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杭州市上城区鉴鉴宠物店(经营者:张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102MA2H3JN6XL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农(畜牧)罚决字[2020]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0年9月22日
执法部门: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动物诊疗活动,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肆佰肆拾肆元陆角整(¥:444.6元);
2、处罚款三仟伍佰元整(¥:3500元)。
两项共计罚没款三仟玖佰肆拾肆元陆角整(¥:3944.6元)。
编辑:
信息来源: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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