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的工作情况。
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部委都有什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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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明确规定对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并对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做出明确规定。
公安部: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 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国家林草局: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
已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打击滥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 集中调配力量,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对市场上摆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摊位、门店、野味餐馆等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查封,对网络发布的食用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和其他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一律依法予以清除,对违法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加大查验追踪力度,依决定加重处罚。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进行全面整顿,依法清理已核发的许可证件和文书。 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的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完善配套法律法规,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市场监管总局:对各地农贸市场、电商平台加大监测力度
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各地的农贸市场和电商平台加大监测力度。对涉及野生动物交易的广告加强专项检测。不管是传统名称还是“暗语”,都会进入监测以及电商平台筛查的敏感词或关键词库,进行监测和处理。 除实物商品交易的电商平台外,还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删除和屏蔽“野味”菜品的订餐信息,指导地图软件服务商清理删除“野味”餐馆的推介和定位信息。 要求对非法交易行为简化执法程序,顶格处罚,从重从快从严打击。01
抵制滥食野生动物,公众应该怎么做?
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身健康的角度,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的不健康饮食观念,坚决停止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参与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活动。
在自身坚决拒绝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同时,也要积极告诫、劝阻自己的亲人不要食用野生动物。
积极配合支持打击违法食用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执法活动,一旦发现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02
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或线索,如何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统一的投诉举报服务,对野生动物交易问题线索优先处理、从严查处,在分流、受理、处理和反馈等各个环节全线提速。
欢迎社会各界发现有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继续通过12315热线电话或者平台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处理,严惩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
03
一般的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两栖爬行动物还能不能吃?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公布的决定,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不管是不是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关于养殖两栖爬行动物,目前农业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
04
哪些是“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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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指的是大自然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猪牛羊鸡鸭鹅等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已成为家畜家禽,不属于野生动物范畴。羊驼在南美洲有数千年的驯化历史,即使长得很“野生”,依然不是野生动物。
“驯化”一词,也含有一个知识点:能够人工繁育算不算驯化?答案是——如果野生动物没有出现进化变异,其野性没有改变,就不算实现驯化,此时的人工繁育只是人类辅助其物种繁衍的一种方式。所以,大熊猫、水貂等即使由人工繁育,也不能改变其“野生动物”身份。
还有一个知识点是:野生动物是一个物种和种群的概念。野狗、流浪猫和看家狗、宠物猫一样,不算野生动物;同理,漫坡吃草、野地啄食的“高山羊”“跑步鸡”,也不算野生动物。而鱼鳖虾蟹,由于与人类基因相去甚远,其体内病毒很难传染给人类——这也是国家相关法律未将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列入禁食范围的主要原因。
到底什么算是“野味”?
一说到“野味”,很多人会想到天鹅肉、穿山甲、熊掌……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但其实,远离野味,不分保护级别。以下两大类“野味”,须提高警惕!
第一类:无证野味
除猪、牛、羊、鸡、鸭、鹅、鱼等常见家养动物以外,不常见的动物被搬上了餐桌,就要怀疑可能是野味。绝大部分野味,基本都来自野外捕捉。
这些野生兽类经常出现在野味市场,不能吃:野猪、野兔、黄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猪獾、狗獾、老鼠、旱獭等。
野生鸟类不能食用,常出现在野味市场的有: 麻雀(各类小型林鸟去毛后以麻雀之名售卖)、斑鸠(俗名野鸽子)、野鸡、野鸭、大雁、禾花雀(原是黄胸鹀,濒危后,以栗鹀、普通朱雀、灰头鹀、黄眉鹀、小鹀等冒充)、猛禽(老鹰、猫头鹰)、鹭鸟(白鹭、夜鹭)、白胸苦恶鸟(白面鸡)、燕雀(俗名虎皮燕)、白腰朱顶雀(苏巧)、云雀、竹鸡等。
野生两爬类同样都不能吃,常出现的有: 各种蛇类、青蛙、蟾蜍(俗名蛤蟆、熏拉斯)等。上图左下方为虎纹蛙,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被当作青蛙误抓食用。
第二类:有证野味
一些所谓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表面上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但 普遍存在野外获取种源,或证件合法但来源非法的“盗猎洗白”问题。这些物种包含: 雁鸭类、鹭鸟、蛇类、果子狸等。
此外, 梅花鹿、蓝孔雀、大鲵(娃娃鱼)、鳄鱼(皮革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狐狸(皮草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等,虽然已经实现了人工繁殖,但其进入餐厅,未必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仍然不建议食用!
还有一些物种,例如蛇、竹鼠、獾,冠以“养殖”之名,容易产生迷惑,到底能不能吃?我们想说的是,没有证据表明,养殖野味能够缓解同一物种的野外盗猎生存压力,养殖野味催生的消费市场,反而很可能加重野外捕捉。因此,一定不要迷信所谓人工养殖的野味。
05
吃了“野味”,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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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吃野味会感染传染病;
2.吃野味会感染寄生虫;
3.吃野味=服毒;
4.吃野味会吃到有毒的重金属;
5.野味不是美味,更不滋补;
6.吃野味是违法的。
吃野味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更多法律!
来源:国务院客户端、新华社
编辑: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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