4户养殖户存在养殖粪污违法直排行为,养殖场附近存在一定程度的臭味。
(四)群众举报的“多次投诉无果”部分属实。2021年以来,博白县那卜镇镇村干部下村开展工作过程中收集到群众关于养殖污染的口头投诉,情况属实。接到投诉后,那卜镇积极回应诉求,认真整改。在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期间,那卜镇派出镇村干部多次到大岭头屯开展整治工作。同时,那卜镇加强网格化管理,对大岭头屯加强养殖污染巡查检查,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禁止养殖废水偷排漏排直排,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截污建池、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措施。
(五)群众举报的“污染田地”属实。经现场调查,在赖昌和猪场下方有一块约400平方米的芋苗地,有养殖粪污通过水渠排入的情况。根据调查为赖昌和猪场附近大岭头屯的李德付、李文养殖户排入;其余大部分地块种植有玉米、芋头、黄瓜和大豆,长势均正常,无重大病虫害出现。 部分属实 (一)那卜镇人民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直排(偷排)行为的赖昌和、李德善、李文等6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立案处罚,要求养猪户7天内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由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力度,由那卜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指导这些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污染以免影响环境,同时与养殖场(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养殖场户偷排、直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阶段性办结 无 2-26 D2YL202305120026 北流市区永安路0322号,城市排水系统不好,下大雨水浸房子。 北流市 水 经北流市城管监督局与信访人沟通,其实际反映的是老家扶新镇永塘村善径组老家的问题。扶新镇政府工作人员向信访人了解到,其反映的老家位于扶新镇永塘村善径组的县道石碗嘴——高坡线公路旁。据信访人反映其老家一直以来都没有被雨水淹过,现在只是担心公路边的明沟改为暗沟后,如遇到长时间的强降雨会出现房子被淹的情况。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一)经实地查看,信访人2016年在公路边新建房子的时候,擅自把门前公路边的明沟改为暗沟,暗沟铺设的是40公分的排水管。邻居家的房屋是1998年建设的,门前暗沟铺设的是30公分的排水管。因担心30公分的排水管排水不及时,信访人便要求邻居家改用40公分的排水管,邻居不愿意更换排水管,双方则发生矛盾。信访人便想借此次环保督察的机会,声称排水管道太小,可能会出现排水不及时,房子被雨水淹的情况,来解决邻居不愿更换排水管道的问题。
(二)从现场来看,整条排水沟无淤泥杂物,排水通畅,跟信访人反映的排水不畅,房子会被水淹的情况不符。据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周边邻居了解,其建房以来都没有出现过水淹房子的情况。
(三)2021年以来,北流市交运局多次派人处理当事人擅自把门前明沟改为暗沟的事情,但信访人一直不整改,不愿意把门前的暗沟改为明沟。 不属实 要求该信访人邻居及时关注该水沟的排水问题,特别是下雨天排水情况,如出现杂物堵塞情况要立即自行疏通,无法疏通的,要及时报告扶新镇政府,扶新镇政府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杂物进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下一步,北流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公路巡查,确保公路旁边排水沟的排水畅通。 已办结 无 2-27 D2YL202305120027 博白县那卜镇石矛岭大岭头队,有养猪大户,粪污排到老虎头水库,污染饮用水源,粪污也很臭,多次投诉无果,污染田地。 博白县 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博白县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有养猪大户,粪污排到老虎头水库”不属实。经现场核查,石茅村大岭头队主要养殖大户为赖昌和,赖昌和养殖场存在少量粪污排出到猪场附近水沟,没有排到老虎头水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
(二)群众举报的“污染饮用水源”不属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5月13日对位于赖昌和猪场右下方约20米的赖昌和家水井(1#监测点),那卜镇石茅村石门岭屯居民李骏强家水井(2#监测点)、李发贵家水井(3#监测点)进行了采样。经检测,1#监测点检测的项目中“硝酸盐(以N计)”“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2#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3#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博白县属于南方地区,pH值普遍低于6.5,那卜镇石茅村水质检测结果pH值低于6.5,与广西pH值偏低的结果相符;“硝酸盐(以N计)”“锰”不属于畜禽养殖特征污染物。“硝酸盐(以N计)”“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是养殖场(户)造成的,因养殖影响饮用水无法饮用的问题不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粪污也很臭”属实。经现场核查,赖昌和、李德善、李德付、卢媛4户养殖户存在养殖粪污违法直排行为,养殖场附近存在一定程度的臭味。
(四)群众举报的“多次投诉无果”部分属实。2021年以来,博白县那卜镇镇村干部下村开展工作过程中收集到群众关于养殖污染的口头投诉,情况属实。接到投诉后,那卜镇积极回应诉求,认真整改。在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期间,那卜镇派出镇村干部多次到大岭头屯开展整治工作。同时,那卜镇加强网格化管理,对大岭头屯加强养殖污染巡查检查,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禁止养殖废水偷排漏排直排,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截污建池、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措施。
(五)群众举报的“污染田地”属实。经现场调查,在赖昌和猪场下方有一块约400平方米的芋苗地,有养殖粪污通过水渠排入的情况。根据调查为赖昌和猪场附近大岭头屯的李德付、李文养殖户排入;其余大部分地块种植有玉米、芋头、黄瓜和大豆,长势均正常,无重大病虫害出现。 部分属实 (一)那卜镇人民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直排(偷排)行为的赖昌和、李德善、李文等6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立案处罚,要求养猪户7天内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力度,由那卜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指导这些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污染以免影响环境,同时与养殖场(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养殖场户偷排、直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阶段性办结 无 2-28 D2YL202305120028 玉州区城西街道庆安路151号,在家里偶尔会闻到刺鼻的味道,里面可能有小作坊,早上晚上在工作生产,晚上的时间卸货,危害身体健康。 玉州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23年5月14日,玉州区城西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庆丰社区一同到庆安路151号进行检查。
(一)关于“偶尔会排臭塑胶的味道”的问题,经查属实。庆安路151号位于城西庆丰社区,左右是居民住宅楼,后面隔约30米为铁路,前面是道路及绿化带。生产车间在六楼,烟雾废气净化在七楼。主要设备有:胶印机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1套。 调查时,进入生产车间,能闻到塑胶味。
(二)关于“早上晚上在工作生产,危害身体健康”的问题。调查时,未进行生产,调试设备时生产噪音,关门不影响外界。 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杨华勇进行了整改,一是废气不得向下排放,排气管道改为通向楼顶高空排放;二是增加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减少废气的排放。
(二)业主杨华勇承诺在2023年5月22日前进行整改;目前,业主杨华勇已经在网上下单购买烟雾废气净化机;排气管道已经改为通向楼顶。
下一步,城西街道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阶段性办结 无 2-29 D2YL202305120029 北流六靖镇永兴街0012号,六靖供销社把房子拆掉挖土重新做,挖出来的裸土未按滤网覆盖,风吹街道到处都是灰尘。没有排水沟,淤泥建筑废水溢出街道搞得很脏。晚上施工很晚,扰民。 北流市 扬尘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
2023年5月14日,北流市调查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该处地势偏高于永兴街道,挖出来的泥土没有用滤网覆盖,在施工过程(勾泥、拉泥)中造成扬尘污染,外运过程中,由于运输车辆不密闭运输,导致部分黄泥撒落街道,影响了街道的清洁,施工作业时间从早上8:00—12:00,下午13:00—21:00。 属实 (一)5月14日,北流市调查工作组已对广西起南贸易有限公司下发环保限期整改通知书,限于2023年5月21日前予以整改。5月15日,六靖镇主要领导现场办公,要求该工地运输车辆要密闭运输,施工工地要安装围挡喷淋设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要配备炮雾机用于降低扬尘污染,建筑工地要设置冲洗平台,出入车辆要进入冲洗平台进行清洗。挖出来的裸泥如不能及时运走要覆盖滤网。施工期间产生的黄泥水,要经过沉淀池沉淀再过滤后向外排放,并定期清理,确保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不被排放到街道。
(二)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进行施工,避免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下一步,北流市将继续加强对该施工工地的日常监督巡查,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已办结 无 2-30 D2YL202305120031 容县黎村镇思沉村岭脚队河朗地,村委会及开发商搞土地平整买卖,用泥土沙石把田地硬化了,破坏基本农田。 容县 其他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村委会及开发商搞土地平整买卖,用泥土沙石把田地硬化了,破坏基本农田”,经核实情况不属实。工作组对黎村镇村委干部、相关当事人询问调查、相关资料佐证及现场调查证实,该地块属村集体项目,没有“土地平整买卖”的行为;不存在“用泥土沙石把田地硬化了,破坏基本农田”的问题。 不属实 由黎村镇人民政府继续动员督促村民种植季节性农作物,防止耕地出现撂荒现象。 已办结 无 2-31 D2YL202305120032 博白纳卜镇石茅村石门岭,李军、阿四、李十一的养猪场(大概每人100头猪)猪的排泄物到处排放,污染了日常饮用水源跟农田,猪场附近臭味大。得去远的地方取水才能满足日常水需求。 博白县 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博白县那卜镇石门岭村,村里养殖的排污对村里饮用水有影响”“得去远的地方取水才能满足日常水需求”的问题不属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5月13日对位于赖昌和(邻村大岭头屯村民)猪场右下方约20米的赖昌和家水井(1#监测点),那卜镇石茅村石门岭屯居民李骏强家水井(2#监测点)、李发贵家水井(3#监测点)进行了采样。经检测,1#监测点检测的项目中“硝酸盐(以N计)”“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2#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3#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博白县属于南方地区,pH值普遍低于6.5,那卜镇石茅村水质检测结果pH值低于6.5,与广西pH值偏低的结果相符;“硝酸盐(以N计)”“锰”不属于畜禽养殖特征污染物。“硝酸盐(以N计)”“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是养殖场(户)造成的,因此,村里养殖的排污对村里饮用水有影响不属实。此外,石茅村石门岭屯40多户常住人口的日常用水主要是靠打井解决,没有集中式供水设施;入户走访该屯常住的家庭户,大部分反馈日常饮水无问题,不需要从外地拉水回来。认为村里面的饮用水“只能从外地拉回来”,不属实。
(二)群众举报的“排泄物到处排放”“粪污臭气熏天”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在该屯11户养猪户中,仅有李军养殖户没有粪污直排的违法行为,李发金、李昌辉、李昌武、李学、李昌龙、李昌安、李昌宝、李远平、李昌富、李庆10户养猪户均存在养殖粪污直排(偷排)的违法行为,养殖场附近有一定程度的臭味,举报内容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污染了农田”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屯阿四(李发金)养殖场有粪污排入农田,其他养殖场附近大部分地块种植有玉米、芋头、花生、黄瓜和大豆,长势均正常,无重大病虫害出现。 部分属实 (一)由那卜镇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直排(偷排)违法行为的李发金、李昌辉、李昌武、李学、李昌龙、李昌安、李昌宝、李远平、李昌富、李庆10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立案查处,要求养殖户5天内完成整改。
(二)由那卜镇政府组织干部群众清理直排的养殖粪污,确保无粪污外排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三)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力度,由那卜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指导这些养殖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户加喂益生菌,对养殖粪污进行除臭,同时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污染以免影响环境,同时与养殖场(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四)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养殖场户偷排、直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五)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阶段性办结 无 2-32 D2YL202305120033 玉林奥园广场35栋楼下,附近的烧烤摊餐饮店油烟大噪音超标,影响了居民的日常休息,经常到凌晨2-3点。 玉东新区 噪声 2023年5月13日晚,玉东新区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商铺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烧烤时能闻到烧烤味,现场未发现有油烟往楼上直排的现象。门店外西侧空地摆有餐桌,有顾客在消费,当时未发现顾客猜码噪音扰民。地面没有发现随地丢弃垃圾废物。据店主介绍,产生的垃圾均清理至垃圾收集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曾于2023年4月17日、28日转来以上投诉内容,相关部门曾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即:有一定的油烟味在空气中散发和占道经营情况属实。反映“第二天早上将烧烤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打12345热线及各个部门都没有得到解决”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成立夜巡专班定点管控该玉东新区区域占道经营、大声喧哗、猜码行拳噪音扰民的问题。
(二)玉东生态环境局监督商家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要求店主进行清理清洗。
(三)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玉东生态环境局、玉东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该商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已办结 无 2-33 D2YL202305120034 仁东镇良村,今年三月份,镇政府与开发商,在后山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环境,现未经村民同意,并通过农青社长会,想收到更多村民的同意。 玉州区 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2日,玉州区仁东镇到良村进行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经调查了解,仁东镇良村确实存在矿山,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该矿作为玉州区经济发展需要配置的矿产资源项目,是玉州区目前唯一一个泥岩矿开采项目,承担着南玉珠高速玉州段取土口任务。良村村“两委”对项目实施已完成“四议两公开”,与玉林市筑阁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地合同。根据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显示,开采标高为+223.41m至+120m。目前矿区尚未进行开采,群众反映的深挖地下120米,规划搞垃圾填埋场的情况不存在。群众举报“村里面卖山卖林,未经村里统一通过,已经出售六百多亩,卖给矿产公司(筑阁投资有限公司),他要深挖地下120米,现已准备开挖,规划搞垃圾填埋场,后续将垃圾填进去”不属实。 部分属实 仁东镇、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州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跟踪此次群众举报案件,积极与玉林市筑阁投资有限公司沟通对接,加大对村民群众的宣传力度,消除村民的相关疑虑,后续将督促业主单位严格按照环保、水土保持、标高等相关要求进行开采工作。 已办结 无 2-34 D2YL202305120035 玉林毅德广场晚上附近卡拉ok噪音过大,影响了周围小区的休息。投诉过无果。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23年5月16日晚上20时,玉州区城西街道联合城西派出所、组织莲塘村包村工作组、莲塘村干部一同到玉林毅德国际商贸城广场进行现场调查。
调查时发现,玉林毅德国际商贸城广场和毅德1号馆、2号馆之间的小广场有10多处广场舞和露天KTV。广场舞主要是提供周边群众锻炼身体和跳交谊舞,露天KTV主要是提供一些音响设备,供游客点歌,经营时间是18时到24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属实 (一)2023年5月16日,莲塘村包村工作组和村委干部出动力量10余人,对玉林毅德国际商贸城广场和毅德1号馆、2号馆之间的小广场露天KTV和广场舞产生的噪声进行排查整治,对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和劝诫。经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相关人员表示服从管理,承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调低音量,晚上10点前停止活动,防止噪声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二)在接下来的10天内,城西街道将采取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城西派出所每晚安排一定警力配合落实,确保整治成效。
(三)城西街道对玉林毅德国际商贸城物业管理的玉林毅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责令限期整改,要求该公司加强对广场舞及露天KTV等聚集性活动进行管控,对违反规定造成噪声的活动及违反安全防范工作的活动进行制止,10天内完成整改。 已办结 无 2-35 D2YL202305120036 北流山围镇都公村,百富实业开发矿山,下雨天泥土冲入了水源、农田,造成了污染。 北流市 水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2023年5月14日,北流市组织调查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据了解,该公司在修建道路和平整堆放场地开挖出来的松土,部分拉去填铺矿区进场道路,部分堆放在临时堆放区,遇到暴雨天气,造成泥土随雨水流进河道内,再经过灌溉水渠流入农田。经核实,矿区内的三级沉砂池不定时清理,使得矿区的泥浆流到矿区下面的部分农田内,受影响的农田约15亩(表层泥浆约1厘米厚),目前农田已耕种,不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矿区周边群众的饮用水水源是使用矿区上面的山泉水,水体未被污染,村民正常使用,饮用水蓄水池内水流出入正常,清澈见底,农户水龙头出水清澈。矿区内河段河床有部分黄泥浆,但河道没有堵塞,流水畅通。石场范围外河段农户正常使用水源。 基本属实 针对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基建期造成污染的问题,北流市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定期不定期清理临时施工场地内的排水沟及三级沉砂池内的淤泥,保持排水通畅,充分发挥沉砂池的作用,生产废水必须经过沉砂池沉淀后才能向外排放。
(二)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临时用地的裸露边坡种植绿色植物,恢复植被,近期不需要开挖的,安苫盖密目网,防止水土流失。
(三)责令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马上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内现存的淤泥。
以上工作要求广西百富石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北流市将对上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无 2-36 D2YL202305120037 玉林城西开发区庆安路156号,不知道里面做什么散发了浓烈的刺鼻臭味,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 玉州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23年5月14日,玉州区城西街道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庆丰社区一同到庆安路151号进行检查。
(一)关于“偶尔会排臭塑胶的味道”的问题,经查属实。庆安路151号位于城西庆丰社区,左右是居民住宅楼,后面隔约30米为铁路,前面是道路及绿化带。生产车间在六楼,烟雾废气净化在七楼。主要设备有:胶印机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1套。 调查时,进入生产车间,能闻到塑胶味。
(二)关于“早上晚上在工作生产,危害身体健康”的问题。调查时,未进行生产,调试设备时生产噪音,关门不影响外界。 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杨华勇进行了整改,一是废气不得向下排放,排气管道改为通向楼顶高空排放;二是增加1台烟雾废气净化器,减少废气的排放。
(二)业主杨华勇承诺在2023年5月22日前进行整改;目前,业主杨华勇已经在网上下单购买烟雾废气净化机;排气管道已经改为通向楼顶。
下一步,城西街道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阶段性办结 无 2-37 D2YL202305120038 玉林奥园广场35栋楼下,附近的烧烤摊餐饮店油烟大噪音超标,影响了居民的日常休息,经常到凌晨2-3点。 玉东新区 噪声 2023年5月13日晚,玉东新区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商铺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烧烤时能闻到烧烤味,现场未发现有油烟往楼上直排的现象。门店外西侧空地摆有餐桌,有顾客在消费,当时未发现顾客猜码噪音扰民。地面没有发现随地丢弃垃圾废物。据店主介绍,产生的垃圾均清理至垃圾收集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曾于2023年4月17日、28日转来以上投诉内容,相关部门曾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即:有一定的油烟味在空气中散发和占道经营情况属实。反映“第二天早上将烧烤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打12345热线及各个部门都没有得到解决”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成立夜巡专班定点管控该玉东新区区域占道经营、大声喧哗、猜码行拳噪音扰民的问题。
(二)玉东生态环境局监督商家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要求店主进行清理清洗。
(三)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玉东生态环境局、玉东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该商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已办结 无 2-38 D2YL202305120039 北流六麻镇升平村 ,升平小学路口升平卫生室建在河面上,挡住了河道水流。 北流市 其他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5日,北流市组织了水利局、卫健局以及六麻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地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为了改善北流市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根据《广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程(2010-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农卫〔2010〕47号),要求建设升平村卫生室。由于当时没有合适建设地方,为了尽快满足群众就近就诊的强烈需求,便将卫生室跨河建在升平小学路口的小河上,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该项目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有专业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手续,2012年建成至今未发现房屋有擅自加层、地基下沉、违规扩建等现象。卫生室建成后,承担着升平村5700多人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方便了患者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节约医疗支出成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的目标,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二)经现场测量,该小河上游河床宽2米,卫生室楼下面涵洞宽2.85米,高1.4米,小河下游30米处的公路涵洞宽1.6米,河水经涵洞后直接流入主河道六麻河。由于该小河的集水量较小,平时的水流量不大,在汛期期间,虽然水量增大,但也没有出现过内涝灾害。自卫生室建成以来,该河段没有发生过河水没过卫生室地面的现象。经北流市水利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卫生室也无明显影响河道引洪安全。 部分属实 六麻镇升平村卫生室虽然建在河面上但是没有影响河道水流,为进一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北流市已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河道的上下游边坡进行了修理,并清理了河道两边的杂草和淤泥。通过整改,使河道的行洪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河道内没有杂物阻挡,河道和涵洞流水畅通。
下一步北流市将会定期组织人员对该河道进行清理杂草和淤泥,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发现有阻水现象,马上进行清理,尤其是汛期期间,落实专人值守,保障河道行洪安全,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已办结 无 2-39 D2YL202305120040 玉林北流西埌镇六洋水库,里面养了很多鱼。怀疑水源被污染了。 北流市 水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4日,北流市组织市水利局、北流生态环境局、西埌镇政府等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水库的水较清澈,水面没有垃圾等漂浮物,水库水位高175.38米 ,水库内养鱼10万尾,约5万斤。当日,北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水库的坝首、水库中央、西岸、西冲方向的水体进行采样检测。经现场核实,北流市国有水库于2022年9月把六洋水库承包给北流市三联养殖有限公司养鱼 ,他们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规定三联养殖有限公司只能进引淡水养鱼,养殖过程中禁止投放任何如鸡粪、猪粪、化肥、酒糟、鱼料等饲料。
根据2023年5月14日采样监测数据表明:坝首、水库中央、西岸、西冲水库水体的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的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要求。2022年1-4季度和2023年第1季度,玉林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六洋水库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为Ⅲ类水,符合饮用水要求。 部分属实 要求北流市国有水库管理所六洋水库管护站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六洋水库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做好库区内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确保水质达标;
(二)加强对三联养殖公司的养鱼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不能投放任何饲料,确保水质不被污染。 已办结 无 2-40 D2YL202305120042 陆川温泉镇ban头村 6队,新妇幼保健院建造在挖矿,(九州矿业有限公司、元yao公司),造成了十亩水田水源污染,村民没水喝。还挖矿去卖。 陆川县 水 2023年5月13日,陆川县组织由温泉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征地事务中心、九州集团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未经村民同意将矿山开挖,镇政府以陆川铁锅高端厨具的名义征收土地,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及“造成了十亩水田水源污染”的问题。经查,陆川县已按征地程序于2022年8月15日和9月15日分别发布了《陆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陆川县温泉镇碰塘村、四良村2个村民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的公告》(陆政土〔2022〕25号)和《陆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陆川县温泉镇碰塘村、四良村2个村民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陆政土〔2022〕26号),并由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动员,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公告拟征收453.04亩,目前已征收435.81亩,并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已征部分目前正在进行平整,并不属于矿山开挖,在土地平整过程中由于下雨及施工导致部分淤泥流入项目红线内的耕地,经测量占地约10平方米。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村民没水喝”的问题。现场走访农户何海源、何福金、苏贵海和蓝凤华户,自打水井解决饮水问题,同时县城自来水覆盖该范围,群众也可通过报装接通使用县城自来水,群众饮水有安全保障。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由陆川县九州集团立即对项目红线内被淤泥覆盖的耕地进行恢复。该项工作要求5月25日前完成。
二是由陆川县温泉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该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无 2-41 D2YL202305120043 玉州区银丰中央首府小区,小区规划的绿地被出租给烧烤摊,烧烤摊经常营业到凌晨噪音给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噪声 经调查,玉林中央首府北门有宵夜摊情况属实。该地块为玉林银丰中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该店铺是土地所有人玉林银丰中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租给经营业主徐旺作为餐饮经营使用,双方签有商铺租赁合同。银沣湖餐厅经营业主已办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现场核实,该厨房使用无烟烧烤炉,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和静音装置,并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检验报告。由于该餐厅位于居民楼附近,有时会有食客声音影响到周边居民休息。 部分属实 (一)接到该举报后,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高度重视,5月13日晚上迅速组织局管理监督科、市城管支队到现场调查核实。对经营业主徐旺等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及约谈,提出要求其规范经营,尽量减少给周边住户带来的影响。经营业主徐旺表示,该处休闲夜市餐厅目前禁止猜码,有顾客喧哗会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做到文明经营。
(二)经与协办单位玉州区人民政府沟通联系,其口头反馈玉州生态环境部门、社区已到现场对油烟和噪音问题进行调查,后续会跟进该处的监测和监管。
(三)下一步,各责任单位将在晚上10点至12点时段对此处加强巡查管理。城管、玉州区生态环境、公安及街道、社区等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加强对该餐厅经营秩序的监管。 已办结 无 2-42 D2YL202305120044 陆川马坡镇,初级中学校门口旁夜逍遥的夜宵摊营业臭味大、噪音大,营业时间晚上7点到凌晨点。影响了居民的休息。 陆川县 大气
2023年5月13日,陆川县组织由马坡镇政府牵头,组织陆川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夜宵摊臭味大、噪音大、油烟大”的问题。经调查,该夜宵摊露天经营烧烤,油烟没有有效措施处理,存在炒菜、顾客猜码声音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二)关于反映“晚上营业到凌晨”的问题。经调查询问,该烧烤摊晚上经营到凌晨2-3点。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三)关于反映“曾向12345、12369反映过,都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在12345平台分别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2022年10月8日和2023年5月6日投诉,马坡镇政府每次接到举报后都派出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2369平台则没有接到任何投诉信息。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基本属实 (一)2023年5月14日,对业主钟志军进行了调查询问笔录,并下达环保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把炒菜和烧烤移到屋内操作,做好排气设施,要求其营业时间到晚上11点止;且业主必须负责监督顾客不准大声喧闹、猜码等。该项整改工作要求业主5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目前,业主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二)马坡镇政府持续强化巡查整改,加大监管力度,教育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确保违法行为自接到通知书起整改到位。 已办结 无 2-43 D2YL202305120045 陆川横山镇潭村有个石场排巨量污水、黄泥流到农田饮用水,跟相关单位投诉过没无果。 陆川县 水 2023年5月14日,陆川县组织由陆川县横山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石场排巨量污水”的问题。经查,该养护工区在几年建设的过程中,前期因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不完善,在暴雨时,确实存在部分污水流出的情况。后经施工方进行边坡整治,在边坡种植草皮和树木,并完善了养护工区排水系统,修建了排水沟和沉沙池,雨水经排水沟流入沉沙池净化后,截留住泥沙,防止泥沙随雨水冲入下面农田水沟,基本遏制了雨污混流的现象,因此并未存在巨量污水的事实。目前该养护工区建设工地已于3月中旬停工至今,调查工作组实地察看也并未发现有污水排出。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黄泥流到农田影响饮用水”的问题。经查,该养护工区项目在建设的前期未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设施,在雨水时节确实存在部分黄泥水渗透流入农田。但随着边坡整治和排水系统的改造升级,已基本遏制了黄泥水流入农田情况的发生。该养护工区建设工地距离最近的一个屯(潭村旺园队)距建设工地直线距离1.0公里以上,且水流并不联通,该生产村村民主要使用自打水井解决饮水问题。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陆川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令浦清高速公路公司继续加强边坡整治,完善雨污分流设施防控水土流失现象,该项工作要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浦清高速公路公司对污染农田进行修复、复垦,该项工作要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陆川县水利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横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养护工区的监管,确保不发生水土流失、排污水、黄泥水污染村民水源的现象,要求该项工作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无 2-44 D2YL202305120046 北流新圩镇旺山村17组,饮用水源被开放商破坏了(开发商开发后背山的山路),现在一下雨水龙头出黄泥水,造成饮水困难。跟12345投诉无果。 北流市 水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在公墓进山道路建设前,旺山村16、17组的群众(约200户人)一直取用山沟的地表水,在旱水期经常出现缺水、雨水天气出现用水浑浊的现象。
近期,进山道路施工进程推进至旺山村16、17组储水池上游区域,因大雨冲刷,冲开了取水管道,导致项目施工面的黄泥水流入储水池,黄泥水顺着输水管道流入农户家中,堵塞了管道造成了停水。首次停水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在此期间,因降雨偶发,并非常态。
2023年4月21日12345收到群众反映4月17日开始出现用水问题,新圩镇政府已于4月25日反馈。自2023年4月17日首次出现用水问题以来,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积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持续为群众送水应急,解决群众饮水需求。并于2023年4月26日组织人员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清理储水池周边淤积的黄泥。
综上所述,所投诉的水龙头出黄泥水,造成饮水困难为偶然降雨所致,并非常态;不存在投诉无果的情况。因此,群众所诉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处理情况
为妥善解决群众用水问题,经北流市工作组实地勘察调研,多方协调,由施工方投入资金钻井6口(含深水井2口、横井4口),其中2口深水井及3口横井经检测达标已投入正常使用。
二、整改措施
(一)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责令停工整改。2023年5月14日,新圩镇政府约谈项目施工单位,夯实其主体责任,要求其马上停工整改,排查原因并解决问题,在未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前暂停所有施工作业。
(二)组织清洗储水池和过滤池。新圩镇政府先后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4日组织有关单位、群众和施工方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净化输水管道周边环境,并在过滤池增加静水沉降、水体过滤程序。同时,新圩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输水管道进行了检修,避免再次出现淤泥堵塞水管的情况。2023年5月14日,完成了对侧方周边泥土的布膜稳固(水土保持)工作。
(三)开展临时送水应急工作。新圩镇政府及时关注群众用水动态,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积极主动协调送水上门,自2023年4月17日首次出现用水问题以来,有关单位持续为群众送水应急,解决群众饮水需求。
(四)继续寻找合适水源。由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继续在储水池附近探寻新井进行钻井,用以解决现有水源不足问题。目前已探寻到多处打井点,已于5月16日开工打井。
(五)引进外来水源彻底解决用水问题。计划从两个渠道引进外来水源,一是谋划从六旺村凤凰片引水至旺山村,经现有管道向群众输送水;二是规划从六洋水厂铺设自来水管至旺山村16、17组,让村民用上自来水,彻底解决群众用水问题。以上两个方案经充分论证和研究后再选取最优方案实施。 阶段性办结 无 2-45 D2YL20230512047 博白那卜镇大岭头队村中间,有一个赖昌河大型猪场污染了水源跟农田,多次投诉给环保局无果。 博白县 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博白县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有养猪大户,粪污排到老虎头水库”不属实。经现场核查,石茅村大岭头队主要养殖大户为赖昌和,赖昌和养殖场存在少量粪污排出到猪场附近水沟,没有排到老虎头水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
(二)群众举报的“污染饮用水源”不属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5月13日对位于赖昌和猪场右下方约20米的赖昌和家水井(1#监测点),那卜镇石茅村石门岭屯居民李骏强家水井(2#监测点)、李发贵家水井(3#监测点)进行了采样。经检测,1#监测点检测的项目中“硝酸盐(以N计)”“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2#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3#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博白县属于南方地区,pH值普遍低于6.5,那卜镇石茅村水质检测结果pH值低于6.5,与广西pH值偏低的结果相符;“硝酸盐(以N计)”“锰”不属于畜禽养殖特征污染物。“硝酸盐(以N计)”“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是养殖场(户)造成的,因养殖影响饮用水无法饮用的问题不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粪污也很臭”属实。经现场核查,赖昌和、李德善、李德付、卢媛4户养殖户存在养殖粪污违法直排行为,养殖场附近存在一定程度的臭味。
(四)群众举报的“多次投诉无果”部分属实。2021年以来,博白县那卜镇镇村干部下村开展工作过程中收集到群众关于养殖污染的口头投诉,情况属实。接到投诉后,那卜镇积极回应诉求,认真整改。在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期间,那卜镇派出镇村干部多次到大岭头屯开展整治工作。同时,那卜镇加强网格化管理,对大岭头屯加强养殖污染巡查检查,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禁止养殖废水偷排漏排直排,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截污建池、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措施。
(五)群众举报的“污染田地”属实。经现场调查,在赖昌和猪场下方有一块约400平方米的芋苗地,有养殖粪污通过水渠排入的情况。根据调查为赖昌和猪场附近大岭头屯的李德付、李文养殖户排入;其余大部分地块种植有玉米、芋头、黄瓜和大豆,长势均正常,无重大病虫害出现。 部分属实 (一)那卜镇人民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直排(偷排)行为的赖昌和、李德善、李文等6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立案处罚,要求养猪户7天内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力度,由那卜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指导这些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污染以免影响环境,同时与养殖场(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养殖场户偷排、直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阶段性办结 无 2-46 D2YL20230512048 博白镇那卜镇大岭头队,赖昌河养猪场污染了水源跟农田,反映无果。 博白县 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博白县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有养猪大户,粪污排到老虎头水库”不属实。经现场核查,石茅村大岭头队主要养殖大户为赖昌和,赖昌和养殖场存在少量粪污排出到猪场附近水沟,没有排到老虎头水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玉林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6﹞256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畜禽规模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博政办规﹝2020﹞1号)文件精神,那卜镇石矛岭村大岭头队不在老虎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内。
(二)群众举报的“污染饮用水源”不属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5月13日对位于赖昌和猪场右下方约20米的赖昌和家水井(1#监测点),那卜镇石茅村石门岭屯居民李骏强家水井(2#监测点)、李发贵家水井(3#监测点)进行了采样。经检测,1#监测点检测的项目中“硝酸盐(以N计)”“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2#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3#监测点检测的样品“pH”“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限值,其他检验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标准。博白县属于南方地区,pH值普遍低于6.5,那卜镇石茅村水质检测结果pH值低于6.5,与广西pH值偏低的结果相符;“硝酸盐(以N计)”“锰”不属于畜禽养殖特征污染物。“硝酸盐(以N计)”“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是养殖场(户)造成的,因养殖影响饮用水无法饮用的问题不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粪污也很臭”属实。经现场核查,赖昌和、李德善、李德付、卢媛4户养殖户存在养殖粪污违法直排行为,养殖场附近存在一定程度的臭味。
(四)群众举报的“多次投诉无果”部分属实。2021年以来,博白县那卜镇镇村干部下村开展工作过程中收集到群众关于养殖污染的口头投诉,情况属实。接到投诉后,那卜镇积极回应诉求,认真整改。在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期间,那卜镇派出镇村干部多次到大岭头屯开展整治工作。同时,那卜镇加强网格化管理,对大岭头屯加强养殖污染巡查检查,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禁止养殖废水偷排漏排直排,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截污建池、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措施。
(五)群众举报的“污染田地”属实。经现场调查,在赖昌和猪场下方有一块约400平方米的芋苗地,有养殖粪污通过水渠排入的情况。根据调查为赖昌和猪场附近大岭头屯的李德付、李文养殖户排入;其余大部分地块种植有玉米、芋头、黄瓜和大豆,长势均正常,无重大病虫害出现。 部分属实 (一)那卜镇人民政府对存在养殖粪污直排(偷排)行为的赖昌和、李德善、李文等6户养猪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立案处罚,要求养猪户7天内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由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力度,由那卜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指导这些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利用还田还林等消纳行为,确保消纳粪污不造成污染以免影响环境,同时与养殖场(户)签订《博白县农业农村局养殖防疫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协议书》,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策”。
(三)由那卜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养殖场户偷排、直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压实养殖业主养殖粪污处理主体责任。 阶段性办结 无 2-47 D2YL20230512049 北流新圩镇湴垌村,新建的林园,开工污染了旺冲水源地。投诉无果。 北流市 水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在公墓进山道路建设前,旺山村16、17组的群众(约200户人)一直取用山沟的地表水,在旱水期经常出现缺水、雨水天气出现用水浑浊的现象。
近期,进山道路施工进程推进至旺山村16、17组储水池上游区域,因大雨冲刷,冲开了取水管道,导致项目施工面的黄泥水流入储水池,黄泥水顺着输水管道流入农户家中,影响群众用水。
2023年4月17日首次接到群众反映上述用水问题,北流市新圩镇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发现确有群众家中出现用水变黄、浑浊现象。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积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持续为群众送水应急,解决群众饮水需求。并于4月26日,组织有关单位、群众和施工方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净化输水管道周边环境,并在过滤池增加静水沉降、水体过滤程序。
综上所述,所投诉的污染旺冲水源地事件为偶然降雨所致,并非常态。因此,群众所诉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处理情况
为妥善解决群众用水问题,经北流市工作组实地勘察调研,多方协调,由施工方投入资金钻井6口(含深水井2口、横井4口),其中2口深水井及3口横井经检测达标已投入正常使用。
二、整改措施
(一)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责令停工整改。2023年5月14日,新圩镇政府约谈项目施工单位,夯实其主体责任,要求其马上停工整改,排查原因并解决问题,在未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前暂停所有施工作业。
(二)组织清洗储水池和过滤池。新圩镇政府先后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4日组织有关单位、群众和施工方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净化输水管道周边环境,并在过滤池增加静水沉降、水体过滤程序。同时,新圩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输水管道进行了检修,避免再次出现淤泥堵塞水管的情况。2023年5月14日,完成了对侧方周边泥土的布膜稳固(水土保持)工作。
(三)开展临时送水应急工作。新圩镇政府及时关注群众用水动态,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积极主动协调送水上门,自2023年4月17日首次出现用水问题以来,有关单位持续为群众送水应急,解决群众饮水需求。
(四)继续寻找合适水源。由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继续在储水池附近探寻新井进行钻井,用以解决现有水源不足问题。目前已探寻到多处打井点,已于5月16日开工打井。
(五)引进外来水源彻底解决用水问题。计划从两个渠道引进外来水源,一是谋划从六旺村凤凰片引水至旺山村,经现有管道向群众输送水;二是规划从六洋水厂铺设自来水管至旺山村16、17组,让村民用上自来水,彻底解决群众用水问题。以上两个方案经充分论证和研究后再选取最优方案实施。 阶段性办结 无 2-48 D2YL20230512050 玉州区金色时代小区下面的特斯拉ktv噪音扰民、还有空调外机吹气造成空气污染。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4日晚,玉州区南江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市公安玉州分局、区文体旅局、江滨社区到特斯拉KTV现场调查。
(一)关于“KTV噪音扰民”类似问题。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玉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噪音进行监测,在该公司西南面4栋居民楼3楼窗外(靠声源面)和南面场界外1米得出的监测结果为51.3DB和49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昼间60,夜间50)。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每晚有人打架吵架”类似问题。经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偶尔有醉酒的人大声喧哗,不存在每晚有人打架吵架情况。南江派出所也没有接到相关报警。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KTV客户随地大小便”类似问题。经实地勘察、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KTV大厅及每间包厢设有卫生间,可以满足消费客人的需求。而且没有直接证据查实随地大小便的人就是KTV的客户。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四)关于“不合法不合格营业”问题。该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1450902MABTEQMJ6)、《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450902160163)、《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玉州消安许字【2023】第0001号)、《娱乐场所备案书》,属于合法营业。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五)关于“空调外机吹气造成空气污染”问题。经查,KTV空调室外机距离居民住宅外墙约20米,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第5.8.4.2条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a)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米;(b)空调器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已立案调查,并要求公司在2023年6月16日前完善经营场所隔音设施,避免噪音扰民。
(二)玉州区文体旅局做好该公司营业时间的监管,要求该酒吧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关于每日凌晨2点至上午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守法经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现象的,及时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噪声监测;南江街道、南江社区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要求其持续做好该公司的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对消费者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
(三)目前特斯拉KTV已停业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 2-49 D2YL20230512051 玉州区金色时代特斯拉tkv噪音扰民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4日晚,玉州区南江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市公安玉州分局、区文体旅局、江滨社区到特斯拉KTV现场调查。
(一)关于“KTV噪音扰民”类似问题。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玉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噪音进行监测,在该公司西南面4栋居民楼3楼窗外(靠声源面)和南面场界外1米得出的监测结果为51.3DB和49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昼间60,夜间50)。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每晚有人打架吵架”类似问题。经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偶尔有醉酒的人大声喧哗,不存在每晚有人打架吵架情况。南江派出所也没有接到相关报警。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KTV客户随地大小便”类似问题。经实地勘察、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KTV大厅及每间包厢设有卫生间,可以满足消费客人的需求。而且没有直接证据查实随地大小便的人就是KTV的客户。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四)关于“不合法不合格营业”问题。该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1450902MABTEQMJ6)、《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450902160163)、《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玉州消安许字【2023】第0001号)、《娱乐场所备案书》,属于合法营业。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五)关于“空调外机吹气造成空气污染”问题。经查,KTV空调室外机距离居民住宅外墙约20米,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第5.8.4.2条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a)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米;(b)空调器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已立案调查,并要求公司在2023年6月16日前完善经营场所隔音设施,避免噪音扰民。
(二)玉州区文体旅局做好该公司营业时间的监管,要求该酒吧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关于每日凌晨2点至上午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守法经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现象的,及时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噪声监测;南江街道、南江社区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要求其持续做好该公司的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对消费者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
(三)目前特斯拉KTV已停业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 2-50 D2YL20230512052 北流新圩镇旺山村17组,饮用水水源问题污染严重,被开发商破坏。 北流市 水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在公墓进山道路建设前,旺山村16、17组的群众(约200户人)一直取用山沟的地表水,在旱水期经常出现缺水、雨水天气出现用水浑浊的现象。
近期,进山道路施工进程推进至旺山村16、17组储水池上游区域,因大雨冲刷,冲开了取水管道,导致项目施工段的黄泥水流入储水池,黄泥水顺着输水管道流入农户家中,造成用水浑浊,因降雨偶发,并非污染严重。 部分属实 一、处理情况
为妥善解决群众用水问题,经北流市工作组实地勘察调研,多方协调,由施工方投入资金钻井6口(含深水井2口、横井4口),其中2口深水井及3口横井经检测达标已投入正常使用。
二、整改措施
(一)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责令停工整改。2023年5月14日约谈施工单位,压实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排查原因、解决问题。在未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前暂停所有施工作业。
(二)组织清洗储水池和过滤池。先后于2023年4月26日、5月14日、5月15日再次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清理储水池周边淤积的黄泥;对周边泥土进行布膜稳固,水土保持;在滤水池安装第2层防护网。同时,对管道进行检查,避免再次出现黄泥水随雨水灌入储水池而流入农户家中的情况。
(三)开展临时送水应急工作。新圩镇政府及时关注群众用水动态,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积极主动协调送水上门,自2023年4月17日首次出现用水问题以来,有关单位持续为群众送水应急,解决群众饮水需求。
(四)继续寻找合适水源。由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继续在储水池附近探寻新井进行钻井,用以解决现有水源不足问题。目前已探寻到多处打井点,已于5月16日开工打井。
(五)引进外来水源彻底解决用水问题。计划从两个渠道引进外来水源,一是谋划从六旺村凤凰片引水至旺山村,经现有管道向群众输送水;二是规划从六洋水厂铺设自来水管至旺山村16、17组,让村民用上自来水,彻底解决群众用水问题。以上两个方案经充分论证和研究后再选取最优方案实施。 阶段性办结 无 2-51 D2YL20230512053 玉州区金色时代小区特斯拉ktv,不合法不合格营业,每晚有人打架吵架,噪音严重。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4日晚,玉州区南江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市公安玉州分局、区文体旅局、江滨社区到特斯拉KTV现场调查。
(一)关于“KTV噪音扰民”类似问题。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玉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噪音进行监测,在该公司西南面4栋居民楼3楼窗外(靠声源面)和南面场界外1米得出的监测结果为51.3DB和49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昼间60,夜间50)。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每晚有人打架吵架”类似问题。经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偶尔有醉酒的人大声喧哗,不存在每晚有人打架吵架情况。南江派出所也没有接到相关报警。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KTV客户随地大小便”类似问题。经实地勘察、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KTV大厅及每间包厢设有卫生间,可以满足消费客人的需求。而且没有直接证据查实随地大小便的人就是KTV的客户。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四)关于“不合法不合格营业”问题。该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1450902MABTEQMJ6)、《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450902160163)、《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玉州消安许字【2023】第0001号)、《娱乐场所备案书》,属于合法营业。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五)关于“空调外机吹气造成空气污染”问题。经查,KTV空调室外机距离居民住宅外墙约20米,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第5.8.4.2条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a)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米;(b)空调器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已立案调查,并要求公司在2023年6月16日前完善经营场所隔音设施,避免噪音扰民。
(二)玉州区文体旅局做好该公司营业时间的监管,要求该酒吧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关于每日凌晨2点至上午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守法经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现象的,及时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噪声监测;南江街道、南江社区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要求其持续做好该公司的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对消费者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
(三)目前特斯拉KTV已停业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 2-52 D2YL20230512055 金港路1号滨江公馆b区12栋,宏旗烧烤店,噪音,经营到凌晨三四点,抽油机油烟味很浓 玉州区 油烟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5日晚上,南江街道、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城管局、镇忠社区工作人员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经营过程产生油烟,安装有1套全新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抽油烟机管加装了减震垫和隔音棉,已停止使用大功率的排气扇,在店外几乎无噪声影响。
工作人员到楼上12-3-301及12-3-302住户进行走访,敲门均无人应答。 部分属实 (一)要求该店营业时必须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有效处理油烟;
(二)玉州生态环境局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大气和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其管控营业噪声,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作息,如顾客猜码、交谈声音过大应立即阻止。该店负责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
(三)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城管局和南江街道派工作人员定期巡查监督,发现问题马上处理。 已办结 无 2-53 D2YL20230512056 玉州区金港路金色时代特斯拉ktv,噪音,晚上吵架,随地大小便。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4日晚,玉州区南江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市公安玉州分局、区文体旅局、江滨社区到特斯拉KTV现场调查。
(一)关于“KTV噪音扰民”类似问题。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玉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噪音进行监测,在该公司西南面4栋居民楼3楼窗外(靠声源面)和南面场界外1米得出的监测结果为51.3DB和49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昼间60,夜间50)。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每晚有人打架吵架”类似问题。经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偶尔有醉酒的人大声喧哗,不存在每晚有人打架吵架情况。南江派出所也没有接到相关报警。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KTV客户随地大小便”类似问题。经实地勘察、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KTV大厅及每间包厢设有卫生间,可以满足消费客人的需求。而且没有直接证据查实随地大小便的人就是KTV的客户。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四)关于“不合法不合格营业”问题。该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1450902MABTEQMJ6)、《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450902160163)、《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玉州消安许字【2023】第0001号)、《娱乐场所备案书》,属于合法营业。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五)关于“空调外机吹气造成空气污染”问题。经查,KTV空调室外机距离居民住宅外墙约20米,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第5.8.4.2条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a)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米;(b)空调器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已立案调查,并要求公司在2023年6月16日前完善经营场所隔音设施,避免噪音扰民。
(二)玉州区文体旅局做好该公司营业时间的监管,要求该酒吧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关于每日凌晨2点至上午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守法经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现象的,及时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噪声监测;南江街道、南江社区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要求其持续做好该公司的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对消费者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
(三)目前特斯拉KTV已停业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 2-54 D2YL20230512057 北流新圩镇旺山村16、17组,大约1000人的生活用水被污染,林园项目开工导致水源地被污染。 北流市 水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经查,在公墓进山道路建设前,旺山村16、17组的群众(约200户人)一直取用山沟的地表水,在旱水期经常出现缺水、雨水天气出现用水浑浊的现象。
近期,进山道路施工进程推进至旺山村16、17组储水池上游区域,因大雨冲刷,冲开了取水管道,导致项目施工面的黄泥水流入储水池,黄泥水顺着输水管道流入农户家中,堵塞了管道造成了停水。首次停水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在此期间,因降雨偶发,并非常态。 基本属实 (一)处理情况
为妥善解决群众用水问题,经北流市工作组实地勘察调研,多方协调,由施工方投入资金钻井6口(含深水井2口、横井4口),其中2口深水井及3口横井经检测达标已投入正常使用。
(二)整改措施
1.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责令停工整改。2023年5月14日,新圩镇政府约谈项目施工单位,夯实其主体责任,要求其马上停工整改,排查原因并解决问题,在未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前暂停所有施工作业。
2.组织清洗储水池和过滤池。新圩镇政府先后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4日组织有关单位、群众和施工方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净化输水管道周边环境,并在过滤池增加静水沉降、水体过滤程序。同时,新圩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输水管道进行了检修,避免再次出现淤泥堵塞水管的情况。2023年5月14日,完成了对侧方周边泥土的布膜稳固(水土保持)工作。
3.开展临时送水应急工作。新圩镇政府及时关注群众用水动态,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积极主动协调送水上门,自2023年4月17日首次出现用水问题以来,有关单位持续为群众送水应急,解决群众饮水需求。
4.继续寻找合适水源。由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继续在储水池附近探寻新井进行钻井,用以解决现有水源不足问题。目前已探寻到多处打井点,已于5月16日开工打井。
5.引进外来水源彻底解决用水问题。计划从两个渠道引进外来水源,一是谋划从六旺村凤凰片引水至旺山村,经现有管道向群众输送水;二是规划从六洋水厂铺设自来水管至旺山村16、17组,让村民用上自来水,彻底解决群众用水问题。以上两个方案经充分论证和研究后再选取最优方案实施。 阶段性办结 无 2-55 D2YL20230512059 北流新圩镇旺山村,开发导致饮用水水源问题污染严重。 北流市 水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在公墓进山道路建设前,旺山村16、17组的群众(约200户人)一直取用山沟的地表水,在旱水期经常出现缺水、雨水天气出现用水浑浊的现象。
近期,进山道路施工进程推进至旺山村16、17组储水池上游区域,因大雨冲刷,冲开了取水管道,导致项目施工段的黄泥水流入储水池,黄泥水顺着输水管道流入农户家中,造成用水浑浊,因降雨偶发,并非污染严重。 部分属实 一、处理情况
为妥善解决群众用水问题,经北流市工作组实地勘察调研,多方协调,由施工方投入资金钻井6口(含深水井2口、横井4口),其中2口深水井及3口横井经检测达标已投入正常使用。
二、整改措施
(一)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责令停工整改。2023年5月14日约谈施工单位,压实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排查原因、解决问题。在未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前暂停所有施工作业。
(二)组织清洗储水池和过滤池。先后于2023年4月26日、5月14日、5月15日再次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清理储水池周边淤积的黄泥;对周边泥土进行布膜稳固,水土保持;在滤水池安装第2层防护网。同时,对管道进行检查,避免再次出现黄泥水随雨水灌入储水池而流入农户家中的情况。
(三)开展临时送水应急工作。新圩镇政府及时关注群众用水动态,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积极主动协调送水上门,自2023年4月17日首次出现用水问题以来,有关单位持续为群众送水应急,解决群众饮水需求。
(四)引进外来水源彻底解决用水问题。计划从两个方案引进外来水源,一是谋划从六旺村凤凰片引水至旺山村,经现有管道向群众输送水;二是规划从六洋水厂铺设自来水管至旺山村16、17组,让村民用上自来水,彻底解决群众用水问题。以上两个方案经充分论证和研究后再选取最优方案实施。 阶段性办结 无 2-56 D2YL20230512060 玉州区金港路金色时代小区特斯拉ktv,噪音严重,ktv客户随地大小便。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4日晚,玉州区南江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市公安玉州分局、区文体旅局、江滨社区到特斯拉KTV现场调查。
(一)关于“KTV噪音扰民”类似问题。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玉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噪音进行监测,在该公司西南面4栋居民楼3楼窗外(靠声源面)和南面场界外1米得出的监测结果为51.3DB和49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昼间60,夜间50)。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每晚有人打架吵架”类似问题。经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偶尔有醉酒的人大声喧哗,不存在每晚有人打架吵架情况。南江派出所也没有接到相关报警。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KTV客户随地大小便”类似问题。经实地勘察、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KTV大厅及每间包厢设有卫生间,可以满足消费客人的需求。而且没有直接证据查实随地大小便的人就是KTV的客户。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四)关于“不合法不合格营业”问题。该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1450902MABTEQMJ6)、《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450902160163)、《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玉州消安许字【2023】第0001号)、《娱乐场所备案书》,属于合法营业。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五)关于“空调外机吹气造成空气污染”问题。经查,KTV空调室外机距离居民住宅外墙约20米,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第5.8.4.2条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a)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米;(b)空调器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已立案调查,并要求公司在2023年6月16日前完善经营场所隔音设施,避免噪音扰民。
(二)玉州区文体旅局做好该公司营业时间的监管,要求该酒吧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关于每日凌晨2点至上午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守法经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现象的,及时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噪声监测;南江街道、南江社区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要求其持续做好该公司的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对消费者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
(三)目前特斯拉KTV已停业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 2-57 D2YL20230512061 玉东新区石棠路奥园广场小区,第一期商业夜市街烧烤摊、宵夜摊排烟不规范,占道经营,晚上经营噪音严重。 玉东新区 油烟 2023年5月13日晚,玉东新区联合调查组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商铺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烧烤时能闻到烧烤味,现场未发现有油烟往楼上直排的现象。门店外西侧空地摆有餐桌,有顾客在消费,当时未发现顾客猜码噪音扰民。地面没有发现随地丢弃垃圾废物。据店主介绍,产生的垃圾均清理至垃圾收集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曾于2023年4月17日、28日转来以上投诉内容,相关部门曾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即:有一定的油烟味在空气中散发和占道经营情况属实。反映“第二天早上将烧烤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打12345热线及各个部门都没有得到解决”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由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成立夜巡专班定点管控该玉东新区区域占道经营、大声喧哗、猜码行拳噪音扰民的问题。
(二)玉东生态环境局监督商家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要求店主进行清理清洗。
(三)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玉东生态环境局、玉东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该商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已办结 无 2-58 D2YL202305120062 北流新圩镇旺山村16、17组,2022年12月底开始修经营性公路导致村民饮用水源破坏,导致水量水质有问题,向12345以及环保局反映过了。经营性公路开发审批流程不合规,强制开工。 北流市 水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一)信访件反映“导致水量水质有问题”的问题属实。
经查,在公墓进山道路建设前,旺山村16、17组的群众(约200户人)一直取用山沟的地表水,在旱水期经常出现缺水、雨水天气出现用水浑浊的现象。
近期,进山道路施工进程推进至旺山村16、17组储水池上游区域,因大雨冲刷,冲开了取水管道,导致项目施工段的黄泥水流入储水池,黄泥水顺着输水管道流入农户家中,造成用水浑浊。于2023年4月17日首次出现,在此期间,因降雨偶发,并非常态。
(二)信访件反映“经营性公路开发审批流程不合规,强制开工”的问题不属实。
该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报告批复,并办理了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批复等手续,手续齐全。而且相关土地使用规划已在征地工作会议上向村民进行说明,相关村民均已在征地协议中签字及加盖手印,同意按照北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和建设的需要,将项目涉及土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 部分属实 一、处理情况
为妥善解决群众用水问题,经北流市工作组实地勘察调研,多方协调,由施工方投入资金钻井6口(含深水井2口、横井4口),其中2口深水井及3口横井经检测达标已投入正常使用,群众用水问题得到显著缓解。
二、整改措施
(一)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责令停工整改。2023年5月14日,北流市新圩镇政府约谈项目施工单位,夯实其主体责任,要求其马上停工整改,排查原因并解决问题,在未解决群众用水问题前暂停所有施工作业。
(二)组织清洗储水池和过滤池。北流市新圩镇政府先后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4日组织有关单位、群众和施工方对旺山村16、17组取水点的储水池和过滤池进行彻底清洗,对堵塞管道进行疏通,净化输水管道周边环境,并在过滤池增加静水沉降、水体过滤程序。同时,新圩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输水管道进行了检修,避免再次出现淤泥堵塞水管的情况。2023年5月14日,完成了对侧方周边泥土的布膜稳固(水土保持)工作。
(三)开展临时送水应急工作。北流市新圩镇政府及时关注群众用水动态,北流市民政局、新圩镇政府、施工方积极主动协调送水上门,自2023年4月17日首次出现用水问题以来,有关单位持续为群众送水应急,解决群众饮水需求。
(四)继续寻找合适水源打井。继续在储水池附近探寻新井进行钻井,用以补充现有水源。目前已探寻得多处打井点,并于5月16日开工打井。
(五)引进外来水源彻底解决用水问题。计划从两个渠道引进外来水源,一是谋划从六旺村凤凰片引水至旺山村,经现有管道向群众输送水;二是规划从六洋水厂铺设自来水管至旺山村16、17组,让村民用上自来水,彻底解决群众用水问题。以上两个方案经充分论证和研究后再选取最优方案实施。 阶段性办结 无 2-59 D2YL202305120063 博白县亚山镇和平村城南工业区,开工建设没有做好水土防护,导致泥水污染农田、鱼塘,2022年开始,今年格外严重,建设在上游,泥水也影响井水,污染水源。曾经向镇政府、镇服务中心反映过,但是没能得到有效解决。 博白县 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博白县亚山镇和平村城南工业区,开工建设没有做好水土防护导致泥水污染农田、鱼塘”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城南工业园区建设工地靠近农田外边坡泥土裸露,没有水土保持与边坡防护措施。群众反映开工在下雨天时,泥土流到田地、水沟、鱼塘的情况属实。种植水稻约0.78亩,属于亚山镇和平村石陂队陈基荣所有,黄泥水流入面积约0.3亩;黄泥水流入玉米地约0.3亩,属于亚山镇和平村石陂队陈国宇、陈国堂所有;黄泥水流入鱼塘面积约0.5亩,属于亚山镇和平村石陂队集体所有。
(二)群众举报的“2022年开始,今年格外严重,建设在上游,泥水也影响井水,污染水源”基本属实。经现场核实,博白县亚山镇和平村城南工业园区开工建设在上游位置,情况属实。经查,群众所反映的是博白县工业集中区城南产业园附近的亚山镇和平村石陂队,据向多名村民了解,村民的生活用水一部分来自自来水,另一部分来自井水。2023年5月14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对井水现场采样,水样感官性状良好,井水水质清澈,无肉眼可见物,未发现有泥水污染致使井水浑浊、变色现象。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对距离园区施工场地附近水井现场检测,井水水质感官澄清透明无色无异味,没有发现有黄泥水冲入水井现象,通过检测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碳酸钙计)、铁、锰、硫酸盐、氯化物、砷、氟化物、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等14个理化项目,三份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规定。因而,群众反映的“泥水也影响井水,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曾经向镇政府、镇服务中心反映过,但是得不到有效解决”属实。经调查,有群众曾向镇政府、镇服务中心多次反映,但由于今年雨水较多,加之施工过程不规范,导致部分黄泥水流出。 部分属实 (一)由博白县工业集中区通过采取开设排水沟、修复边坡、做好水土防护措施,在15天内整改完成。
(二)由亚山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充分发挥“田长制”日常巡查的监管作用。 阶段性办结 无 2-60 D2YL202305120064 陆川县温泉镇东滨北路,河坝村49号在2楼3楼有一家制衣厂,楼归属于老板,机车声音震动影响村民生活,七点十分开始直到晚上十点,一直不停。找过陆川县环保局,环保局直接找的老板,没有询问过村民情况,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陆川县 噪声 2023年5月14日,陆川县组织由陆川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公安局、温泉镇政府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陆川县温泉镇东滨北路,河坝村49号在2楼3楼有一家制衣厂,楼归属于老板,机车声音震动影响村民生活”的问题。2023年5月17日,陆川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在制衣厂东面门口、钟甲红和农志莲房屋室内现场进行噪音监测,监测数据单(陆环监〔2023〕第14号)结果显示制衣厂东面门口噪声值为58.3分贝;北面钟甲红房屋室内噪声为48.6分贝,南面农志莲房屋室内噪声为47.1分贝,2楼车间(熨机声源)噪声值为69.4分贝,3楼车间(平车声源)噪声值为65.9分贝。制衣厂东面门口、钟甲红和农志莲房屋室内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昼间标准。由于陆川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未具备振动监测条件,故未进行振动监测,但在钟甲红、农志莲房屋室内,身体能感受到振动。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反映“七点十分开始直到晚上十点,一直不停”的问题。经询问业主和周边群众,以及制衣厂内有视频监控为证,制衣厂开工时间基本上是早上7:00开始到晚上20:30左右;但前段时间由于订单较多,有时开工到晚上10:30左右。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三)关于反映“找过陆川县环保局,环保局直接找的老板,没有询问过村民情况,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经核查,陆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已就该问题多次到现场与投诉人及制衣厂业主协商处理,业主也对车间进行了相应整改:一是对车间机器加装了防振垫;二是对北面墙壁加装了隔音棉;三是将靠着信访人房屋旁的制衣机械都移往车间中间摆放。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陆川生态环境局组织业主、钟甲红、农志莲三方当面协商,业主表示在3个月内将三楼车间生产设备全部搬走,解决振动噪声扰民问题。
(二)三楼车间生产设备未搬走前,业主合理调整开工时间,中午12:00至下午14:30和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不得生产。 阶段性办结 无 2-61 D2YL202305120065 玉林市玉州区一环北路848号,2楼美美电音,经常晚上营业超过两点,打碟的声音震动的声音很吵,打过很多次12345,也报过警,但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5月13日22时许,玉城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文体旅局、北辰派出所一同到举报人反映的玉林市玉州区一环北路848号美美电音KTV对噪音扰民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当晚美美电音KTV正常营业,现场客人不多,只有一两个包厢有人,娱乐噪声不大,声音震动不明显,包厢内的KTV的歌声关了门外面基本听不到声音。据驻场经理称,噪音扰民被投诉是因为之前包厢有打碟,而今年以来因为大环境的影响,生意越来越差了,包厢每天晚上基本都是只有两三个在营业,打碟的基本都没有了,如果有他们也会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规范音量,晚上两点结束。向周边群众了解到该娱乐场所营业时间大致是晚上9点到次日凌晨两三点,有时候甚至到凌晨四五点。
玉州区文体旅局现场检查该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没有发现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情况。 部分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玉林市玉州区美美电音派对歌厅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加强管理,营业时间进入深夜时将音量调小;
(二)玉州区文体旅局继续加强文化娱乐市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玉林市玉州区美美电音派对歌厅有违规经营情况,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玉城街道及北辰社区继续协助玉州区文体旅局、北辰派出所、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该娱乐场所的巡查及整治力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已办结 无 2-62 D2YL202305120066 玉州区金港路698号金色时代小区特斯拉ktv,原来售楼部改成的ktv,震动低音炮噪声扰民。一有检查就放低音量应付检查。 玉州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3年5月14日晚,玉州区南江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市公安玉州分局、区文体旅局、江滨社区到特斯拉KTV现场调查。
(一)关于“KTV噪音扰民”类似问题。在该公司正常营业时间,玉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噪音进行监测,在该公司西南面4栋居民楼3楼窗外(靠声源面)和南面场界外1米得出的监测结果为51.3DB和49DB,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昼间60,夜间50)。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关于“每晚有人打架吵架”类似问题。经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偶尔有醉酒的人大声喧哗,不存在每晚有人打架吵架情况。南江派出所也没有接到相关报警。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关于“KTV客户随地大小便”类似问题。经实地勘察、走访KTV负责人及周边群众,了解到KTV大厅及每间包厢设有卫生间,可以满足消费客人的需求。而且没有直接证据查实随地大小便的人就是KTV的客户。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四)关于“不合法不合格营业”问题。该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1450902MABTEQMJ6)、《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450902160163)、《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玉州消安许字【2023】第0001号)、《娱乐场所备案书》,属于合法营业。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五)关于“空调外机吹气造成空气污染”问题。经查,KTV空调室外机距离居民住宅外墙约20米,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17790-2008)第5.8.4.2条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a)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米;(b)空调器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玉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营业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已立案调查,并要求公司在2023年6月16日前完善经营场所隔音设施,避免噪音扰民。
(二)玉州区文体旅局做好该公司营业时间的监管,要求该酒吧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关于每日凌晨2点至上午8点,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守法经营;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加强周边的巡逻工作,加强营业噪音监管,有噪音扰民现象的,及时调查取证并予以处罚。玉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噪声监测;南江街道、南江社区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要求其持续做好该公司的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对消费者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
(三)目前特斯拉KTV已停业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 2-63 D2YL202305120067 博白县文地镇中苏村荔枝冲众强石场2022年3月开工,拉泥填山岭和农田,导致没有水喝,多次文地镇政府和12345反映,水利局也已做出处罚。 博白县 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群众举报的“博白县文地镇中苏村荔枝冲众强石场2022年3月开工,拉泥填山岭和农田”部分属实。经查,博白县众强贸易有限公司曾因擅自倾倒压缩泥饼(加工机制砂后产生的压滤废泥)在其机制砂项目北面的堆土场被博白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8月立案处罚(已结案),群众反映的“拉泥填山岭”的问题属实。该公司已于2022年8月停止了倾倒压缩泥饼的违法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对堆土场进行了复绿。经县农业部门现场核实,涉及农田面积4.4亩,其中约1.3亩农田被淤泥覆盖。
(二)群众反映的“没有水喝”问题不属实。对于群众的诉求,县水利局于2022年9月15日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涉及矿山整改工作。通过召开受益村民征求意见会,由文地镇中苏村村委选址建设新的取水设施,建设拦水坝,恢复现有的饮水工程新建取水口,并维修好引水管道。经现场勘查,目前新建取水口引水管道通畅,水流到蓄水池,蓄水池水已满且溢出。查看时,打开水龙头,有水正常流出。
(三)群众反映的“多次文地镇政府和12345反映,水利局也已作出处罚”问题属实。经查,文地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5月28日、5月31日、6月1日、6月13日、6月14日、6月16日、6月23日、6月29日、7月6日、7月8日、8月10日、8月18日、9月2日、9月23日组织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中苏村委、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县水利局于2022年10月9日依法对广西博白县众强货易有限公司作出了《博白县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博水罚字〔2022〕9号)。 部分属实 (一)由博白县自然资源局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由博白县林业局加强林地巡查管理。
(三)由博白生态环境局依环评要求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四)由文地镇人民政府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服务企业发展的同时,维护属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由博白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阶段性办结 无 2-64 D2YL202305120069 陆川县马坡镇初级中学门口学校宿舍楼楼下有个叫夜逍遥的宵夜摊,每天七点半开始营业,露天油烟很大,晚上猜码、炒菜、吵架噪音很大,持续到凌晨。曾向12345、12369反映过,都未得到有效解决。 陆川县 油烟
2023年5月13日,陆川县组织由马坡镇政府牵头,组织陆川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反映“夜宵摊臭味大、噪音大、油烟大”的问题。经调查,该夜宵摊露天经营烧烤,油烟没有有效措施处理,存在炒菜、顾客猜码声音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二)关于反映“晚上营业到凌晨”的问题。经调查询问,该烧烤摊晚上经营到凌晨2-3点。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三)关于反映“曾向12345、12369反映过,都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在12345平台分别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2022年10月8日和2023年5月6日投诉,马坡镇政府每次接到举报后都派出相关人员进行处理,12369平台则没有接到任何投诉信息。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基本属实 (一)2023年5月14日,对业主钟志军进行了调查询问笔录,并下达环保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把炒菜和烧烤移到屋内操作,做好排气设施,要求其营业时间到晚上11点止;且业主必须负责监督顾客不准大声喧闹、猜码等。该项整改工作要求业主5月15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目前,业主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二)马坡镇政府持续强化巡查整改,加大监管力度,教育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确保违法行为自接到通知书起整改到位。 已办结 无 2-65 D2YL202305120070 玉州区胜利路哈哈萌宠城,味道很大,很臭,影响附近的居民,曾向12345反映过,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玉东新区 其他 2023年5月17日,玉东新区联合调查组组织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到现场查看,哈哈萌宠城位于胜利路118号自建楼,于去年5月份开始从事宠物行业,店内有宠物猫、狗若干,店铺门口暂未发现明显味道,店铺内部存在异味,偶尔会有宠物狗叫声传出。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认为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即:宠物狗叫声情况属实。反映“臭味大”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为解决宠物味大及噪音带来居民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责令店主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并将小狗撤回商铺最里面放置;
(二)该店主表示卖完这批小狗后不再进货。
下一步,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将加强对该商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已办结 无 2-66 D2YL202305120071 北流市益联五金市场a栋2楼麦王ktv,噪音震动影响附近居民,持续到两三点,物业也管不了,曾向城管、环境局等反映过,也没能得到有效解决。 北流市 噪声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2023年1月12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服务工单反映北流市清湖路唛王KTV噪音扰民问题。2023年1月16日,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对KTV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说明其KTV夜间音乐噪音行为已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责令其立即整改、降低音量,禁止噪音扰民,该KTV负责人立即降低了音量。
2023年5月13日晚上,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北流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到唛王KTV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娱乐场所隔音效果不佳,现场音量较大,三楼、四楼都有明显的歌声噪音,特别是在房间内,尤其以三楼最为明显,五楼以上则基本听不到或没有噪音。据三楼、四楼居民反映如果KTV包厢音响调到较大声,还有震感。当晚就在a栋三楼走廊进行噪音监测,声音达到71分贝。根据《北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规定,该KTV所在位置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分区,按照《北流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适用标准》要求,2类区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0分贝。监测数据表明,唛王KTV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减轻噪声污染”等有关规定。
2023年5月14日凌晨2时14分,北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4名执法人员到唛王KTV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KTV证照齐全,目前已停止经营活动,KTV内有几名员工正在搞卫生。KTV负责人表示该场所的曲库系统设置为每天凌晨2时自动关闭音乐,近期不存在超时经营状况。
2023年5月15日下午,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对唛王KTV进行了检查,该KTV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并亮照营业,未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基本属实 2023年5月13日晚,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向该KTV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告诫教育,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唛王KTV立即降低音量并于5月20日前加装并改善隔音装置,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消除噪声污染。该KTV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整改,立即降低音量,并控制打烊时间,做到0点前撤掉包房内低音炮,并承诺于5月20日前安装完善隔音设备。
2023年5月14日,北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责令该KTV守法经营,同时要求其签订《承诺书》。该KTV承诺每天凌晨2时至上午8时,停止营业活动,其他时间段尽量不超标排放噪音。
下一步,北流市将对该问题持续跟踪处理,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阶段性办结 无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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