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

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

2020年9月30日,国家林草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竹鼠、果子狸、豪猪、刺猬、猪獾等64种在养且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提出了分类管理要求,指导养殖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转型。 [2-3]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

林护发〔2020〕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指导养殖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转型,在科学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64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确定了分类管理范围(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积极引导停止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附件类别一所列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三、规范管理允许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附件类别二所列19种野生动物,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四、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工作。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交流,避免产生误解和疑虑。

五、主动做好舆情应对、矛盾化解工作。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化解矛盾。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我局报告。

附表: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30日 [1]

附件: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 [1]

相关知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
杨朝霞:野生动物禁食制度的革新——从野生动物的三重概念入手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禁哪些、怎么禁?
首次明确禁养野生动物范围,12月底前停止养殖!19省出台补偿办法
终于等到“禁食野生动物”法规出台,但这就够了吗?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在即 专家:保护名录待扩围,建议禁食野生动物立法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 “他们”和“它们”该何去何从?(4)
强化法律责任 保护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能吃吗?禁食的界限在哪?权威回应来了

网址: 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 https://m.mcbbbk.com/newsview623309.html

所属分类:萌宠日常
上一篇: 狗细菌性肠胃炎症状
下一篇: 探访南京眼镜蛇养殖场:戒备森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