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一宠物狗伤人
狗主人拒绝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这样赔偿…
近年来,城市小区内饲养的宠物越来越多,因宠物犬伤人而引发纠纷的事件也逐渐增多。《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因此,宠物饲养人对宠物有约束义务,不能任由宠物撒野。否则,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回顾
2020年5月的一天,李先生在乌拉特前旗某住宅小区电梯内被赵女士领的一宠物犬咬伤,受伤后李先生前往医院就诊,支出多项医药费用,并在家休养了7天。李先生认为赵女士对宠物犬有管理不善的责任,要求赵女士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赵女士仅愿意支付部分医药费。后协商不成,李先生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事发地点在电梯的封闭空间内,饲养人对宠物具有客观上不可推卸的管领义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赵女士作为伤人宠物犬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应对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解读
动物由人饲养和管理,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责任采取管束措施,否则伤人应担责。这在《侵权责任法》中有明确规定。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宠物伤人案件中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一般是实际饲养人或管理人。该案属于有动物饲养人的宠物致人损害案件,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由实际饲养人向受害者承担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法治巴彦淖尔
总 编:周良红
责任编辑:李瑞霞
原标题:《经典案例 ▏巴彦淖尔一宠物狗伤人 狗主人拒绝承担责任?法律规定这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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