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进驻结束后四川省继续受理环境信访举报办结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
(11月7日-11月9号)
序号
市(州)
县(市、区)
信访举报反映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成都市
崇州市
尊敬的罗市长: 我是崇州市怀远镇富丽村十组村民,在我家旁边有一家石粉厂,以前是只生产石粉从今年开始又新增加了生产干混砂浆的,以前光是生产石粉的时候我们家里的灰尘还不是太多只是晚上声音非常大,从今年开始他们增加了生产干混砂浆的以后我家里面每天打扫无数次都还是到处是灰尘,有时候在家吃饭碗里都会有灰尘,晚上他们开始打石头和生产干混砂浆声音更大,现在每天生活在粉尘和噪音当中我们已经是弄得精神恍惚。我们旁边的那个堂哥他也给我说,他也向相关部门打过多个举报电话但是都不起作用,所以我才写信麻烦领导,忘领导为我们做主。
2017年11月3日,我市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质量监管局、怀远镇政府联合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调查发现2017年7月其新增一条干混砂浆生产线,企业不能提供合法生产干混砂浆的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生产许可手续,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现场有生产痕迹。
经现场检查,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
是
1、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环保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调查,对该厂已进行备案核查的石粉生产线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噪音、粉尘达标排放,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市场质量监管局对该厂超范围生产干混砂浆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超范围生产干混砂浆的行为,并于2017年11月18日前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登记,在未取得变更登记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怀远镇要求企业在11月18日前拆除干混砂浆生产线。2、由市经信局副局长方驰(联系电话:13708088330)负责,市场质量监管局对崇州市文井江兴然石粉厂的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同时加大对辖区内经营单位的监督巡查;环保局对该厂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噪音、粉尘达标排放恢复生产。怀远镇加强对崇州市文井江兴然石粉厂的巡查和监管,每天到现场检查其拆除干混砂浆生产线进度,确保规定期限内拆除完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2
成都市
蒲江县
来话人反映171007T00824相同问题,其称蒲江县西来镇白马村7组的编织厂(仅一家),长期在生产时散发出大量的废气,空气污染严重。其多次向当地职能部门反映无果,认为不合理。来话人再次来电称,该问题反映后一直未得到解决,请处理。
经查,来话人反映西来镇白马村7组的编织厂为西来镇双林塑料厂,位于白马村10组,法人代表黄康林,该厂主要从事废旧颗粒和果筐生产活动。该厂具备2017年7月26日由四川九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JC检字(2017)第071401号),2016年11月由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国环评证乙字第3804号),并于2017年8月1日取得蒲江县环保局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证书编号:川环许A蒲(临)0062)。
是
2017年10月10日,西来镇会同县环保局在镇综治中心当面向该厂负责人及合伙人提出不得进行废旧塑料生产污染空气影响群众的要求。2017年10月30日,西来镇建管办工作人员到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未生产,经向该厂负责人了解,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新增加了环保设备,正在进行调试。西来镇建管办再次要求该厂要严格做到达标排放,不得造成空气污染。
以上情况,西来镇建管办工作人员于2017年10月30日11点38分电话联系了来话人,告知了调查处理情况。来话人表示希望将该厂搬离。下一步西来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厂的日常巡查监管,做好环保工作。
3
成都市
蒲江县
来话人反映大兴镇场镇社区5组近期有石油公司在开采石油时,排放出刺鼻气味还存在噪音,对此投诉,希望部门核实处理。
投诉中反映的是兴探1井,位于在大兴镇场镇社区5组,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点,气井开始进行放喷测试。2017年10月23日,县经信局主要领导就对川西北气矿兴探1井的放喷测试工作提出严格要求,要求矿井方要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环保等相关工作;预案要做实做细,操作性强;规定范围内的人员要按要求进行疏散,耐心细致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2017年10月30日,县经信局接到投诉后,庚即对矿井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兴探1井为了保证放喷作业期间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放喷施工之前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风险管控。将放喷期间各个区域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岗位,对重点安全部位实行值班干部、大班和班组三级管理;二是为防止意外的发生,施工前充分进行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作业安全预案”,并进行了演练。针对此次兴探1井放喷施工作业,编制了“兴探1井钻井试油应急预案”、“地企联动预案”、“施工方案”和“复杂情况处理”等10项相关预案;三是坚持开展三类三十七项风险作业票据化管理,在放喷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分析会,作业过程中有专职安全监督进行全程监控,有效地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四是按规定配置齐全消防器材。现场关键位置和作业人员均配备有气体检测仪,现场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30套;五是配合大兴镇人民政府,在放喷测试期间对点火口周边300米的居民进行疏散撤离,并在500米范围内警戒、对点火口周边30米内的果树进行移栽、砍伐,保证安全;六是在在放喷测试期间安排了消防车、救护车、环境大气监测等专业队伍到现场值守,确保过程安全受控。10月30日下午5点,县经信局会同县环保局对兴探1井进行调查,要求矿井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反映的气味主要是排出地下水中盐酸的味道,经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川西北环境监测站从10月26日至10月29日连续4天进行检测,排出地下水含盐酸量为0.25%,空气中盐酸浓度更加微少,空气中均未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不会损害群众身体健康。
是
10月31日上午,县经信局会同大兴镇政府,到大兴场镇场镇社区5组召集群众协调解决此事,群众提出:虽然他们在300米的疏散撤离区范围外,但同样受到矿井放喷测试的影响,应该享受疏散撤离群众的经济补偿,矿井方表示疏散撤离区范围的设置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非区域内群众不能享受相关经济补偿。在矿井方、大兴镇政府作了大量解释劝导工作后,群众表示理解。矿井方在每天放喷作业完毕后,对酸池加盖塑料棚布,减少挥发物,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县经信局要求矿井方要进一步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作业标准,加强对环境大气的监测,及时报告相关情况,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要切实细化预案,严格执行预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也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应急值守,在放喷测试期间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值守。
已电话告知当事人情况,当事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4
成都市
简阳市
来华人反映简阳市贾家镇陶家东路若兰假日酒店旁边有一个垃圾处理站,长期在处理垃圾时散发出刺鼻气味,造成环境污染严重,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11月2日接件后我镇立即联系协办单位简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和安排镇环保办、城管办、商贸街社区对举报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陶家东路若兰假日酒店旁的确有一个较大垃圾桶因未及时清运导致气味较重,现场落实镇治理办安排环卫保洁公司及时清理并拆除该垃圾桶。在现场调查中发现陶家东路若兰假日酒店旁有一家废旧物回收利用收购店,该店内堆放回收的的大量废旧物品有气味散发。
是
经调查陶家东路若兰假日酒店旁的确有一个较大垃圾桶因未及时清运导致气味较重,现场落实镇治理办安排环卫保洁公司及时清理并拆除该垃圾桶。在现场调查中发现陶家东路若兰假日酒店旁有一家废旧物回收利用收购店,该店内堆放回收的的大量废旧物品有气味散发。根据以上调查情况该废品收购店对周边造成环境影响,镇环保办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店发出环境保护关停通知书,要求该废品收购店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所收购废品清理后予以关停。目前该店正在对原回收废旧物品进行清理处置。贾家镇环保办、城管办、商贸街社区对该店清理、关停实行每天督促。
5
成都市
天府新区
来话人反映煎茶镇平安村9组158号的废旧塑料加工厂无证经营,通宵生产作业,将污水排放到组上的鹿溪河沟内,希望部门核实处理。
投诉内容“煎茶镇平安村9组158号的废旧塑料加工厂无证经营,通宵生产作业,将污水排放到组上的鹿溪河沟内”。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塑料加工厂”实为平安村9组38号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煎茶蜀之宝工艺制鞋厂,经营范围为拖鞋加工销售。2017年11月7日上午,天府新区环保和统筹城乡局会同煎茶街道和平安村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投诉人投诉情况部分属实。
调查情况为:该制鞋厂面积约150平方,主要从事拖鞋鞋底加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厂内堆放了少量袋装废旧塑料。塑料制品生产无生产废水排放,投诉人反映的“污水排放”为居民生活污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情况。该厂办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无法出示环评相关手续。
是
(一)立即关闭整改
对该企业立即采取了断电措施予以关闭,杜绝擅自恢复生产。
(二)清除源头污染
工作人员责令该企业负责人立即封堵生活废水排口,将居民生活废水引入化粪池。
(三)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煎茶街道将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对确实无法整改规范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加强清理整治。
6
成都市
成华区
来话人反映成华区二仙桥北二路嘉祥外国语学校附近,有一废品回收站,长期深夜焚烧垃圾,产生刺鼻气味,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11月3日上午10时圣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环保科、推进科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经现场查看,该处为城中村(原关家八组)拆迁区域,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管护公司(四川省鑫森建筑劳务公司)管护,现场未能发现焚烧人及焚烧现象,发现有焚烧痕迹。该处废品回收站负责人对垃圾焚烧事件进行了否认,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有流动人员流窜焚烧象。
是
一、约谈附近废品回收站负责人,要求其对其下属工作人员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要求他们提高宣传环保意识,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如发现周边出现焚烧现象及时进行制止与扑灭。
二、通知该区域拆迁管护公司加强此处巡查与管护,尽可能杜绝流动人员在该区域滞留,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街道推进科、拆迁公司加快拆迁进度,力争将该处废品收购站尽快拆除。
7
成都市
彭州市
来话人反映濛阳镇双湾村“濛阳镇奎江纸品有限公司”,每天生产时排放有害气体,希望部门调查处理。
彭州市奎江纸品有限公司属工业生产型企业,2003年9月9日成立,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地址:成都市彭州市濛阳镇双湾村,营业期限:2003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经营范围:茶板纸、瓦楞纸制造、加工。
针对大家反映的不定期排放废气问题,经查,该企业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于8月22日至9月22日停产整改,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合格后,于9月25日才开始生产,生产中产生气体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并且在10月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ZHKY(环)-2017-J0294)中,排放符合标准。
否
针对大家反映的不定期排放废气问题,经查,该企业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于8月22日至9月22日停产整改,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合格后,于9月25日才开始生产,生产中产生气体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并且在10月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ZHKY(环)-2017-J0294)中,排放符合标准。
8
成都市
彭州
举报升平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旁生产保温材料厂家,老板电话13880393228毛总,采用燃煤锅炉,排放不达标,粉尘污染严重,无排污许可证,私自违规生产,环保局及当地政府纵容,违规批办,生产的时候味道很大很刺鼻,致使厂区周围我们的农作物颗粒不收,请各位领导给我们村上一个交代!
经调查,该厂名称是实谊达建材有限公司,现已经通过彭州市“散乱污”联合整治验收,该厂现有一冲天炉,该锅炉排放达标,有相关设施来处理排放粉尘,并且该冲天炉在全国都未有相关技术进行替换。
否
该厂负责人向环保局、经信局、升平镇政府承诺,一旦有替换冲天炉的相关技术立即撤除替换。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已要求该厂做好车间及周围粉尘的清扫与整洁。我镇将不定期进行巡查。
9
成都市
温江区
来话人反映171028T00946相同问题,温江区万春镇报恩村8组470号的无名工厂(加工石材),生产作业时产生的气味刺鼻难闻,认为污染到空气环境。来话人再次来电称,工厂散发刺鼻气体的问题未得到解决,且其的信息被泄露,现工厂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威胁,对此不满。请处理。(市民要求个人信息保密、拒绝部门与其联系)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无名工厂”为“成都顺鑫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登记范围为“销售、研发:玻璃制品、玻璃、塑钢门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332044106Y。该厂前期因生产加工石材制品,与营业执照登记范围不符,并存在污染,已于今年8月被停产清理。根据来电人首次举报信息,我区工作人员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对该厂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厂房内有石材原料堆积,存在疑似生产的情况,随即对该厂进行查封,并于11日4日前组织该厂搬离我镇。目前厂房全部清理完毕,无任何污染,来电人举报“工厂散发刺鼻气体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情况不实。
针对来电人反映其电话遭泄漏的问题,我镇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时,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未向任何人泄漏来电人电话。
否
(一)现场处理情况
我区工作人员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向其说明问题处理结果,并耐心解释我区工作人员不会泄漏当事人信息,取得来电人谅解。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万春镇负责,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行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三无”或“散乱污”企业污染死灰复燃。(整改时限:2017年11月20日;责任人:冯波,万春镇副镇长,18980582266)
(三)回访情况
2017年11月7日,我镇工作人员在报恩村8组、11组对周边居民进行回访,居民代表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10
成都市
双流区
来话人反映双流区彭镇燃灯路30号附1-5号的制酒厂存在烧锅炉的污染问题,且未做污水处理就直接排放,请部门核实处理处理。
投诉人反映的企业为双流县彭镇乾坤白酒经营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酿酒车间正在进行生产,现场有一燃煤锅炉,无废气处理设施。酿造车间2016年建成,酿造废水无处理设施。该厂主要从事酿酒制造、零售酒,主要原料:高粱;生产工艺:发酵—酿造—蒸馏—成品。生产过程中主要有生产废气、酿造废水产生。该厂负责人未出示任何环保手续,属“三无”企业。
是
彭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立即对其进行了断电处理,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锅炉,酿造车间停止生产,2017年11月7日我局已函告彭镇政府要求予以依法取缔,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三无”企业再次违规建厂生产,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11
成都市
郫都区
来话人反映郫都区犀浦镇大田村1组24号背后的无名制香厂,生产过程中,排放伴有臭味的气体,导致附近的住户出现头晕症状。请查处。
2017年11月2日,犀浦街道办与社区工作人员找到了被投诉的无名制香厂,该厂位于犀浦大田村1组548号。2006年8月份开始投产,占地600平方米,厂房主要从事手工藏香加工。香厂负责人刘玉敬 未提供营业执照、环保备案相关手续,属“三无作坊”。现场检查,现场加工坊有1台材料打磨机(未运行),周边堆放了材料和打磨好了的半成品。据周边调查反映,前段时间该厂停工制作好的藏香由于没有处理完,厂家把受潮发霉的藏香拿出来露天晾晒,晾晒过程会有一定的材料气味对周边造成一定的影响。
是
1、犀浦街道对该厂实施断电,严禁生产,取缔该厂。2、犀浦街道制定巡查方案,犀浦街道、大田村工作人员及犀浦街道网格员将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及时上报。
12
成都市
新都区
投诉人反映斑竹园镇竹友社区3组大队部床架厂生产产生的废气特别臭,声音特别大,严重影响居民,环保大检查之后仍然生产。
投诉人反映的公司为宏恩机械厂,位于新都区斑竹园镇竹友社区雍家村3组,占地约900平方米,负责人:曾令勇,于2016年3月开始租用当地村民厂房从事金属床架的生产和销售。
2017年11月6日,新都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刘勇、唐勇会同斑竹园镇竹友社区等人员对宏恩机械厂进行了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现场检查时,宏恩机械厂正在生产;生产工艺为:钢材→下料→打孔→焊接→喷塑→成品,下料、打孔、焊接环节产生噪声,喷塑环节产生废气,废气建有喷塑间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现场该厂未提供当地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影响备案报告等相关手续。
是
(一)要求该厂立即停止生产作业,于2017年12月6日前拆除相关生产机械设备并搬迁,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联合斑竹园镇政府依法对该厂采取了强制断电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责成斑竹园镇政府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宏恩机械厂的监管,消除污染源。二是积极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疏导工作,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
13
成都市
新都区
信访人反映一家洗涤厂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渭水村成彭高速旁,门口挂有米饰制衣厂的牌子。这家厂晚上开工,影响周围人的休息,污水直接排放未做任何处理,废气中含有大量纤维未做任何处理就排放到大气中,采用地下水。不知道为什么一家制衣厂里会有洗涤厂,不知道证件是否齐全。
信访人反映“米饰制衣厂”实为成都消的净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桥镇渭水社区9组3号,于2014年租用罗吉燕的厂房从事毛巾的洗涤。
2017年11月7日,我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配合区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位于龙桥镇渭水社区9组3号的成都消的净科技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检查。信访人反映的成都消的净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不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毛巾洗涤。该公司名为成都消的净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桥镇渭水社区9组3号,于2014年租用罗吉燕的厂房从事毛巾的洗涤。洗涤过程为:毛巾→洗涤→烘干→成品。在洗涤环节产生废水,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涤过程中不产生废气,现场检查时没有废水直排和夜间作业的情况,该公司已于2016年9月编制了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并通过了现场核查。
否
(一)处理情况
我镇要求该公司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定期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修,作业过程中确保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废水污染环境。
(二)投诉回访情况
以上情况我镇工作人员于2017年11月6日14时21分通过电话18980082997向投诉人说明了相关情况,投诉者表示满意,若有其它环境问题,请拨打我镇24小时值班电话028-83079022。
14
成都市
新都区
信访人反映新河西街新民中学学校操场对面的家具厂,近期作业时散发刺鼻气味,污染严重。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家具厂实为新都区新民镇胜利家具厂,位于新都区新民镇禾登社区10社,占地约500平方米,负责人:阳本建,该厂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从事木制家具的生产和销售,2010年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114L306937366),2016年11月编制了环境影响备案报告,2017年10月13日取得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川环许A新(临)0899)。
2017年11月6日,新民镇环保办会同禾登社区两委到现场进行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生产工艺流程:木材→拼板→打眼→铣型→封边→砂光→底漆→干砂→面漆→自然晾干→包装→产品,主要原料:木材、底漆、面漆、稀释剂、白乳胶、五金配件,主要生产设备:推台锯1台、开料机1台、立铣机1台、砂光机1台、刨木机3台、打眼机1台、空压机1台、布袋除尘器5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式吸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噪声经厂区隔断进行降噪处理;废气经压风式水幕、喷淋塔除尘、光氧设施除气后,经15米烟囱排放。2017年7月5日,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的废气进行检测,并于2017年7月10日出具了检测报告(川华检字〔2017〕第HJ0605),检测结果表明废气达标排放。信访人反映该厂排放废气的情况属实。
是
一是责成禾登社区两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二是积极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疏导工作,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要求该厂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017年11月7日上午10:24给信访人打电话回复处理情况,信访人表示未投诉。
15
成都市
新都区
信访人反映新都区新民镇大成路新民客运站旁边3楼的印花厂,直接将废水排放在外面,且排放的废气难闻,污染空气严重。
2017年11月6日,新民镇环保办会同大成社区两委到现场进行调查。
现场检查时,新民镇大成路新民客运站旁边无信访人反映的印花厂。工作人员多次拨打信访人电话,无人接听,故无从查起。
否
责成大成社区两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2017年11月6日多次拨打信访人打电话回复处理情况,电话无人接听。
16
成都市
龙泉驿区
来话人反映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平安村4组艾利佳建材有限公司,每天生产时发出刺鼻的气味,对环境污染严重,请查处。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艾利佳建材有限公司”实为成都艾利佳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取得了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备案通知》(龙环工备【2016】1447号)。但因该公司附近居民对其投诉居高不下,且该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发生了火灾事故,我局于2017年6月1日对其下达了《关于撤销成都〈艾利佳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备案通知〉的通知》,对该公司《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予以了吊销。该公司自2017年5月2日发生火灾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虽现场未进行生产,但有生产痕迹。
是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
(一)针对该公司在“环评”手续被吊销的情况下,违法从事生产的行为,由区科经局牵头,我局会同龙泉街道办事处,配合区环保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第二组和国网龙泉驿区供电分公司对该公司的动力电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
(二)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严防死灰复燃,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
17
成都市
龙泉驿区
来话人反映龙泉驿区龙溪路红旗山庄后面的泡沫厂排放废气,且噪音扰民,请处理。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龙泉驿区龙溪路红旗山庄后面的泡沫厂”实为成都绿塑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取得“环评”相关手续而从事生产,属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三无”工业企业,根据经开区外“三无”工业企业专项整治要求,区环保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第二组会同国网龙泉驿区供电分公司已于2017年6月7日对该公司的动力电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该公司“排放废气,噪音扰民”的情况。
否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
(一)为了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杜绝死灰复燃,我局要求该公司立即拆除主要生产设备。2017年11月8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时,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
(二)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严防该企业死灰复燃,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
18
成都市
新津县
来话人反映新津县安溪镇新漕村1组内的多家养鸡场,长期向河沟内排放粪便,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请处理。
1.据核实,安西镇新漕村1组,共2家养鸡场,具体是:李长明养鸡场、李福明养鸡场。 2.李长明养鸡场,现存栏5000余只肉鸡,采用笼养方式。主要排放物为鸡粪,粪便由养殖笼下方凹槽收集,每一批肉鸡出栏后,由第三方将粪便清理拖运处理。在日常工作中,我镇对养殖户建立了一户一册,未见李长明养鸡户有外排现象。同时我镇工作人员按照养殖户包户的要求,对养殖污染情况进行日常巡查,也未见李长明养鸡户有偷排、漏排现象。调查组沿着业主房屋排查,房屋周围未见外排粪便。 3.李福明养鸡场,现存栏3000余只肉鸡,采用笼养方式。主要排放物为鸡粪,粪便由养殖笼下方凹槽收集,每一批鸡出栏后,由第三方将粪便清理拖运后还田。在日常工作中,我镇工作人员按照养殖户包户的要求,对养殖污染情况进行巡查,李福明从2017年4月-9月底暂停养殖,于10月初新进鸡苗饲养,未见偷排、漏排现象。调查组沿着业主房屋排查,房屋周围未见外排粪便。 4.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否
(一)处置措施
2017年11月1日,我县相关部门到现场督促两家养鸡场开展整改:一是立即对养鸡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全面清扫、消毒;二是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三是对外渗饮水产生的污水定期清理还田,防止外溢。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1.由属地镇乡牵头,督促该两家养鸡场待该批肉鸡出售后,对粪便集中清运,对减少异味。
2.由属地镇乡牵头,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必要时,劝导养鸡场进行转产或搬离。因投诉人无法取得联系,经走访该工厂周边住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9
成都市
新津县
来话人反映普兴镇黄泥渡村3组有一家铝厂长期排放污染气体,存在环境污染,请处理。
1.据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铝厂实为位于普兴镇顺河社区8组的廖树君熬铝作坊,为近期巡查发现,经营者为廖树君,从事再生铝生产经营。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未生产。主要设备有坩埚七个、地炉七个、筛灰机一台。现场堆放有铝灰、煤块和少量废旧铝。
是
(一)处置措施 一是按照“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要求立即对该作坊实施了断电;二是督促该作坊即日进行搬迁,业主廖树君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于2017年11月4日前搬迁完毕实现“三清”。 (二)整改情况 该作坊已完成了“三清”。
因投诉人无法取得联系,经走访该工厂周边住户,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0
成都市
新津县
来话人反映新津县花园镇花园村6组的一家大理石工厂,每天经营时,将废气乱排乱放,空气污染严重,请处理。
该工厂于2017年9月底搬入花源社区6组,负责人为王明富(身份证号码:513029195702091110),从事大理石茶几、餐桌、电视柜台生产,原料为大理石、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工艺为:原料→切割→刷(喷)底漆→打磨(水磨)→产品。生产设备有:大锯1台、空压机1台、发电机1台、喷枪1支、烘干房1间、手砂机若干、切割间1间、打磨车间1间、刷树脂车间1间、打包车间1间。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有:打磨废水、有机废气、少量粉尘,废气为刷漆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未配套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是
一是县环保局对其环保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二是已对其采取断电措施,由属地镇乡负责督促该工厂在2017年11月20日前搬迁完毕。该工厂从2017年11月6日起开始进行搬迁工作。经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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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金堂县
来话人反映赵镇中河二桥桥头的美茵庄园后面的空地上每天晚上都有车辆在此倾倒渣土,噪音扰民严重,请处理。
我局于11月6月上午10时30分左右组织人员前往实地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核实,赵镇中河二桥桥头的美茵庄园后面的空地隶属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投公司),该处工地上有一处建筑垃圾,群众投诉属实。11月6日晚我局再次前往实地调查,未发现该处空地有车辆倾倒渣土,噪音扰民的现象。
是
11月6日,我局核实情况后立即与建投公司进行对接,要求其立即整改。11月7日,我局再次前往实地查看处理结果,发现该处建筑垃圾未清运,我局立即联系环卫公司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目前该处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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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大邑县
来话人反映新场镇清源街306号清源派出所旁有一个塑胶管厂,每天晚上生产时排放刺鼻性气体,严重污染空气,请处理。
经调查被举报企业为文昌社区10组的颗粒加工作坊。
是
我镇与县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现场调查研究决定立即对文昌社区10组的颗粒加工作坊实施断电关闭措施,并根据《大邑县处置“散乱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大处置办﹝2017﹞2号)为文件限时要求在2017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两断三清”。已与来访人联系,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来访人,来访人表示满意。
23
成都市
高新区
科华南路288号索勒依洗衣工厂,每天经营时排放大量污水到临近小区,散发刺鼻气味,请部门核实处理
环城局收到举报件后,立即责成属地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11月3日,桂溪街道环保科联合执法中队前往该店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该店洗衣废水未完成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造成部分污水流入小区雨水管网,有废水气味溢出,对小区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是
桂溪街道办事处现场向该商家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该洗衣店采取封闭管道,将废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清除环境影响,整改工作必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完成。
环城局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要求,要求其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该商家按时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城管环保局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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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都江堰市
来话人反映都江堰市石羊镇宁静村3组王家桥橡胶厂长期存在胶臭味,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向当地部门反映无果,对此不满,请处理。
经查“石羊镇宁静村3组王家桥橡胶厂”实为都江堰市徐渡橡胶厂,该厂建于2005年,营业执照、排污许可、环评手续齐全。
11月3日至7日,我市石羊镇工作人员先后走访该厂600米范围内群众20人次,部分群众反映该厂夜间时有胶臭味产生;同时对该厂周边环境进行排查,确认无其他原因产生胶臭味。
11月8日,石羊镇政府联合市环保局(执法大队和审批科)对该厂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简单、老化,废气收集效率低;同时调查发现该厂员工操作时未严格按照使用规程。综合上述原因造成该厂时有胶臭味产生。
是
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厂按照环评要求,于2017年11月28日前升级改造废气处理设施,勤换活性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加强员工操作培训,要求工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对该厂的巡查力度,确保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5
成都市
青羊区
市长您好!中坝社区建立垃圾回收站没有经过民意调查,修建在人员小区密集区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及环境。请调查民意,重新选址为谢!
经查,中坝社区建筑工地为53000平方米,其建筑工地业主单位为成都市房管局住保中心,建筑承建方为成都市成房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省勘院。开工前,业主单位、建筑承建方和施工方报市规划局审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5101052017030203号)明确规划该地块是用于修建苏坡乡中坝8组建设商业用房、农贸市场、社区用房、社区卫生服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健身馆、文化活动中心、公厕、环卫休息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等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见附件2)。在建筑期间,苏坡街道工作人员也多次与其协调,建筑承建方和施工方无法出示施工图纸和环评手续。
是
由于调查中建筑承建方和施工方无法出示相关手续,苏坡街道已责成施工方立即停工,立即完善各种手续。11月1日该工地已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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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青白江区
来话人反映青白江区城厢镇十八弯村万家大院旁边有一个木材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噪音和灰尘。
该厂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并未生产。
是
处理情况:一、区市场监管局对其无营业执照从事木门加工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青市场和质量监管责改字〔2017〕042206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活动。二、城厢镇督促该企业在11月7日前搬离生产设备、原材料和成品。 整改情况:11月3日下午,对该厂实施了强制断电措施。截止11月6日,该厂生产设备已搬离,原材料正在转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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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青白江区
来信人反映龙王镇金土地前100处食用榨菜加工,非法加工没有生产证,没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安全证,恶劣非法的生产,产品流入市场带来极大的危害,废水排放给土地水源污染很大,气味恶臭气熏天,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危害,在其周围还有很多其它的厂还在生产环保不达标,中央环保组来川78月停产后,现在又开始生产,望领导能处理,谢谢
经查,该加工作坊位于红树村8组1号,负责人为薛伦万。该加工厂办理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经营环保等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生产设备有切菜机2台、洗菜机1台、压水机1台、净水设备1台。该加工作坊清洗废水原通过净水设备处理后
是
龙王镇及红树村同时加强该区域日常及夜间巡查,若发现存在搬离后死灰复燃或违规生产行为,立即严肃进行处理。
28
自贡市
富顺县
砖厂在生产时煤烟和废气扰民,且半夜生产噪音影响休息
现场核查举报属实
是
要求其立即停产,并随后拟发富专项整治办发[2017]12号文件告知乡镇。
29
自贡市
富顺县
芝溪酒厂使用燃煤,酿造时煤烟扰民
现场核查举报属实
是
要求其立即停产,并批发相关函告文件,督促乡镇巡查办理
30
自贡市
大安区
扇子坝社区远发热处理厂通宵生产,噪音大,影响居民生活。
现场调查核实属实
是
1.转移设备及半成品时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在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加快安装布置新厂房进程,尽量提前投入使用;
3.加强值班员工宣传教育,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临时从其他方面提高员工待遇,严禁其私自生产作业。
4、我局将加强对自贡远发热处理有限公司日常监管,督促其加快搬迁进程。
5、要求大安街办事处、扇子坝社区环境监管网格员加强对该公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需立即制止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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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盐边县
盐边县永兴一队打虎岗桥下,河里有死猪死狗臭味大。
经查,群众反映的“盐边县永兴一队打虎岗桥下,河里有死猪死狗臭味大”问题属实。
是
2017年8月开始,永兴镇常规开展了河域内垃圾打捞清理工作,截止目前清理垃圾共计使用人工600余人次,清理垃圾100余吨。根据举报人投诉情况,永兴镇于2017年10月23日至25日及时组织35人次打捞人员,打捞死猪15头,死狗6只,清理漂浮物35吨,将死猪死狗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永兴镇处于二滩库区尾水范围,加之今年雨水较大,从库区上游仍有垃圾漂浮至永兴镇河域内。永兴镇将继续组织人员开展举报人反映河域内的垃圾清理工作,并将持续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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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盐边县
盐边县和爱乡马脖子村十字路口处有一个选矿厂,灰尘大,环境污染严重。
经查,群众反映的“盐边县和爱乡马脖子村十字路口处有一个选矿厂,灰尘大,环境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
否
经调查该地无选矿厂,仅有两家配矿场,分别为恒川物流堆场和攀枝花市丰德贸易有限公司。恒川物流堆场现场堆有2万吨左右的铁精矿,无蓬盖围挡、洗车台、废水收集池、以及喷淋设施。盐边县环保局现场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整改,整改结束,申请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攀枝花市丰德贸易有限公司现场正在运转矿粉,场地无蓬盖设施,喷淋设施简单不能满足要求,围挡设施高度不够,沉淀池溶积不够,无洗车台。盐边县环保局现场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整改,整改结束,申请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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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盐边县
渔门镇三岔口村回龙组开明木材加工厂排出烟雾,刺鼻难闻,人和牲畜闻到此烟雾时呼吸困难,附近的桑叶、农作物的叶面有一层灰尘,无法喂蚕及食用,噪音也很大,影响大家休息。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渔门镇三岔口村回龙组开明木材加工厂排出烟雾,刺鼻难闻,人和牲畜闻到此烟雾时呼吸困难,附近的桑叶、农作物的叶面有一层灰尘,无法喂蚕及食用,噪音也很大,影响大家休息”问题属实。
是
2017年10月25日,现场调查人员继续到现场进行调查,但由于盐边县开明木炭加工厂外排烟气监测平台建设不满足监测条件,无法进行监测,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停产进行整改。10月26日,盐边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向该厂下发了环境监察意见书,书面要求停产整改。
11月2日,监测平台按照要求建设完成,县环保局监测人员进行了监测,待监测出具结果报告后,再依法进行处理,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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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米易县
安宁公司卸货场、垭口火车货运站矿物扬尘及噪音污染问题
经调查,信访人刘阳贵反映“安宁公司卸货场、垭口火车货运站矿物扬尘及噪音污染”的问题属实。刘阳贵为米易县垭口村5社村民,其住房紧邻成昆铁路垭口火车货运站,房屋离货运站界仅15米,距安宁铁钛公司精矿堆场厂界约50米;安宁铁钛公司经省环保厅环评批复建设,并通过省环保厅环评竣工验收后生产,垭口火车站建设较早,近年来垭口货运站主要装卸粉状铁、钛精矿(部分用吨袋包装),装卸过程中产生了一定扬尘和噪音。我县10月13日检查时,垭口货站正在进行环保整治工程,堆场内未堆放货物,现场未发现扬尘突出的情况。
是
一是2017年7月成都铁路局实施垭口火车货运站装卸堆场环保“三防”整治工程,目前正处在施工期,货场从7月至今未进行装卸作业,也无堆放货物,预计垭口火车货站装卸场环保整治工程将于12月底前完工,经成都铁路局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今年7月至9月期间,安宁铁钛公司新投入近400万元对其堆场进行了环保整治施工,堆场建设硬质围挡进行封闭,目前公司堆场周边扬尘已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垭口镇政府协调刘阳贵户自愿搬迁,镇政府承诺将按照拆迁安置政策给予优惠限价购买垭口镇集镇区域望宁花园小区安置房(距刘阳贵现居住地约1000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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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米易县
米易县丙谷镇橄榄河村6组村民投诉李双全家养猪把污水和粪便排到田里和排水沟中,异味特别大。
经调查,2008
年,橄榄河村6 社成立橄榄河村生猪养殖小区(万利生猪养殖小
区),2012 年橄榄河村生猪养殖小区解体。目前还有包括李双全
在内4 户养殖规模较大的养殖户,李双全目前养殖有生猪150 头。
养殖户建有沼气池,且在正常运行。
通过现场调查,李双全养殖产生的污水和粪便排入沼气池,
- 2 -
产生的沼液用于种植早市蔬菜和水稻等农作物,但养殖生猪产生
的异味对周边农户生活存在一定影响。
是
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养殖户李双全存栏育肥猪150 头,重量
均在300 斤左右,已可出售。我县丙谷镇人民政府要求养殖户李
双全在本月底(2017 年11 月30 日)之前将生猪全部出售,李
双全承诺在11 月20 日之前将生猪全部出售。丙谷镇人民政府将
督促养殖户李双全在11 月20 日之前出售全部存栏生猪;要求李
双全在生猪出售前及时打扫养殖区域卫生,管护好粪污处理设
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农户的影响;要求养殖户李双全做到所有粪
污处理后全部还田利用,严禁偷排、乱排、直排污水、沼液、粪
便等行为。同时要求橄榄河村两委加强对该养殖户的监督,如发
现有乱排行为,及时取证,及时上报。丙谷镇人民政府也积极向
周边农户宣传,请周边群众协助丙谷镇人民政府对该养殖户进行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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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
龙马潭区
龙马潭区金带路173号泸州十二中周边工地夜晚噪声扰民。
接到投诉后,龙马潭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程世明为组长,区城管执法分局为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环境保护局、安宁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调查组,对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查核实:
泸州十二中附近有四个在建工地,分别为酒城国际、正黄金色巴黎、天誉珑城、恒大华府。四个工地在不同时间存在夜间施工的情况,产生噪声扰民,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是
一、处理情况
调查组针对工地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的问题,11月2日,调查组召集酒城国际、正黄金色巴黎、天誉珑城、恒大华府项目负责人召开加强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工作会。会上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不得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会后,区城管执法分局万一、余国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四个项目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泸市城管责改【2017】第L262号至265号),要求建设方严格遵守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二、后续监管情况
加强对泸州十二中周边建筑工地的监管和巡查,避免夜间施工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三、回访情况
11月2日,调查组对三位信访人进行了电话回访,三位信访人对目前的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责任领导:程世明(龙马潭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责任人:张嵩(安宁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王俊(莲花池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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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
龙马潭区
龙马潭区金带路173号泸州十二中周边工地夜晚噪声扰民。
接到投诉后,龙马潭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程世明为组长,区城管执法分局为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环境保护局、安宁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调查组,对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查核实:
泸州十二中附近有四个在建工地,分别为酒城国际、正黄金色巴黎、天誉珑城、恒大华府。四个工地在不同时间存在夜间施工的情况,产生噪声扰民,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是
一、处理情况
调查组针对工地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的问题,11月2日,调查组召集酒城国际、正黄金色巴黎、天誉珑城、恒大华府项目负责人召开加强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工作会。会上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不得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会后,区城管执法分局万一、余国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四个项目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泸市城管责改【2017】第L262号至265号),要求建设方严格遵守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二、后续监管情况
加强对泸州十二中周边建筑工地的监管和巡查,避免夜间施工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三、回访情况
11月2日,调查组对三位信访人进行了电话回访,三位信访人对目前的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责任领导:程世明(龙马潭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责任人:张嵩(安宁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王俊(莲花池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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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
龙马潭区
龙马潭区金带路173号泸州十二中周边工地夜晚噪声扰民。
接到投诉后,龙马潭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程世明为组长,区城管执法分局为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环境保护局、安宁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调查组,对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查核实:
泸州十二中附近有四个在建工地,分别为酒城国际、正黄金色巴黎、天誉珑城、恒大华府。四个工地在不同时间存在夜间施工的情况,产生噪声扰民,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是
一、处理情况
调查组针对工地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的问题,11月2日,调查组召集酒城国际、正黄金色巴黎、天誉珑城、恒大华府项目负责人召开加强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工作会。会上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不得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避免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会后,区城管执法分局万一、余国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四个项目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泸市城管责改【2017】第L262号至265号),要求建设方严格遵守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二、后续监管情况
加强对泸州十二中周边建筑工地的监管和巡查,避免夜间施工噪声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三、回访情况
11月2日,调查组对三位信访人进行了电话回访,三位信访人对目前的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责任领导:程世明(龙马潭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责任人:张嵩(安宁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王俊(莲花池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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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
龙马潭区
德龙桥河水污染,死鱼过多
接到交办件后,龙马潭区成立了由区环保局为责任单位、特兴镇政府、长安镇政府为配合单位的联合工作组,采取现场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
群众反映流经德龙桥的河流为龙溪河。2017年10月7日到现场检查,德龙桥处未发现过多死鱼,在龙溪河上游有倒角河汇入,调查了解到前期倒角河河水发黑,有异味,河面上漂浮零星死鱼,流入龙溪河。 调查组立即对龙溪河沿线涉水企业及养殖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企业有偷排漏排现象,现初步认为是近期下雨,导致倒角河内沉积多年的淤泥翻到水面,致使水色发黑,小鱼死亡。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应属实。
是
一、处理整改情况:
龙马潭区长安镇政府立即对倒角河河面死鱼进行打捞,加强后续监管治理。
1、按照“一河一策”保护方案加紧实施倒角河治理工作。
2、对长安镇污水管网再排查,加快实施覆盖全镇建成区及城镇总体规划范围管网建设,避免沟渠、河道囤积污水。
3、后续区环境监测站对龙溪河德龙桥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Ⅲ类水质标准,其中溶解氧5.9mg/L;铜0.05mg/L,均在正常值范围内。
二、后续监管措施:
1、区环境保护局按照工作职责及制度对龙溪河沿线企业特别是沿岸涉水企业和养殖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特兴镇政府对区域范围内龙溪河进行日常环境监管,督促沿岸企业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做好群众疏导解释工作,特兴镇镇长张晓刚,环保局局长许多才为后续监管负责人,特兴镇环保办工作员雷润辉,区环保局生态股股长张晓美为现场负责人。
2、加强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区环保局、长安镇政府对全镇涉水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点再排查,对排污情况加强监测取样,从严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长安镇政府副镇长兰玮、环保局局长许多才为后续监管责任人,长安镇环保办副主任杨斌,区环保局生态股股长张晓美为现场负责人。
三、回访情况:调查组多次拨打投诉人电话,投诉人均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太忙,没有时间听取信访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组将继续加强与投诉人的联系。
责任领导: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许多才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区环保局生态股股长张晓美
40
泸州市
纳溪区
泸天化有臭气排放,紫阳大道附近。
接到交办件后,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市经信委和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通过实地核查、询问走访方式开展调查。
投诉件反映泸天化臭气影响生活。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四川天宇油脂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安富镇,该公司以棕榈油、菜籽油、牛羊油为原料生产脂肪酸、脂肪胺、甘油等。
经调查,该公司在2017年10月14日晚生产过程中,脂肪酸车间300#水解工段尾气洗涤装置与焚烧装置连接管道出现破损,造成部分洗涤后的不凝性气体逃逸,该公司发现问题后,决定对脂肪酸车间实施全面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该公司于11月2日脂肪酸车间开始投料生产,在开车过程中存在少量的异味散排,经开车正常后异味得到控制,现场检查时生产装置及周边未发现异味。
近年来,油脂公司片区已基本被纳溪区城市包围,原有的卫生防护距离等已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尽管油脂公司不断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和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但因建厂时间久、化工生产工艺条件原因,在开停车期间和异常情况下,依然存在难以避免的短时异味扰民现象。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是
一、存在问题处理情况
(一)加强检查。一是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加大对泸天化公司日常检查力度频次。二是检查形式多样化,采取日常检查和夜查暗访相结合。
(二)查漏补缺。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后续监管措施
加强后续监管,保证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林朝晖、何刚
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大队长杜宏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刁睿、市经信委环资科副科长任睿科
41
泸州市
纳溪区
紫阳大道有臭味、间断性。创文结束后尤其严重,有时半夜臭,现在白天也臭,门窗关了也能闻到。传说是泸天化的恶臭,但不确定。
接到交办件后,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市经信委和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通过实地核查、询问走访方式开展调查。
投诉件反映泸天化臭气影响生活。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四川天宇油脂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安富镇,该公司以棕榈油、菜籽油、牛羊油为原料生产脂肪酸、脂肪胺、甘油等。
经调查,该公司在2017年10月14日晚生产过程中,脂肪酸车间300#水解工段尾气洗涤装置与焚烧装置连接管道出现破损,造成部分洗涤后的不凝性气体逃逸,该公司发现问题后,决定对脂肪酸车间实施全面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该公司于11月2日脂肪酸车间开始投料生产,在开车过程中存在少量的异味散排,经开车正常后异味得到控制,现场检查时生产装置及周边未发现异味。
近年来,油脂公司片区已基本被纳溪区城市包围,原有的卫生防护距离等已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尽管油脂公司不断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和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但因建厂时间久、化工生产工艺条件原因,在开停车期间和异常情况下,依然存在难以避免的短时异味扰民现象。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是
一、存在问题处理情况
(一)加强检查。一是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加大对泸天化公司日常检查力度频次。二是检查形式多样化,采取日常检查和夜查暗访相结合。
(二)查漏补缺。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后续监管措施
加强后续监管,保证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林朝晖、何刚
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大队长杜宏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刁睿、市经信委环资科副科长任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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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
龙马潭区
长安污水处理厂水很臭
接到交办件后,龙马潭区成立了以长安镇为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为配合单位的联合工作组,采取现场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调查处理。
长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m³/d,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于7月18日开始进行调试,在调试阶段各项指标存在不稳定性。
经现场核实,近段时间对旱河实施清淤,上游旱河内囤积的高浓度废水通过城镇破损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厌氧菌和好氧菌部分死亡,导致长安污水处理厂水发臭。群众反映属实。
是
一、已采取措施
龙马潭区环保局于8月10日对污水处理厂“未批先建”行为处罚2.6万元,长安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环评公司编制环评,预计11月8日前上报市环保局。
二、处理整改情况
由长安镇政府负责,区环保局、住建局配合,加快污水处理厂运行调试,在厌氧池pH值和COD浓度调试稳定后投加15%反硝化菌种,长安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监测,数据结果正在分析中,并力争尽快调试达标排放后移交繁星公司运营管理。区环保局已对长安镇污水处理厂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出口水质中悬浮物、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三项指标未达到排放标准,区环保局要求繁星公司继续加强调试。
三、加强后续监管措施,确保整改达标。一是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二是对长安镇污水管网再排查,对现有已破损管网进行修复,加快实施覆盖全镇建成区及城镇总体规划范围管网建设,避免旱河等沟渠囤积污水。三是区环保局、区酒管局、长安镇政府对全镇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点再排查,对排污情况加强监测取样,从严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回访情况:9月28日,调查组对投诉人进行了回访,投诉人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责任领导:兰玮(长安镇副镇长),责任单位:长安镇政府,责任人员:杨斌(长安镇环保办副主任)
43
德阳市
中江县
东北镇牟公村三社河边李世坤养猪场,臭味大,废水有时抽到河里,又是抽到田里,养殖规模大概一二十头。
臭味大,抽粪水灌溉河堤上的树木,抽粪水到自家农田进行沼液还田利用,养殖规模40头。
是
已责令加强清洁卫生和消毒管理,尽量减少臭味;已责令不再浇灌河堤树木;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关停。
44
德阳市
广汉市
广汉浩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广汉浩宇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汉市南丰镇阳关村5组,该公司环评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是
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并对其涉嫌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45
德阳市
旌阳区
旌南小区13栋2单元一楼西昌烧烤店油烟扰民
一、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旌南小区13栋2单元一楼西昌烧烤店油烟扰民。
西昌冕宁火盆烧烤店位于德阳市旌阳区昙花巷旌南小区41号营业营房一楼,该栋建筑共11层,其中1层为商业门面,2-11层为住宅,住户共60户。该餐馆以经营烧烤为主, 2015年4月开始经营,餐馆面积约150平方米,证照齐全,店内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无配套专用烟道。
二、现场调查情况
11月1日接到交办件后,市城管执法局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当日上午,市城管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蒋寿东带领秦益鹏、陈建林等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油烟扰民问题,主要来源于餐馆经营过程中排放油烟所致。
是
市城管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卿烈泉为责任领导,市城管执法支队为该案件的责任单位,案件调查人员为市城管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蒋寿东、执法队员秦益鹏、陈建林。针对市民所反映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及其他责任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调查取证。11月1日,市城管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蒋寿东带领秦益鹏、陈建林等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通过对附近居民的走访,西昌冕宁火盆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属实,该店经营烧烤过程中涉嫌油烟超标排放。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人到达现场时,该店已关门停业。
二是组织现场约谈。11月2日,根据周边居民反映的内容及现场情况,我局对西昌冕宁火盆烧烤店经营者进行约谈,宣传政策法规,要求其对油烟扰民行为立即进行整改,经营者表示该店已于2017年10月31日正式关门歇业,不再继续经营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三是督促整改。11月3日,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西昌冕宁火盆烧烤店整改情况了复查,该店已停业。该项工作由市城管执法支队二大队负责落实,市城管执法支队二大队陈建林为责任人。
四是信息公开。通过局官方网站全面公开西昌冕宁火盆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案的整改已经到位,现已办结。
46
绵阳市
经开区
市民来电反映,经开区六一堂路天一宾馆附近有一家“九点半酒吧”,每天晚上23点至营业至凌晨2-3点,产生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开区城南街道办城管中队与酒吧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调整酒吧营业时间,降低酒吧内部的噪音,不要在周围居民休息时间发生噪音扰民现象。酒吧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积极整改。
是
经开区城南街道办将此片区列为重点巡查对象,一经发现有关问题,将立即制止,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47
绵阳市
江油市
市民来电反映,江油市武都镇双堰村2组的武都酒厂,使用有烟煤生产,产生极大的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武都镇政府立即发出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刻停产整改,不得再点火测试,待完成整改并且环保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工生产。
是
武都镇将严格按照《江油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的要求,加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烧小锅炉。
48
绵阳市
三台县
三台县潼川镇建设街社区居民来电反映,该社区九倒拐的50、52、54号商家未安装油烟排放管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故来电投诉,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来电人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核实不属实。
在接到来件所反映的情况后,三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来件情况进行核实。执法人员多次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九道拐50号为歪包子主要经营早餐小吃类,九道拐52号为真煮福主要经营冒菜小吃类,54号为足浴店无油烟;其中九道拐50号与52号都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有专门的排烟管道;同时,执法人员多次在其用餐高峰期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其并未产生明显油烟,也未闻到刺鼻异味,故来电投诉内容不属实。
否
三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投诉人所投诉的现象出现。已将处理意见告知来电人,来电人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49
绵阳市
安州区
安州区界牌镇农集村10组村民来电反映,因修建绵北快速通道的施工队宿舍未修建厕所,工人长期将粪便污水直接排放至该组附近水沟内,导致污水由水沟浸入周边水井内,严重影响当地村民生活用水,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接到来件后,安州区立即安排界牌镇进行调查处理,经核查,修建第二快速通道的中建科技公司施工人员租住龙集村10组一老旧房屋,该房化粪池太小,粪液溢出造成污染。
是
区住建区会同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该公司负责人也承诺立即整改。
50
绵阳市
安州区
安州区“千佛二期”业主来电反映,该小区周边每天夜间凌晨12点--1点均散发出刺鼻性气味,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调查,所反映的刺鼻气味来自“绵阳市万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前期环保局于9月29日现场检查时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10月20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未停止生产,区环保局已于当日对该公司实施了强制断电措施,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环保相关手续且落实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前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
是
下一步,区环保局仍将不定期对该公司开展后督察工作,确保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51
绵阳市
高新区
市民来电反映,高新区中沅广场背后的街道上的“西域风情”烧烤店在营业期间产生极大油烟,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查,中沅广场背后街道上的“西域风情”烧烤店无油烟净化器及油烟管道,确实存在油烟问题。
是
高新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并当场督促其对店外烤制问题进了整改,同时要求其及时安装油烟净化相关设备,该负责人表示愿意整改。
52
绵阳市
三台县
三台县新德镇长堰村4组张杰平来电反映,该村梓麻厂经常夜间生产,产生极大的异味及噪音,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来电人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核实部分属实。
经调查:市民张先生反映的梓麻厂是指梓竹竹业,该企业主要生产竹纤维。该厂有两个热风锅炉,目前只有一个在使用,锅炉燃料是木材,燃烧后的废气经过旋风除尘设备处理。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部分噪音,且上午7点开始生产,下午8点后停止生产。该企业表示目前正在积极联系加装隔音墙及隔音车间,减少噪音。
是
新德镇已要求企业:1、抓紧时间与隔音墙及隔音车间施工单位联系,尽快加装隔音墙、隔音车间;2、上午8点前,下午8点后不得进行噪音较大的操作工序;3、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处理好与企业周边居民的关系。已将处理情况回复来电人,来电人表示满意。
53
绵阳市
安州区
市民来电反映,安州区花荄镇新华街“皇城2012KTV”每天夜间产生极大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故来电投诉,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安州区文广新局安排安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安州区花荄镇新华街“皇城2012KTV”调查此事,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对经营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
是
安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当场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经营业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经营。今后,安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坚持不定期、不定时的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区歌舞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54
绵阳市
梓潼县
梓潼县文昌镇莲花村4组村民来电反映,该村将土地外包,承包商在土地内堆放大量鸡粪,产生刺鼻性臭味,并伴有大量苍蝇,严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文昌镇政府干部杨刚和莲花村委干部到莲花村2、3、4社调查了解,史思全在本村2、3、4社承包了约250亩田地,在田地里堆积了部分家畜粪便,对其掩埋、消毒处理不彻底,产生大量的臭味,造成苍蝇较多,给周围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是
(一)莲花村委责成史思全对未掩埋处理好的家禽粪便马上进行掩埋、消毒处理。
(二)莲花村委发放给了周围的群众每户4张粘蝇纸用于粘蝇,并对其周边进行一次彻底的灭蝇处理。
55
绵阳市
涪城区
涪城区“1958”小区3期住户来电反映,该小区1楼商铺“姜汁鸡”餐饮店安装的抽油烟机及燃气灶,在运转过程中产生极大噪音。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10月24日,收到您的投诉后,城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在征得您同意后,到您家中进行了噪音检测,测得噪音值为65分贝,已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2类环境噪声标准值。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核实噪音源主要为该店抽油烟机。
是
10月26日,市城管局联合该小区管理方九州物业公司,约谈了“姜汁鸡”老板,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经沟通劝导,商家已承诺将尽快更换小功率的烟机。后期,市城管局将持续跟进该商家整改进度,督促商家切实整改,全力为周边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56
广元市
苍溪县
广元市苍溪县紫云工业园钱龙林化工厂废气、噪声扰民。
苍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苍溪县钱龙林化有限公司生产甲醛生产线项目、机制木炭项目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一)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废气扰民”的问题,不属实。经查,该公司产生废气的生产项目主要是机制木炭项目(甲醛生产线项目、指接板项目废气产生量小),废气的主要成分是水蒸气,投诉人所诉的“浓烟”应为该项目烘干工序产生的大量水蒸气而非烟尘。该项目烘干工序有因燃料潮湿或工人添加燃料不均而偶发短时黑烟的现象。2017年9月2日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排放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噪声均达标。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噪声污染扰民”的问题,不属实。该公司位于苍溪经开区紫云工业园,周边最近居民区(工业园区居民安置点)距该公司约900米。经查阅三个项目检测报告川恒检字(2016)第164WT02号,川恒检字(2017)第076WT03号,川恒检字(2017)第094WT02号,该公司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符合环评要求。
综上所述,投诉人举报反映的该公司“生产废气和噪声污染扰民”的问题不属实。
否
鉴于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量相对较大,易引起群众误解,且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相对薄弱的情况,为进一步消除周边企业、工人及过往老百姓疑虑,苍溪经开区管委会要求该公司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基础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排污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重点要公示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及检测报告等内容。因该信访件多次投诉,苍溪县环保局对反映的环境问题高度重视,均对投诉人丰川机械厂区周围噪声、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书面回复了上级单位和当事人。若对苍溪县环保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建议投诉人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57
广元市
市本级
咨询:打算投诉企业空气污染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具体投诉程序是怎样的?大概需要等多少天能收到回复信?能保护我的匿名性吗?
业务咨询
是
已告知写信人咨询打算投诉企业空气污染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区)环保部门投诉反映。县(区)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58
广元市
苍溪县
陵江镇孙坪村4组酒厂废水、烟尘污染
苍溪县孙坪村酒厂为村民自建作坊烤酒,2005年投产,办理有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该作坊主要从事白酒酿造,工艺为:粮食-浸泡-粉碎-发酵-蒸馏摘酒;废水主要为粮食浸泡水,使用煤做燃料,存在废水外排和排放煤烟的情况。
是
要求3日内完成以下整改事项:1.修建废水处理池一口,废水经沉淀后外排;2.使用无烟煤,控制产量,减少用煤量.
59
广元市
旺苍县
“嘉川镇光华有机肥料厂废水扰民,同时反映吴柏林养殖场粪便扰民”
10月25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旺苍县光华农业有限公司发酵间与外界公路连接处雨污分流不完善,雨季存在发酵间少量污水外排情况。旺苍县柏林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正在维护和加深粪便堆积池,现场检查无粪便外排和废水下河现象。
是
处理意见:1、要求旺苍县光华农业有限公司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对雨水沟进行清理,对粪便发酵场所进行封闭。2、要求旺苍县柏林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加快粪便堆存池的工程进度,项目完工后对顶部进行封盖,降低臭味散发和安全风险。3.要求上述2家企业定期开展杀菌灭蚊工作,从源头上控制细菌传播和降低环境污染,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60
广元市
剑阁县
反映剑阁县毛坝乡宝桥村三组宝桥水库养鱼、养鸭子,影响周边居民用水。
毛坝乡宝桥水库位于宝桥村三组,属小二型水库。始建于1972年4月,库容41万立方米、常年蓄水24.2万立方米。2012年1月5日,宝桥水库由柳沟水管站发包给四川省蓬溪县槐花乡小河村3社23号汤中泉,承包期限从2012年1月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承包金额每年1000元。调查情况如下:1.宝桥水库不属饮用水源地,仅供一、三、五组十余亩农田灌溉,对老百姓生产生活饮用水无妨碍;2.在8月份环保大整治时,经乡政府、柳沟水务站、乡兽医站多次劝导,养殖者已于9月中旬将养殖的鹅分两批全部出售;3.承包者于9月下旬打捞了水库里投放的部分鱼,只留下少量的鱼苗;4.通过走访群众未发现承包者未向水库投放肥料;5.养殖者已于9月底撤离养殖区,目前养殖区住房区已无人居住。
否
责成宝桥村委会加强对水库的巡查管理
61
内江市
东兴区
东兴区七号路杨吉芥末肚子餐馆存在噪音扰民
2017年11月7日下午2时许,东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噪声来源使用排气扇,餐馆厨房对小区方向有敞开的窗户,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是
东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给该店负责人宣讲法律法规,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该餐馆负责人对厨房进行密闭处理,将噪音降到最低,不得干扰周围群众正常生活。
62
内江市
资中县
重龙镇前西街广电局外面夜间修路噪音扰民。
9月26日,县城管局、重龙镇到现场调查。经查:该地方共有2支工程队在施工,其中1支是由县城管局组织对道路进行改造,施工时间在早上7:30至下午6:00;另外1支是天然气公司对老化管子进行更换,为赶工期,存在夜间施工。
是
一是要求天然气公司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如需夜间施工,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同意后,并进行公示,目前天然气公司已停止夜间施工。
二是县城管局在日常施工过程中控制施工时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三是重龙镇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63
内江市
威远县
老医药公司家属房楼下一家加工房,在经营过程中噪声大,产生粉尘,影响楼上居民。
2017年10月9日,严陵镇环保办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走访,具体情况为:原老医药公司家属房楼分别位于外西街和堰闸路两处,举报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为严陵镇堰闸路8号楼。投诉企业为:威远县天胜机械厂,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7月31日在威远县环境保护局办理《威远县环境保护局工商企业变更登记环保备案表》。
是
威远县天胜机械厂已经进行了整改,目前噪音和粉尘已明显减少。
64
乐山市
马边县
马边县劳动乡蜀南磷化工厂烟囱排放有色烟雾,影响市民健康。望解决。
投诉人反映的马边蜀南工厂为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磷化工厂,是黄磷生产企业,生产工艺为黄磷火法冶炼,采用矿热炉加工磷矿生产黄磷。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穷矿业”)现有黄磷生产线3条,设计年产量2.5万吨,其中一条0.5万吨/年黄磷生产线于2004年由乐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乐市环函〔2004〕210 号),2005年通过环保验收(环验〔乐市环建〕07号);另两条1万吨/年黄磷生产线于2008年经乐山市环保局批复(乐市环建管〔2008〕361号),2014年通过环保验收(乐市环验〔2004〕26号)。2017年11月1日,县环保局、工管委、劳动乡人民政府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现场调查结果如下:
(一)关于磷矿企业废气污染的问题。“无穷矿业”采用电炉法生产黄磷,主要废气源为黄磷电炉尾气、受磷槽和精制槽废气、水淬池废气和折流沉淀池无组织废气以及原料制备工段粉尘等。1.黄磷电炉尾气黄磷电炉尾气产生量约为2700-2800立方米/吨黄磷,经水封、水洗和碱洗后部分用于转锅制磷、尾气锅炉、矿石烘干和下游产品等作为燃料,其余在安全火炬点燃后排空。据调查,无穷矿业的电炉尾气产生量约为7000万立方米,总利用量4896万立方米(转锅制磷、尾气锅炉、矿石烘干),利用率67%;黄磷电炉尾气中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占比90%以上,但因尾气中含有一定量的五氧化二磷、氟化物等,对空燃烧排放后对空气有一定的影响,且景观效果较差。2.无组织废气排放。黄磷生产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于受磷槽、精制槽、水淬池、折流沉淀池的无组织废气和原料工段的无组织粉尘,因其行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特点限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相对较大。在行业内,除采取必要的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外,一般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降低影响。经现场调查,“无穷矿业”以黄磷电炉受磷槽为中心划定的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已搬迁完毕。受磷槽和精制槽通过加装密封罩收集后高空排放;原料工段全部采取了“三防措施”,破碎工序加装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无穷公司已对部分折流沉淀池进行全封闭,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3.日常监测结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磷化工企业废气影响问题,分别于2015年8月建成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2016年12月建成劳动乡罗家坝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业园区自动站),并由财政出资委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开展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根据其监测结果,劳动工业园区自动站2017年8至10月,二氧化硫均值为5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为43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为66微克/立方米,未出现严重污染现象。此外,无穷矿业2017年第三季度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达标。
(二)现场检查情况。
11月1日现场检查发现,“无穷矿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但黄磷电炉尾气对空燃烧废气和水淬池、折流沉淀池等无组织废气需进一步规范整改,降低其排放影响。
是
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了以县发改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管委、劳动乡政府在内的园区黄磷企业整改工作组。
1.立行立改、抓好突出问题整改。(1)责成无穷矿业、龙泰磷电、嘉能佳磷化工公司规范整改其厂区雨污分流管网和临时堆场“三防措施”,无穷矿业对折流沉淀池进行封闭,龙泰磷电、嘉能佳磷化工建成1 座4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目前该整改工作已于2017年7月完成。(责任单位:马边县工管委;责任领导:阿别木巫,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咏梅,副县长;责任人:罗宁)(2)实施废气、废水深度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责令无穷矿业建设电炉尾气碱洗装置,对黄磷电炉尾气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制定黄磷电炉尾气下游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充分依托无穷矿业富化成球、六偏磷酸钠项目、电炉尾气发电项目和龙泰公司硅酸钠项目等,提高黄磷尾气综合利用率,降低对空燃烧的废气污染;完成折流沉淀池封闭、尾气收集喷淋排放改造;完成受磷槽、精制槽尾气喷淋洗涤装置改造;在确保生产水平衡的基础上,实施干法出渣,降低水淬废气排放。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无穷矿业电炉尾气发电项目将于2018年6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县工管委、县环保局;责任领导:阿别木巫,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咏梅,副县长;责任人:罗宁、杨建)(3)实施错峰生产。制定黄磷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根据工业园区自动站的监测数据,适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扩散条件较差的秋冬季针对性实施限停产措施,目前该整改工作已完成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工管委、县环保局;责任领导:阿别木巫,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咏梅,副县长;责任人:石光华、罗宁、杨建)
2.标本兼治、实施整体搬迁。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对劳动工业园实施整体搬迁,彻底解决黄磷生产的环境影响问题。目前园区整体搬迁工作已启动,先后对接省发改经信部门、省环保厅,并于8月5日在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召开了园区扩区调位专家咨询会,对龙秧坪、羊子坪、小谷溪进行了比选,初步选址在羊子坪。届时将把劳动工业园内3家黄磷企业整体搬迁至新园区,并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建设,有效解决废气、废水污染问题,搬迁后现劳动工业园调整为文教、旅游用地。整体搬迁工作于2023年完成。(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责任领导:阿别木巫,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咏梅,副县长;责任人:郭正强、沙万强)
由于举报人匿名投诉,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2017年11月6日,我县组织县环保局、县工管委、劳动乡政府对无穷矿业黄磷厂周边的群众进行了回访调查,全面收集群众诉求,畅通环境诉求渠道,共回访群众5户,将案件办理情况、废气监测数据和进一步整改措施与群众进行了沟通说明,受访群众均表示满意。
65
乐山市
高新区
高新区车子镇照辉木门厂斜对面有一条沟渠里冒黑水,恶臭味很重,流到了大渡河里面,造成环境污染,望处理。
11月1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分局、建设局等部门就该沟渠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踏勘,并走访了沟渠周边的企业、农户、住户。经查,举报件中反映的沟渠因未承担灌溉主沟渠功能, 沟渠长期无新鲜水补给,沟渠淤泥淤积时间较长,同时沟渠周边的农户将废弃的菜叶、杂草等抛弃在沟渠内,最终造成沟渠内水体发黑发臭。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是
投诉人反映的沟渠该沟渠前期已被列入高新区黑臭水体整治内容,高新区建设局己制定该段沟渠和管网整改实施方案,拟废除、填平该沟渠,新建管网277米,并将整治工程纳入了高新区东组团大环线项目,已于11月5日启动管网建设,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整治。(责任单位:高新区建设局,责任领导:曹志,高新区管委会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责任人:姜泽春)
66
乐山市
峨边县
峨边县沙坪镇核桃坪工业区的金光集团从早到晚排放烟尘,影响周边环境,望查处。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全力配合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峨边金光电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核桃坪工业园区内,该公司于2009年7月成立,占地约80亩,规划建设20万吨(4×25500KVA)全密闭式电石生产基地。一期工程于2010年6月开始建设,2011年9月建成,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5万元,已建成25500KVA全密闭式电石炉两台,并于2012年3月28日开始试生产,设计能力为年产电石10万吨。该项目环评文件于2010年7月28日经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川环审批[2010]414号),于2014年11月4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该项目实施了“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电石炉炉气经两套“U型风冷+高温气体过滤”处理后作为石灰窑燃料;电石炉出炉口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11月2日,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1#、2#炉正在生产,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经调查了解该公司于2014年10月1日因市场原因全面停产,2017年4月15日2#炉恢复生产,1#炉于2017年10月15日开始烘炉,10月25日投料。在10月28日生产过程中1#炉环保设施风机变频器出现故障跳闸,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该公司立即停炉检修,但停炉后炉台内残留烟气不能进入石灰窑作燃料,所以残留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于10月31日检修完毕恢复生产,环保设施投入运行。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是
1.责令该公司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储备易损易耗件,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当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止生产检修,并向环保局报告。(责任单位:峨边金光电冶有限责任公司;责任人:罗智)
2.县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责任单位:峨边县环保局;责任领导:康杰(县委常委)、马令(县政府副县长);责任人:阿玉杨达)
峨边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走访了该公司周边企业员工12人,征求他们对我县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受访群众均表示理解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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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
马边县
马边县劳动乡磷化工企业废气污染环境。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马边县城周边的磷矿企业有3家,均为黄磷生产企业,生产工艺为黄磷火法冶炼,采用矿热炉加工磷矿生产黄磷。分别为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穷矿业”)、马边嘉能佳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能佳磷化工”)、四川马边龙泰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泰磷电”),均位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乡先锋村,属马边磷化工特色工业集中区劳动片区范围内企业,2010年四川省环保厅以川环函〔2010〕17号批复同意该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书。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11月3日,县环保局、县工管委、劳动乡政府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现场调查结果如下:(一)关于磷矿企业废气污染的问题。3家黄磷企业均采用电炉法生产黄磷,主要废气源为黄磷电炉尾气、受磷槽和精制槽废气、水淬池废气和折流沉淀池无组织废气以及原料制备工段粉尘等。1.黄磷电炉尾气。黄磷电炉尾气产生量约为2700-2800立方米/吨黄磷,经水封、水洗和碱洗后部分用于转锅制磷、尾气锅炉、矿石烘干和下游产品等作为燃料,其余在安全火炬点燃后排空。据调查,3家黄磷企业的电炉尾气产生量约为13000万立方米/年,其中“无穷矿业”总产生量7000万立方米,总利用量4896万立方米(转锅制磷、尾气锅炉、矿石烘干、六偏磷酸钠作热源),利用率67%;“龙泰磷电”和“嘉能佳磷化工”总产生量6000万立方米,总利用量5132万立方米(硅酸钠、转锅制磷、尾气锅炉作原料或热源),利用率85%。黄磷电炉尾气中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占比90%以上,但因尾气中含有一定量的五氧化二磷、氟化物等,对空燃烧排放后对空气有一定的影响,且景观效果较差。2.无组织废气排放。黄磷生产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于受磷槽、精制槽、水淬池、折流沉淀池的无组织废气和原料工段的无组织粉尘,因其行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特点限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相对较大。在行业内,除采取必要的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外,一般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降低影响。3家企业受磷槽和精制槽通过加装密封罩收集后高空排放;原料工段全部采取了“三防措施”,破碎工序加装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无穷矿业”已对部分折流沉淀池进行全封闭,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龙泰磷电”正在进行干法出渣技改和尾气捕集治理改造。3.日常监测结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磷化工企业废气影响问题,分别于2015年8月建成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2016年12月建成劳动乡罗家坝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业园区自动站),并由财政出资委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开展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根据其监测结果,根据其监测结果,劳动工业园区自动站2017年8至10月,二氧化硫均值为5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为43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为66微克/立方米,未出现严重污染现象。此外,3家黄磷企业2017年第三季度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达标。
(二)现场检查情况。11月3日现场检查发现,3家黄磷生产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但黄磷电炉尾气对空燃烧废气和水淬池、折流沉淀池等无组织废气需进一步规范整
改,降低其排放影响。
是
(一)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针对黄磷生产企业的废气、废水污染问题,今年以来,市、县环保部门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已进行了查处。2017年5月、7月县环保局对“嘉能佳磷化工”的超标排放冷却水水污染物、可燃性气体利用装置未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金额3.15万元。
(二)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了以县发改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工管委、劳动乡政府在内的园区黄磷企业整改工作组。1.立行立改、抓好突出问题整改。(1)责成“无穷矿业”、“龙泰磷电”、“嘉能佳磷化工”规范整改其厂区雨污分流管网和临时堆场“三防措施”,“无穷矿业”对折流沉淀池进行封闭,“龙泰磷电”、“嘉能佳磷化工”建成1座4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目前该整改工作已于2017年7月完成。(责任单位:县工管委;责任领导:阿别木巫,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咏梅,副县长;责任人:罗宁)(2)实施废气、废水深度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责令“无穷矿业”建设电炉尾气碱洗装置,对黄磷电炉尾气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制定黄磷电炉尾气下游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充分依托“无穷矿业”富化成球、六偏磷酸钠项目、电炉尾气发电项目和“龙泰磷电”硅酸钠项目等,提高黄磷尾气综合利用率,降低对空燃烧的废气污染;完成折流沉淀池封闭、尾气收集喷淋排放改造;完成受磷槽、精制槽尾气喷淋洗涤装置改造;在确保生产水平衡的基础上,实施干法出渣,降低水淬废气排放。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无穷矿业电炉尾气发电项目于2018年6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县工管委、县环保局;责任领导:阿别木巫,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咏梅,副县长;责任人:罗宁、杨建)(3)实施错峰生产。制定黄磷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计划,根据工业园区自动站的监测数据,适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扩散条件较差的秋冬季针对性实施限停产措施。已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责任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工管委、县环保局;责任领导:阿别木巫,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咏梅,副县长;责任人:石光华、罗宁、杨建)
2.着眼长远、实施整体搬迁。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对劳动工业园实施整体搬迁,彻底解决黄磷生产的环境影响问题。目前园区整体搬迁工作已启动,先后对接省发改经信部门、省环保厅,并于8月5日在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召开了园区扩区调位专家咨询会,对龙秧坪、羊子坪、小谷溪进行了比选,初步选址在羊子坪。届时将把劳动工业园内3家黄磷企业整体搬迁至新园区,并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建设,有效解决废气、废水污染问题,搬迁后现劳动工业园调整为文教、旅游用地。整体搬迁工作于2023年完成。(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责任领导:阿别木巫,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咏梅,副县长;责任人:郭正强、沙万强) 2017年11月6日,我县组织县环保局、工管委、劳动乡政府对投诉人进行了回访调查,将案件办理情况和进一步整改措施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说明,投诉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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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顺庆区
学府花园内有KTV通宵开放,噪音扰民
经文旅局执法人员查看,学府花园内存在KTV一家,名称为前沿练歌坊,检查时发现确实存在个别消费者酒兴时将音量调大现象,但未发现其存在通宵营业现象。
是
一、执法人员责令经营业主降低音量,强调要规范营业时间,不得超时经营,要求其依据环保相关规定,不得噪音扰民。二、执法人员将对该场所加强监管,增加检查频次,一旦发现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对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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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顺庆区
荆溪花乡村8组任秋华养猪场臭气扰民
经调查核实,该反映部分属实。养猪场位于荆溪街道办花厂社区8组,据调查该养殖棚面积约30平方米,养殖生猪(公猪)18头,系购买用于自家使用。
是
一、立即责令业主与社区任秋华对养猪场内进行污染整治,确保养殖场区域内无粪便污染乱排行为;二、督促任秋华立即对其养殖场内环境进行清理,并书面程承诺今后在养殖过程中严格按照顺庆区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要求及规定,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若有违背,将自愿接受法律责任。三、按照环境保护及养殖污染整治相关规定严格限制其养殖生猪数量及出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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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南部县
升水镇金鸭场村一组的养猪场离住户太近,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镇分管环卫副镇长带领镇环保办、畜牧站、驻村干部等与村社干部一道前往现场调查情况,经核实,陈华林养猪场育肥猪39头,母猪7头;建有沼气池2口,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猪场左侧排粪沟为明沟,未加盖密封处理;但由于养殖数量多,且离居民住户仅有10米,臭气扰民信访问题属实。
是
一、停止规模养殖,存栏7头母猪严禁继续补栏;二、猪场左侧排粪沟加盖密封处理,限时3天完成;三、猪场平日不得开窗,降低臭气扩散;四、进一步加强卫生整治,做到月打扫日冲洗和粪污清理;五、村、社每日跟踪整改,镇环保办每周检查落实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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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南部县
双佛镇改锯厂噪声扰民,关停之后又开始作业。
双佛三家改锯厂已于9月停产,并未作业,举报人反映不属实。
否
72
南充市
嘉陵区
安平镇新屠宰场选在5大队河上游,担心建好后对水造成污染,该屠宰场选址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经调查,安平镇新的屠宰场选址在5村。
是
将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修建,废水不会外排,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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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嘉陵区
曲水镇明月村养猪场将污水排到田里,再流到河里,污染村民饮用水。
经区农牧业局和曲水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曲水镇明月村养猪场有6个沼气池和1个化粪池,废水未外排,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否
74
南充市
嘉陵区
白家乡政府新建化粪池,离饭店太近,修好后会影响饭店经营和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协调处理场镇污水直排问题,该区域因地势较低不能接入污水官网。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和乡政府三方现场确定新建化粪池,现正在施工中。
是
督促施工队伍加快施工进度,修建完成后将封顶土埋,恢复土地原貌,不会影响饭店经营和居民生活。已由政府、村干部和施工方对附近居民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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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嘉陵区
长庆街与粮丰街交界处摆放了一个很大的垃圾桶,臭味大,苍蝇满天飞,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希望将此垃圾桶转移位置。
经调查,该垃圾桶主要收集该区域生活垃圾,餐厨的垃圾也倒于此,因垃圾量大,加上天气炎热,该垃圾桶装箱确有异味。
是
因该垃圾集装箱摆放点是由火花街道办、社区指定摆放点,主要方便周围社区和商铺的的生活垃圾收集,杜绝长宁街、粮丰街垃圾乱扔、乱丢现象。区城管局环卫所做到每天日常清理,并安排专人负责蹲守禁止倾倒餐厨垃圾,加大对集装箱及周边区域进行除味、冲洗,目前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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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嘉陵区
春江路希望城小区南门新建医院,未经小区居民同意,目前正在装修,该医院是否经过环保部门审批。
经嘉陵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南湖街道办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医院正在装修。该医院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局的批复。
是
一、医院装修问题。介于医院装修与希望城业主存在矛盾,南湖街道办已要求该医院暂停装修,并在希望城南门粘贴暂停装修通知书。 二、医院环评问题。市环保局在审批环评报告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评审批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组织了专家查看现场和技术评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公示和公参进行了检查和抽查,在南充市环保局官网上,于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23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第一次受理并全文公示;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进行第二次拟审批公示,均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和群众投诉。市环保局于2017年7月13日出具了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南市环审(2017)73号”,明确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环保措施,明确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得到控制的前提下,从环保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予以批复,并于2017年7月24日-2017年8月4日公告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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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蓬安县
反映锦屏六村水磨厂夜间生产,噪音和粉尘影响附近居民。
经现场查勘,该厂正在调试设备,进行试生产。
是
现场责令该厂负责人在正式生产后严禁夜间生产作业,不得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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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蓬安县
反映利溪镇上垃圾池臭味大,不及时清理,要求搬离。
经与利溪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查勘,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是
要求政府安排人员及时对垃圾池进行清理,并对居民做好调解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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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
宜宾县
秦先生来电反映:宜宾县柏溪镇八一村有几个混凝土工厂,每天混凝土工厂的货车在宜宾县柏溪镇八一村307省道行驶的时候,全是灰尘,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秦先生希望混凝土厂货车在进入307省道时,能把车身清洗后上路。
2017年11月2日,县住建局散水办副主任郑红,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范伦,宜宾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曾磊开展现场调查,经调查1、投诉人反映的的两个商砼站分别是:宜宾正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宜宾县全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宜宾县全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宜宾县高捷工业园区,办有环评手续(宜县环函【2010】31号),占地12000平方米,该公司主要生产预混合混凝土,规范要求实现了搅拌楼全封闭,并配备了相应的除尘降噪的设施设备,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厂区进出口设置了冲洗设施。3、宜宾正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宜宾县高捷工业园区,办有环评手续(宜县环审【2016】310号),占地9464平方米,该公司主要生产预混合混凝土,规范要求实现了搅拌楼全封闭,并配备了相应的除尘降噪的设施设备,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厂区进出口设置了冲洗设施。4、因高捷工业园区至307省道间道路正在硬化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时会产生一定扬尘。
是
责任领导:宜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袁峰;责任单位:宜宾县住管局;责任人:宜宾县住管局局长罗朝才 处理情况:1、加强对宜宾正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宜宾县全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管理,做到生产区域全封闭,防尘降噪设施正常运行。2、督促宜宾正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宜宾县全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彻底清洗。3、要求宜宾正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宜宾县全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洒、遗漏,污染路面。4、加快该路段道路施工建设,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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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
南溪区
张先生来电反映: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路谭氏涂料厂,每天在生产涂料时产生的粉尘和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张先生希望该工厂及时整改,禁止粉尘和臭味扰民。
2017年11月1日,南溪区接信访件后,立即成立以宜宾市南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文武为组长,南溪街道办事处主任邓成祥、南溪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邹显文、南溪区经济商务科技局局长冯登强为副组长,南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雪锋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路谭氏涂料厂,每天在生产涂料时产生的粉尘和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张先生希望该工厂及时整改,禁止粉尘和臭味扰民”。问题中的谭氏涂料厂加工点位于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社区一组,负责人:谭春林,联系电话:13890010782,目前有从业人员2人,该业主于2017年1月开始加工生产,主要以可再分散性乳胶粉、模型石膏粉等为生产原料,生产干粉内墙漆、内墙专用填平膏等钢化涂料,月产量约20吨;该加工点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生产,无防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外排,厂区内能闻到一定异味,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群众反映属实;
经核实,该加工点位于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城市规划区,故不能取得工商、环保和其他行政审批手续。
是
责任领导:宜宾市南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周文武
责任单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南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成祥
一、约谈谭氏涂料生产加工点负责人
工作内容:对谭氏涂料生产经营负责人谭春林进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责任部门:南溪街道办事处、区环境保护局
配合部门:区经济商务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1日(已完成)
二、督促整改
工作内容: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环境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的通知》要求,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按散乱污企业整顿,并对加工生产场所断电处理,要求该加工点负责人拆除生产设备,防止继续加工生产。
责任部门:区经济商务科技局、区环境保护局
配合部门:南溪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三、加强监管
工作内容:南溪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坚持每周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区环境保护局、区经济商务科技局等组织人员对其不定期抽查,防止该加工点违规通电生产。
责任部门:南溪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区环境保护局、区经济商务科技局
完成时限:长期
四、加强宣传
工作内容: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周边村民和企业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部门:区环境保护局、南溪街道办事处、区经济商务科技局
完成时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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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
翠屏区
翠屏区象鼻街道方水村7组的某女士来电反映:该村的塑料加工厂每天作业时产生很大的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某女士希望尽快取缔该厂。(某女士不愿提供姓名)
2017年11月6日,翠屏区副区长刘万荣为组长,联合区环保局副大队长江华、区环保局苏明、区经科局股长王大军、象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环保分管领导肖小微、象鼻街道环保办公室主任邓金辉、方水村主任莫兴友等同志组成专班工作组,对象鼻街道方水村7组塑料加工厂每天生产产生很大异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1、反映所指的塑料加工厂为:“宜宾市翠屏区曾宪洪废旧回收经营部”位于象鼻街道土地堂街45号1幢1单元1楼1号,经营者:曾宪洪,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502MA62JD033C。
2、在现场未生产,有生产机器,已安装好但未接通电源。未办理塑料生产加工相关环评手续。
是
一、责任领导:刘万荣,翠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责任单位: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
三、责 任 人:张智勇,象鼻街道办事处主任
四、处理整改情况:
1、2017年11月6日,区环保局副大队长江华、区环保局苏明、区经科局股长王大军、象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环保分管领导肖小微、象鼻街道环保办公室主任邓金辉、方水村主任莫兴友等,对“曾宪洪废旧回收经营部”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要求其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只能进行废旧回收,不能进行塑料粉碎生产;健全完善企业生产环保设施建设,如需进行塑料粉碎生产,应先办理相应的手续,在手续齐备并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2、下一步象鼻街道办、区环保局、区经科局将严格按照环保督查工作要求,密切监控此次信访投诉案件提及塑料加工产生异味扰民的问题。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力求投诉问题得到良好解决,同时加强对“曾宪洪废旧回收加工厂”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和宣传,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此类投诉问题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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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
邻水县
邻水县合流镇石庙村一大型养猪场,将猪粪倾倒在灯盏村公路两侧,污染环境,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经查,该养殖场位于合流镇石庙村2组,业主张建华,圈舍面积5000平方米,共计饲养母猪260头、育肥猪730头、仔猪100头。该场有预处理池2口共28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480立方米、沼液存储池5口共500立方米、干湿分离机一台,污水泵3台、粪污搅拌机1台和沼液输送管网4000米,正在建设田间沼液存储池1口约500立方米。由于灯盏村公路两旁行道树一直没人管理施肥,经灯盏村村委会主任月光辉要求,张建华将其养猪场沼液用于浇灌灯盏村的行道树,该场于10月21日对行道树实施了浇灌,现场存在一定臭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是
立即停止将沼液倾倒在灯盏村公路两侧的行道树上。
83
广安市
邻水县
邻水县御临镇雷公乡中庄村四组石万春养鸭场大概几万只,污染周围环境。
经查,来电反映的养鸭场业主为石万春,圈舍面积约3500平方米,现有成年鸭5000只、中年鸭5000只、鸭苗5000只。该场有预处理池3口共1260立方米,沼气池2口共60立方米,沼液存储池1口约60立方米,污水泵3台,沼液输送网1500米,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10月27日,经县畜牧局实地走访核实,该场离周围居民户较远,周围无河沟、饮用水源,鸭场排污设施及排污情况比较到位。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否
要求该养殖场业主进一步完善污染设施,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鸭场勤于打扫、消毒,并与周围群众搞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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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
邻水县
高滩镇跑马村12社,汪远林养猪场无任何手续,私自建场,已被取缔。国庆后私自重新恢复生产。该养猪场粪便排放导致今年附近几十亩土地有种无收,同时其污染也严重伤害周围居民身心健康。要求停产并搬出跑马村。
经查,该场位于准养区,总面积约900平方米,一直从事养殖行为,由于猪场环保设施未建设,粪便排放导致今年其下游3.52亩土地有种无收,其余土地未耕种,2017年8月高滩镇人民政府予以强制关停。2017年10月10日,汪远林擅自恢复养殖,重新引进8头母猪和23头仔猪,除新建了2个储粪池外,未建设相应环保配套设施,污染环境。该场离村民居住区大约500米远,下游无饮用水源点,因此反映汪远林养殖场伤害周围居民身心健康的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是
一是要求汪远林对养殖场粪水进行收集、严禁外排,污染环境,对污染的土地进行恢复。二是督促汪远林于10月31日前完成800平方米猪圈的拆除,剩余100平方米猪圈用于养殖10头以下母猪和短期养殖所产仔猪,严禁养殖育肥猪,不得再扩大养殖规模,所产生的粪水用于种植蔬菜,不得外流污染下游土地,同时,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沼气池、沼液存储池、干粪堆积棚、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等设施,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手续,达到环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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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
邻水县
邻水县玉潾山全水厂在生产过程中严重浪费水资源,还一直在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经查,该厂2012年向县水务局申办了取水证,并在环保局办理了环保有关手续,属合法取水企业。经现场核查:1.该厂利用活性炭等物理处理措施取水,白天生产,生产生活污水较少,且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2.经了解该厂存在夜间有时未生产时忘记关闭水闸阀、蓄水池水满向外溢出现象。综上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是
县水务局已督促该水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督促职工做好闸阀启闭工作,避免浪费水资源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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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
邻水县
女人街16号门市(宠物店)正在装修门市,在墙上打孔,用于洗狗时排气,打孔位置正对小区,希望不要将排气孔对着小区。
经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辖区中队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信访人反映的16号门市宠物店有打孔安装排气管的现象。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是
1.现场已将孔堵住,不再存在排气问题。2.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辖区中队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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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
邻水县
高滩镇跑马村12组 汪林远7-8头种猪。以及一些小猪,污染环境。
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为跑马村12组汪远林养殖场,该场位于准养区,总面积约900平方米,一直从事养殖行为,由于猪场环保设施未建设,2017年8月高滩镇人民政府予以强制关停,2017年10月10日,汪远林擅自恢复养殖,重新引进8头母猪和23头仔猪,除新建了2个储粪池外,未建设相应环保配套设施,污染环境。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是
1.责令汪远林立即对养殖场粪水进行收集,严禁外排、污染环境,对污染的土地进行恢复。2.对养殖场现状进行锁定,纳入拆除范围。
88
广安市
邻水县
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鸭子洞(音译),不清楚是在烧什么东西,烟雾特别大,每天都有6点半左右都有这种情况。
经现场核查,鸭子洞附近居民不时对土地进行除草,焚烧秸秆产生烟雾。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是
县城管局向群众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告知其焚烧杂草产生的烟雾污染环境,应禁止此类行为,周边居民表示将不再焚烧杂草。
89
广安市
邻水县
群众反映邻水县丰禾镇御景龙湖旅游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御景龙湖公司”)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生活污水直排虾扒口水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御景龙湖生态旅游区开发公司位于丰禾镇五华山村,2015年5月开工建设,开发时间为2015年—2024年,总投资额约8亿元,主要从事旅游观光、休闲养生经营活动。2016年9月18日,县环保局对御景龙湖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邻环建函〔2016〕47号)。1.关于“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情况。御景龙湖公司生活垃圾日常存放在垃圾桶内,每两天通过垃圾车运到重庆长寿区云台镇垃圾处理压缩站处理,未发现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情况,但垃圾收储设施不全且未分类,清运未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垃圾转运处理缺乏台账。2.关于“生活污水直排虾扒口水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调查情况。该公司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过滤后排入五华山村石丫口山坪塘(下游距离虾扒口水库2000米左右),经检测,外排废水氨氮、总磷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6.71倍、3.41倍,未实现达标排放。综上,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是
1.要求业主方严格按照县环境监察大队提出的整改要求加紧整改,立即停止直排,污水处理设施11月底前建成投入营运。同时,业主方必须严格按照景区环评批复(邻环建函[2016]47号)要求,全面自查,补齐设施,在11月底前完成自查整改。2.严肃处理追责。由县环保局、丰禾镇政府指定专人,定期督查整改情况,开展技术指导。3.要求业主方高度重视环保安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乡镇和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要求,加强监管和指导,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追究责任。
90
广安市
武胜县
来电人反映武胜县城南初中旁的琛昊机械有限公司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严重污染环境。
经武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投诉人反映的武胜县琛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况。
否
武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武胜县琛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照武胜县环保局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停产整改。目前未生产。
91
广安市
武胜县
华封镇永寿寺村村办公室旁一家火纸厂噪音扰民
经武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投诉人反映的火纸厂业主为蒋绍军,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是
武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火纸厂业主蒋绍军禁止夜间作业,对厂区内铁栏栅进行遮挡,严格控制作息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92
达州市
通川区
市房管局楼下,达州市飞龙汽车美容中心喷漆无治理设施,影响周边住户。
通川区环保局移交区交运局受理。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检查发现,该汽车维修点未经行业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服务,且烤漆房没采用一体式专业设备,也未按环保标准建立废气处理装置。
是
(一)对“达州市通川区塔沱飞龙汽车美容经营部”的处理决定。按照投诉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的情况,报经区运管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执法人员坚决依法对涉及问题的“通川区塔沱飞龙汽车美容经营部”做出要求龙小利负责人立即停止汽车维修经营的决定。(二)对处理结果的跟踪。2017年10月31日区运管所执法人员与“通川区塔沱飞龙汽车美容经营部”汽修点负责人龙小利再次进行了约谈,并从汽车维修开业条件、新环保法和行业的角度对他进行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和引导。该汽修部负责人龙小利同意停止汽车维修经营作业,并承诺尽快另行选址搬迁。区运管所维管车技办和西外片区站将对“通川区塔沱飞龙汽车美容经营部”采取不定时的日常动态监督。
93
达州市
通川区
西外邮政花园汽修厂喷漆,气味大,甲醛严重,影响生活。
通川区环保局移交区交运局受理。投诉反映的情况属实。举报点为“达州市通川区鑫达汽车快修中心”,检查发现,该汽车维修点的烤漆房没采用一体式专业设备,也未按环保标准建立废气处理装置,还占用人行道进行机动车维修服务。
是
(一)对“达州市通川区鑫达汽车快修中心”的处理决定。按照投诉中存在的问题和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的情况,经区运管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执法人员坚决依法对涉及问题的“达州市通川区鑫达汽车快修中心”做出了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并要求立即停止烤漆房作业、不得占道进行其它维修作业。执法人员还与“达州市通川区鑫达汽车快修中心”汽修点负责人单勇进行了约谈,并从新环保法和行业的角度对他进行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和引导。该汽修部负责人单勇同意立刻停止烤漆房作业,并承诺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将汽修点搬迁。(二)严把开业条件许可关。根据环保局标准规范完善汽车修理环境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后,再依据《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14)对“达州市通川区鑫达汽车快修中心”进行重新选址后的许可,搬迁后未经行业许可该汽车维修点不得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服务。区运管所将对搬迁前的“鑫达”汽修点采取不定时的日常动态监督,督促其搬迁前不得再进行烤漆房喷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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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通川区
碑庙镇三村二组李中三养牛场,200-300头,牛粪污染饮用水源。
通川区环保局移交碑庙镇受理。该养殖场为李忠山养殖场,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立即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是
对用这两口井的两户居民的饮水进行解决,现刘光河家已重新安装水管并接通安全饮水。刘明芳家已接通社里的安全饮用水管道,可以饮用。责成李忠山立即对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进行清扫并消毒。
95
达州市
通川区
9月4日回复君龙石材厂停电、准备搬迁,怎么现在又在生产、乱排。
通川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完善相关治理设施,并纳入环保备案管理,后续我局执法人员会加强现场巡查,严格进行管理。
是
该企业已完善相关治理设施,并纳入环保备案管理,后续我局执法人员会加强现场巡查,严格进行管理。
96
达州市
达川区
达州市达州区金坛乡金窝村平昌百坚水泥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噪音、粉尘扰民。
1、2017年9月28日,达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洲带领管村中队执法人员前往百坚水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磨机车间未生产(适时电价错峰生产),包装车间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收尘器将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回用,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粉尘散排现像,磨机房四周安装有隔音板。 2、2017年10月13日,我局分管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副局长魏在胜带领管村中队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百坚水泥有限公司检查,该公司因雨天未生产。经查该企业一直处于断断续续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粉尘、噪声治理。 (二)夜查测管协同执法情况。 2017年10月16日晚,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同环境监测人员,前往平昌百坚水泥有限公司开展夜查测管协同执法检查,经现场监测该企业生产存在噪声超标行为,超标10-16.9分贝。
是
一是在原料破碎机破碎处加装一台收尘器;二是在水泥上车台加装两台收尘器,必须于2017年11月5日前完成整改;针对企业存在的噪声超标违法行为,将责令其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生产,以减轻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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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达川区
达县电力公司所处变电房在悦城小区里,长期。
达川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2017年10月31日会同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前往达州电力集团曹家梁变电站现场调查。经查,该变电站占地面积约1700㎡,距离居民住宅最近的1号主变房、2号主变房约4米远,相关环保治理由四川三元环保(噪声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建设,并对1号主变房、2号主变房进行了全隔音降噪处理,其造成噪声扰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变电站夏季用于设备降温的空调风机预留通风口传出的超标噪声对周边居民居住环境存在影响。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是
(一)噪声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达川区环保局责令四川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辐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制的相关要求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备属国家豁免管理范围。因此,建议由经信局牵头,召集达州电力集团曹家梁变电站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参加,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尽量协调化解矛盾。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的环境噪声问题。
98
达州市
市本级
翁福和励志都有毒,大遍树木死亡,农民种的农作物没有收获,我们8社下半边离厂区近,树木死亡被经开区政府砍伐。老百姓去市环保局去告,被压到经开区政府,政府和企业是一家。
瓮福和励志确实存在环境污染,虽然市环境监测站和在线监控数据反映企业能基本达标,但是长时间的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还是存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是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杨勇带领及斌郎乡和相关部门已与信访群众见面沟通,经征得村民同意确定了对瓮福化工、励志环保开展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环保分局按照杨勇同志指示,已和斌郎乡村民代表同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环评机构联系,于本周五之前环评机构制定方案,经环保部门、斌郎乡政府和村民代表会商后,确定其中一家环评机构尽快开展相关工作。
99
达州市
市本级
瓮福和励志排的烟有毒。这些死树被政府连夜砍了。老百姓去找政府无结果。
瓮福和励志确实存在环境污染,虽然市环境监测站和在线监控数据反映企业能基本达标,但是长时间的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还是存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是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杨勇带领及斌郎乡和相关部门已与信访群众见面沟通,经征得村民同意确定了对瓮福化工、励志环保开展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环保分局按照杨勇同志指示,已和斌郎乡村民代表同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环评机构联系,于本周五之前环评机构制定方案,经环保部门、斌郎乡政府和村民代表会商后,确定其中一家环评机构尽快开展相关工作。
100
达州市
市本级
达钢煤气味道重,投诉人居住在新鑫小区20栋。
2017年10月27日,达州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可能产生煤焦油味达钢焦化厂区检查,现有厂区顶装焦装置配套建有一套煤气净化装置,回收煤气中的化工产品,经净化后的焦炉煤气用作燃料。当生产不正常时富余的焦炉煤气通过点火放散燃烧后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很小。现场查看煤气净化装置完好,点火放散装置正常,未出现异常情况。 执法人员沿着达钢焦化厂区外围进行查看,未闻到煤气味。
否
针对群众举报情况,一是要求达钢加强管理,加大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提前准备好环保设施的备品配件以便设备故障及时得到处理。
101
达州市
市本级
阁溪桥石膏粉厂生产时粉尘严重
现场检查,该石膏厂生产时有少量粉尘产生。
是
政府后期将对该企业进行拆迁。
102
达州市
市本级
达州市经开区阁溪桥望河村1组磷铵厂、石膏厂,锅炉烧煤,粉尘大,烟尘大,污染大。
现场检查,该石膏厂生产时有少量粉尘产生。
是
政府后期将对该企业进行拆迁。
103
达州市
大竹县
高河村原观音茶场三工区建了两个大型养猪场和一个白坝乡的垃圾处理场,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举报人所说的两个大型养猪场,实为邱成勇巴马香猪养猪场,该养猪场位于白坝乡吴家梁村、高河村、光辉村与八渡乡华兴村交界处,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400余亩,不在禁养区内。该猪场建有圈舍2栋,合计面积600余平方米,养殖模式为散养,目前存栏巴马香猪500余头,配套修建了化粪池、沼气池,周边无河流且1000米内无居民居住。修建的垃圾处理场修建地点1000米内无居民居住,并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否
该养殖场无法提供环评手续,我局工作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及时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该垃圾堆码场于2017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于8月进行了规范化整治,配套修建了围墙、挡墙以及渗透液收集池,并做了雨污分离,该场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消杀,每半个月到一个月进行一次素土覆盖碾压,2017年10月31日,经现场查看此垃圾场的情况,该垃圾场基本规范化处理。
104
巴中市
巴州区
来话人反映:2017年9月10日16:30左右巴州区蓝湾国际帝景湾小区外面的维也纳酒店在使用柴油发电机,该酒店将排气管道安装在11栋,且排气管道安装不完善,导致发电机的柴油废气有外泄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现希望酒店对排气管道进行整改,请处理。
经巴州区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是
(一)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酒店立即整改。
(二)该酒店制定整改方案:1、修补破损的原排烟管道。2、将排烟管道进行升级改造,拟通过排气管道地下埋设等方式排放发电机废气。
(三)目前,维也纳酒店已完成整改。
105
巴中市
巴州区
来话人反映:在巴州区档案局楼下有一家包子铺(只有一家),自2016年开业以来一直在使用有烟煤,每天凌晨4:00开始营业时煤烟严重污染了附近的空气,现希望该商家尽快更换燃烧材料,减少对空气的污染。请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巴州区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包子铺名为食为天小吃馆,使用燃煤作为燃料,产生煤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情况属实。
是
(一)发放《责令整改(限期)通知书》,并现场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燃煤。
(二)食为天小吃馆将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业主正在联系兴圣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改造。
(责任人:张立勇,巴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巴州区分局东城大队负责人)
106
巴中市
巴州区
来话人反映:2017年7月12日至今,巴州区江北秦川酒店对面梧桐树餐厅旁“金路无锈钢”店铺切割机器噪音严重扰民,导致附近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其通过噪声分贝测试软件发现噪音已高达68分贝,且这还是隔了一条街所测试出的结果。现投诉商家噪音扰民,请处理。
巴州区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是
(一)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金路不锈钢立即停止作业。
(二)要求金路不锈钢安装消声设备,降低加工噪声。 (三)要求金路不锈钢规范作业时间,严禁在非工作时段进行加工作业。
(责任人:肖飞,巴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巴州区分局江北大队负责人)
107
巴中市
巴州区
来话人再次反映:受理编号201708270246相同问题,巴州区南池街徐家坡24号隔壁本是一间住房,后被租用经营猪毛加工。因烧猪毛的气味和沥青气味太重,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以及居住环境。来话人再次来电称该加工业主仍然继续在加工并未作出任何处理措施,请相关部门再次处理。
经巴州区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局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是
该猪毛加工作坊已于2017年10月14日搬离。
108
巴中市
巴州区
来话人:反映巴州区老观桥路金山庄小区-1楼有一个做魔芋的锅炉房,自多年前开始每天加工时产生大量浓烟,严重污染附近的空气,现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减轻对空气的污染,请处理。
巴中市巴州区食药局、经信局、东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该锅炉房使用燃煤锅炉加工魔芋,且属无证经营。污染环境情况属实。
是
(一)巴州区工商质监局已将该燃煤锅炉查封。
(二)巴州区食药局对该锅炉房无证经营食品生产行为严肃查处。
(三)目前该燃煤锅炉已被拆除,锅炉房已关闭。
109
巴中市
通江县
来电人反映:2017年9月9日至今通江县壁州大道道路扩建。每天早上5:00就开始施工,晚上8:00至凌晨3:00还在施工,施工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
通江县住建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反映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壁州大道道路扩建项目施工噪声扰民,情况属实。
是
(一)要求施工方张贴公告对扰民表示歉意,征得临近居民的谅解。
(二)施工方优化施工方案,规范施工时间:早上6:00至22:00,原则上其余时间不得施工。赶工期夜间必须施工时,不得从事产生重噪声的施工项目,特别是河堤夯筑和打桩打孔作业。
(责任人:通江县住建局副局长,张映厅)
110
巴中市
巴州区
来话人反映:巴州区大佛寺旧货市场川陕高速公路桥墩旁边的住房中,有一名叫杨震的商贩长期无任何手续也无任何资质在此贩卖并倒卖废旧机油。
巴中市巴州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是
巴州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于2017年9月29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10月26日向其送达《巴中市巴州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111
巴中市
巴州区
来电人反映:巴州区中杨大道江湾城公交站背后河道边的垃圾箱,经常一个礼拜都没有人清理,每次环卫工人来更换垃圾箱后,都未清扫遗撒在地面的垃圾,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巴中市巴州区环卫局工作人员赴现场核实:巴河水景观管理所未安排专人管护垃圾箱,导致箱体周边的遗撒垃圾没有及时清扫。反映情况属实。
是
(一)巴中市巴州区环卫局责成负责该区域清扫保洁的环卫公司对垃圾箱周边路段进行了彻底清扫。
(二)对该垃圾箱放置位置进行调整,该垃圾箱只用来收集打捞的河道漂浮物,周边工地及生活垃圾另行收集。
(三)巴河水景观管理所落实专人对垃圾箱日常管护。
112
巴中市
通江县
来电人反映:通江县瓦室镇小学对面鸿翔宾馆KTV每天营业至凌晨2点左右,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2017年11月3日,瓦室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张恒、环保办罗建国与街道居委会李庚香现场调查核实,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是
(一)要求鸿翔宾馆KTV立即停业整顿。
(二)要求鸿翔宾馆KTV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
(责任人:通江县瓦室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张恒)
113
巴中市
通江县
来电人反映:通江县谢家河坝修建堤坝施工至凌晨3:00左右,导致附近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反映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人所反映的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是
(一)要求施工方张贴公告对扰民表示歉意,征得临近居民的谅解。
(二)施工方优化施工方案,规范施工时间:早上6:00至22:00,原则上其余时间不得施工。赶工期夜间必须施工时,不得从事产生重噪声的施工项目,特别是河堤夯筑和打桩打孔作业。
(责任人: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任静)
114
雅安市
荥经县
农贸市场加工油店名叫到底坝石凉菜,油烟熏入住宅,特投诉。
经核实,到底坝石凉菜商铺位于天天农贸市场口,其租用天天农贸市场内一处民房(三楼)作为家用,并在民房内进行熟油海椒的制作,造成油烟扩散影响周围居民。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是
一、明确责任领导为县政府副县长智勇,责任单位为县综合执法局,协办单位为县工商质监局、严道镇人民政府。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下旬要求该店主安装抽油烟机,并将排烟管道加长超过楼上住户,店主于10月整改完毕,但排烟效果仍不理想。2017年11月1日,县综合执法局会同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再次到现场进行处理。由于多次整改效果仍不理想,该店主主动提出将在一个月内重新选择熬制熟油海椒的地点,并表示在搬离之前将不在家用房内熬制熟油海椒。三、目前,县综合执法局正在会同相关单位草拟《荥经县城市油烟问题整改提升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探索从以下三方面建立健全城市油烟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把好许可发证关,强化源头治理。对新申办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的店铺,一律要求使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二是完善监管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规范完善摸底调查台账、日常巡查记录等,建立专卷,对完成整改的店铺及时进行销号管理;三是理顺前端管理和末端执法,力求取得实效。建立强化协作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形成执法合力,发现问题,迅速查处。对重大问题组织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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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
安岳县
来电人反映资阳市安岳县龙台镇双龙小区违规搭建车棚,并且有餐馆在该违规搭建车棚内设置厨房,排放油烟和乱排污水影响小区内居民生活。
信访人反映的玉柠香伙食团排放油烟和乱排污水影响小区内居民生活的问题龙台镇政府于2017年10月16日接到群众举报当天,由镇分管副镇长李跃勇同志会同环境保护办公室、村建办、龙台建管所到现场处理:一是要求开发商刘昌华对车棚的建设情况给小区居民做出合理解释和及时处置;二是对玉柠香伙食团在装修过程中在厨房屋檐搭建的约2米宽的彩钢板立即拆除;三是对其厨房的油烟净化器排气口排气方向及噪音问题进行整改。2017年10月23日再次到达现场查看整改情况时玉柠香伙食团已对厨房屋檐搭建的约2米宽的彩钢板予以拆除,改为收缩遮阳篷,油烟净化器排气口改道问题已请工匠对其进行了规划和设计,同时提供了其购置的油烟净化器设备的环保检测报告(附后)。2017年10月25日再次到现场督查其整改进度,其正在继续整改。
是
2017年10月27日到现场督查其整改进度,一是其采取地下排放的方式已购置了材料并正在进行施工;10月29日现场核实已整改完毕;二是对开发商搭建的车棚10月30日由县住建局城建执法大队现场调查,并按程序办理;三是请环保局到现场对玉柠香伙食团油烟整改后达标情况予以核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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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
安岳县
来电人反映安岳县岳阳镇洗墨池巷15栋4单元702业主装修房屋噪声太大,打扰邻居休息。
一是2017年11月2日,专项工作组分别于10:16和16:05多次与举报人进行电话联系,举报人均以“不方便接听”为由拒绝接听电话,致使无法核实具体投诉情况。二是2017年11月2日10:30和11月3日10:00,专项工作组分两次前往我县外南街洗墨池巷15栋4单元进行现场核实,但该单元在6至7楼之间楼道设置了钢结构的楼道门,无法到达7楼进行实地查看,经现场盯守,未发现有装修施工现象。经向周边居民了解,近日确有业主利用工作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40)使用榔头等工具进行装修施工,产生了一定的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故群众投诉。
是
经核实,该房屋确系业主新购置,但其业主并未在此居住,与周边居民没有来往,专项工作组无法联系到房屋业主且近日未进行装修施工作业。专项工作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安排专人千方百计与房屋业主进行联系,同时,安排专人进行盯守,待业主或施工工人出现时,再对其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劝解。
117
资阳市
安岳县
安岳县南柠广场广场舞噪声扰民现象严重,屡禁不止,环保督查期间效果很好,但现在反弹严重,甚至还有打架斗殴现象,周围居民意见很大,相关部门也解决不了。10月30日晚,虽有很多警察,问题没有丝毫改观。沱街派出所民警(编号:088561)称噪声问题不归他们管。
2017年10月31日,收到资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第37批转交办(受理编号:2017103101)的信访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了组成专项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投诉者反映的“南柠广场”实际为安岳县“蓝灵广场”,2017年10月29日19:20左右,工作组现场调查时发现,蔡仲成夫妇以及康卿素等10余名广场舞者认为环保整治工作已结束,试图恢复广场舞活动,使用户外移动音响并在蓝灵广场播放广场舞音乐,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是
专项工作组于10月30日15:00与广场舞活动群众代表进行约谈,明确将继续做好蓝灵广场的秩序管理工作,请群众代表协助做好宣传解释,并请广大群众予以支持和理解。约谈结束后,专项工作组对摸排出的主要人员采用“一对一”的形式继续进行劝解,通过思想疏导,大部分群众代表表示理解。
10月30日18:00,专项工作组组织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新局、岳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共计142名工作人员对蓝灵广场进行值守,防止广场舞噪音扰民和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19:20左右,蔡仲成夫妇以及康卿素等10余名广场舞者牵拉出户外移动音响到达蓝灵广场并播放广场舞音乐,专项工作组立即对该行为进行劝解,并极力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经工作组耐心解释,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参与广场舞活动的群众逐步撤离广场。
118
资阳市
雁江区
雁江区迎接镇龙滩村与仁寿交界处有一家搅拌站,晚上施工,生产噪声很大,汽车喇叭声也很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睡觉和休息。另外,该站内灰尘也很大。
11月1日我区接到资阳市迎督领导小组交办的该信访事项之后,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区相关负责同志,于11月2日到达龙滩村搅拌站进行了实地调查。经现场核实,该搅拌站正在进行生产,无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的资质,无环评手续,无规划许可证,现场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覆盖,有扬尘、噪音等污染,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是
针对该搅拌站的相关问题,我区工作人员现场对该搅拌站相关负责人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资雁住建责改【2017】第8号),要求该搅拌站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了现场勘验。执法人员对该搅拌站进行了贴封条,禁止生产的处理。 目前该搅拌站已经停止生产,雁江区建设监察大队已对该搅拌站的相关问题立案调查,并发相关执法文书,针对该搅拌站的相关问题将严格依法处理。
119
资阳市
雁江区
雁江区回龙乡初级中学门口垃圾池离教室大概5米最有,严重影响学校学生、教师和过往居民学习、生活,特别是夏天的臭味大,苍蝇多,强烈要求镇政府将垃圾池搬迁。
该垃圾池问题是第二投诉。2017年11月3日,雁江区回龙乡乡长寇俊杰,分管领导吴世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李昌维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该垃圾池原只供回龙乡初级中学使用,每周消毒一次,每三天清运一次,现因回龙乡中心小学因修建教学楼,回龙乡中心小学倾倒的垃圾池影响施工,暂时拆除了回龙乡中心小学的垃圾池,回龙乡中心小学及中学周边村(居)民的垃圾都倾倒在回龙乡初级中学的垃圾池内,造成回龙乡初级中学生活垃圾池门脱落,垃圾外泄,当清运不及时时,会散发恶臭。10月27日,接到群众投诉后,回龙乡治理办安排相关人员对回龙乡初级中学垃圾池内的垃圾进行了清运。
是
1.督促工作人员立即对池内的垃圾进行了清运;
2.原定一周消毒一次,改为三天消毒一次。由居委会负责督促。
3.原三天清运一次,改为二天清运一次。
4.督促回龙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加快进度,早日重建回龙乡中心小学使用的垃圾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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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
西昌市
马鞍乡官地电站附近小河沟有一无名砂石厂,无任何手续,以清理河道的名义挖砂石盈利,望处理。
西昌市水务局接诉后立即会同巴汝乡政府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检查,该处为云和实业现场作业挖掘。
是
1、责令云和实业现场清淤砂石只能自用,禁止销售盈利;2、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责成巴汝乡政府派人现场监督管理。
121
凉山州
西昌市
盐源转运站公厕未关闭,该转运站已将该区域移交市一小,目前无人管理,臭味扰民。
原盐源物资转运站已经废弃的厕所,毗邻西昌市勘测设计院宿舍,仅一墙之隔,却有臭气散发。
是
1、已安排人员对废弃厕所进行彻底冲洗。2、在厕所墙面书写“禁止使用厕所”标示。3、用木条封闭厕所门,确保厕所不再使用。4、一小聘请临时门卫加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盐源物资转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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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
盐源县
位于盐源县金果街有餐饮店油烟扰民。
2017年11月1日,盐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现场调查核实,金果街烧鸡公餐饮店和果场路三湘粉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扰民,群众反映属实。
是
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器,减轻油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已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123
凉山州
盐源县
位于盐源县梅雨镇附近有马铃薯加工厂夜间生产,污水直排。
2017年10月31日,盐源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基本属实。反映对象为盐源县世富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马铃薯淀粉加工厂(二分厂)项目,该项目位于盐源县下海乡沙坝村三组,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处理马铃薯鲜薯近6万吨,生产马铃薯精致淀粉1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万元。该厂于2017年10月28日开始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有初次清洗马铃薯的废水和生产废水。冲洗废水经沟渠排入外环境,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现场未发现排入外环境现象。
是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停产停业,待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完善,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电话回复投诉人处理结果,投诉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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