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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养犬法律底线要清楚,希望大家依法养犬,杜绝此类事件!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内大型犬围咬幼童致其皮肤受伤及肾破裂,引发关注。养宠物需要遵法律、守底线。希望大家依法养犬,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一、纵容恶犬伤人有可能入刑

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不可违反管理规定

遛狗不栓绳、养狗不办证、不为大型宠物正确佩戴嘴套等致人损害,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禁止饲养危险动物

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不要随意遗弃

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及时带它注射疫苗

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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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狗的法律规定

禁止养犬区是指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及单位集体宿舍区等区域,该区域内不得饲养、繁殖、经营任何犬只。严格管理区是指市区、县(市)所辖事处管辖的区域,以及县(市)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该区域内实行养犬许可制度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不得饲养、繁殖、经营危险犬只,且每户限养一只普通犬只,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扶助犬除外。饲养犬只生育幼犬的,养犬人应自幼犬出生之日起60日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送交犬只留检场所。

一、个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申请养犬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因护卫工作需要;

2、有犬笼、犬舍或者围墙等圈养设施以及养犬标识;

3、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4、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5、护卫场所在住宅楼、商住楼、办公楼以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在犬只免疫后凭畜牧兽医部门印发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办理养犬延续手续。养犬人变更住所地、护卫场所的,应当在变更之日前三十日内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养犬变更登记。

犬只死亡、转让他人或者送交收容的,养犬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犬只受让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犬只被没收的,机关应当及时注销养犬登记。

养犬登记证、犬牌、电子标识遗失或者损毁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申请补发、补植。

养犬有没有法律规定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一百零六条(动物使用之禁止),禁止使用以下动物进行展示、表演、体育竞技或者其他工作: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母兽,孵卵期、育雏期的鸟类,产卵期的爬行类和两栖类动物;

(二)身体患病或受伤的动物、精神萎靡不振的动物。

第一百零七条(动物之禁止):

(一)禁止采用踢打、鞭抽等致动物伤害的暴力手段或者的方式驱使动物表演或者竞技。

(二)禁止电击动物,但动物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紧急危害的情形除外。

(三)禁止以禁食、禁水等方式动物,禁止强迫动物超越其自然能力的工作或者表演。

(四)禁止驱使动物进行可能伤害动物的表演项目。

(五)禁止以观赏或者经营为目的挑逗动物之间的互相厮杀和伤害。

(六)禁止以观赏或者经营为目的将小型动物当众投食给食肉类动物,造成对动物惊吓、恐慌、伤害和死亡。

(七)禁止以观赏、拍照为目的以伤害的方式改变动物的面貌,如拔指甲、拔牙等。

(八)禁止纵容游客、公众惊吓、伤害动物。禁止把活体动物作为靶子,纵容游客用支、弓箭、棍棒等捕杀、调戏、伤害动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第六十四条(规范饲养),国家实行规范养犬、猫的。为了保护城镇区域和农村区域的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市、县可以规定每户养犬、猫的最多数量。

各级在城镇范围内划定禁止或饲养猫、犬的区域及禁止或猫、犬户外活动的区域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当吸收动物保护组织代表、宠物动物所有人代表参加。

第六十五条(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城市可以在城镇划定养犬、猫的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在重点管理区内的居民,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重点管理区内的机关、单位、团体或组织等因特殊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须经机关批准,并办理养犬登记。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销售、繁殖、展览烈性犬。

第六十六条(社区参与),国家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宠物动物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和调解工作,增强宠物所有人的责任心,保护和救助流浪猫、犬,兼顾未养宠物者的利益,减少社会争端。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养犬、猫管理规定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规定行为要求和违约责任,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业主应当遵守该公约。

饲养宠物的法律法规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宠物狗饲养的法律法规

第一条为加强对养犬的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市辖区区域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广州市是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畜牧兽医、工商行政、卫生防疫、市容环境卫生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和本规定,协同机关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事处、镇对辖区内的养犬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本市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的行政街范围内以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风景名胜区为养犬地区(以下简称“限养区")。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地区为非养犬地区(以下简称“非限养区”)。限养区的变更,由市提请市会批准后公布。

第五条限养区内养犬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第六条限养区内的军事机关、机关、海关因工作需要养犬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向市备案;科研单位、动物园、杂技团、马戏团因科研、展出、表演等需要养犬的,须经市批准,申领《养犬许可证》,并应实行圈养。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不得养犬。第七条限养区内申请养犬的个人,每户只准养一只,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护照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的单元住房或者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所以,如果被侵权人恶意挑衅饲养的狗导致被咬伤了,那么狗的饲养人或是管理人可以免责。如果被侵权人没有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被咬伤的损害后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存在较大过失的,那么狗的饲养人或是管理人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承担。

民法典对养犬的法律与管理条例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时间为晚上8时以后、上午8时以前,节假日可延长至上午10时;要为犬只束牵引带;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由成年人携带。一般管理区域内,可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但每户限养一只;实行圈养、拴养;外出束牵引带,并由成年人携带;不得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内;居住在楼房的居民禁止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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