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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安局 2025 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14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薛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流浪猫、流浪犬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提出关于我市文明养犬相关建议和分析非常全面,对我市的养犬管理工作有积极的帮助。

一直以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意导向、文明导向,扎实有效开展禁养犬整治、流浪犬清理收容、文明养犬行为规范“三大行动”,不断提升全市养犬管理效果。2024年,全市接涉犬110警情9054件次,对犬伤人、无主犬、多次重复报警举报等重点案事件,综合研判下发重点调度指令115件次,指导监督分局做好涉犬警情诉求全量回访和结果反馈,切实形成工作闭环。全市清理无主犬995只,同比增长4.19%。全市办理养犬登记证5412张,办结12345涉犬诉求727件次,群众满意率100%,有力解决了与养犬管理有关的“急难愁盼”问题,将涉犬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避免升级为案事件,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开展多角度、多维度、全覆盖的文明养犬宣传,参加新闻传媒集团《12345市民热线》直播节目,在热点商圈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布稿件6篇次累计阅读量达百余万次,大力宣传“养犬要登记、遛犬要拴绳、不喂无主犬、不养禁养犬”等文明养犬观念,不断提升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我市已连续24年无一例狂犬病,确保了市民健康和安全。

二、对所提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强化依法管理。依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打击因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养犬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检测,发放犬类免疫证,并做好犬只集中饲养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以及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犬伤处置、狂犬病人抢救治疗、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犬伤规范化处置;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依职责对涉犬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目前,我们主要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2014年5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对养犬进行管理。其中,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弃、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该养犬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

(二)做好收容工作。按照《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走失犬只、流浪犬只、单位和个人自愿送交的犬只、被依法强制收容的犬只全部在留检所得到妥善安置”。我市犬类留检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路272号,占地总面积3万平方米,2015年投入使用,留检所分为办公区、领养区、犬类饲养区、犬食加工储存区和兽医室等组成,各种犬舍313间、2600平方米,全部区域配有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共有各类犬只800余只。同时,我们大力推行“领养代替购买”活动,向社会开放免费领养收容犬只,已有数百余只收容的流浪犬重新回归家庭。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犬类留检所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经费使用、人员管理、犬只收容和领养、犬只建档等,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做好犬只留检观察、免疫医疗、领养及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工作基础上,修缮了留检所硬件设施,保障了犬类管理和留检所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优化信息服务。《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个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2)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3)犬只的两张彩色照片;目前我局养犬登记管理系统已登记85000余只,犬主个人信息,居住地、电话、犬只品种等信息都登记在案。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八条: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应携犬到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在养犬一般管理区内,畜牧兽医部门应当组织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发放免疫证明并建立狂犬病免疫档案。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开展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注射等诊疗服务,协调大连海关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狂犬病等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测,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规范开展犬只产地检疫。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狂犬病防控知识,进一步强化养犬人落实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养犬人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形成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及您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希望今后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大连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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