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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饲养管理规定(精选30篇)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精选30篇)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

  为美化、净化小区居住环境,维护小区公共秩序,防止病疫传播,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当地管理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养犬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及犬牌,严禁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养犬。无证无牌及违反规定的犬只不得进入本小区。

  (2)养犬必须根据犬类主管部门的通告或书面通知,按期携带牌证和犬只到指定地点接受验审免疫接种。

  (3)养犬必须在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凭《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及犬牌),并配合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

  (4)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允许携带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20时至次日6时。

  ●犬只户外活动范围必须在所限定的区域之内。

  ●小型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大型犬必须圈(栓)养,不得出户。

  ●监护人应即时清除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

  ●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监护人应即时清除犬只在梯内的排泄物并确保犬只不会给其他乘坐人带来干扰。由于犬只便溺造成电梯机件的损坏,导致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由此产生的维修、更换等一切责任由监护人全部承担。

  (5)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商铺、物业办公室、销售中心、样板房区域等小区内的公共场所。

  (6)养犬不得妨害他人及影响环境。犬只弱有影响他人生活或休息时,监护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包括将犬只带离本小区范围,并有义务向被影响人做出解释。

  (7)犬只伤人时,监护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去附近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治疗,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将伤者送市畜医防疫部门或其授权的下属蓄医防疫机构留医观察,受伤人的所有医疗费、营养费及误工费等由犬只监护人承担。

  (8)犬只患有狂犬病时监护人应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及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协同公安机关立即予以捕杀。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小区,小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入住小区后,凡饲养犬或其他需办证饲养的宠物的住户须办理与住所地址一致的登记证明、防疫证明、年检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并到物业管理处登记备案。

  二、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饲养的宠物(包括犬和猫),应按市兽医防疫部门的规定定期到市兽医防疫部门或授权的下属市兽医防疫机构为宠物注射疫苗。

  三、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四、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携带犬只、猫等宠物到户外活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2、携犬或其他易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宠物乘坐电梯应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他乘梯人的人身安全。

  3、宠物不可随处大、小便,宠物饲养人应文明遛宠物并携带宠物粪便袋或垃圾袋,及时清除宠物所排泄的粪便。

  五、小区内居民养犬、养猫及鸟类等宠物不得妨害他人,犬吠、猫叫、鸟鸣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六、宠物咬伤或抓伤他人时,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到附近的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进行治疗和注射狂犬病疫苗,并承担相关责任。

  七、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灭鼠药投放、虫害喷药等工作,请各宠物饲养人留意您的宠物安全,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八、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3

  第一条

  为加强小区宠物豢养管理,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述宠物,包括小型犬、猫、鸟等动物;

  第三条

  本小区准予豢养上述宠物,不准饲养家禽家畜(包括: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第四条

  其他宠物豢养规定。参照以下养犬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法律依据

  第五条《市犬类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第六条《市犬类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条《市关于依法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

  第八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限制养犬规定》

  第三章小区内养犬条件

  第十条

  凡本小区内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第十一条

  养犬人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第十二条

  养犬人必须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和《养 犬 许 可 证 》到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

  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行为。

  第四章小区内养犬规定

  第十三条

  园区每户只准养一条观赏犬(体长标准:成年犬一般不能超过50cm),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

  养犬人应为所饲养犬只进行一年一次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小区管理处应做好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

  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犬类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家中无人时,应将犬只妥善安置。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4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构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办学效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包括总则、聘任、行为规范、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附则五项内容。

  第二章 聘 任

  一、教师实行聘任制。聘任教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教师聘任工作由校长负责,在聘任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校委会的监督作用。

  三、教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1.对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认识和感悟,并能身体力行。

  2.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党的教育事业。

  4.男性教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5.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教师聘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双向选择,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基本程序如下:

  1.学校向教师公布教学岗位设置情况和任职条件,供教师选择。

  2.教师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提出应聘申请。

  3.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教师意愿以考试方式进行初选,报校长室审批。

  4.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参考个人意愿以讲课形式进行再选,确定聘任。

  5.公布聘任结果,签定聘任合同。

  五、学校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可以对教师不予聘用;在学期中途,可以根据教学管理考核情况对责任教师予以解聘;教师可以应聘也可以拒聘或辞去教师职务。

  六、学校解聘教师或教师辞聘,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章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礼仪规范

  1.在校衣着整齐,化妆自然得体,不浓妆艳抹。

  2.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同事间应搞好团结,不打架吵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组,不打击诽谤在教育教学上作出成绩积极向上的教师。友爱同事,团结合作,真诚待人,同事见面主动鞠躬问好。

  3.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学生问好应还礼,自觉使用普通话。

  4.进入教室、参加各类会议均应把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接听手机。

  二、教育教学规范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位教职工都要主动关心每位学生及各种校内突发事件。

  2.课前准备要充分,提前一分钟站到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准时进入教室(专用教室教师必须带领学生进入),中途不得离开课堂,不接待家长。

  3.上下课规范行礼、问好、道别,准时下课不得拖堂。

  4.上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教学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板书字迹工整清晰。

  5.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时抓差缺。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6.重视德育在学科中的渗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学生思想道德。

  7.活动课兼任教师要落实好岗位职责,保证四到位(场地、人员、器材、辅导),切实抓出效果。

  8.严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等与教学天关的娱乐活动。

  9.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家访工作,增强教育合力。

  10.树立良好学风,刻苦砖研业务,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生活规范:

  1.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请假,回来要销假。

  2.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及教研活动,做好笔记。

  3.值日教师每天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齐、美观、舒适。

  4.多层次、多渠道关注学生,主动纠正学生不良卫生习惯。

  5.爱护学校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6.食堂排队打饭,安静就餐。

  四.学习规范:

  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学习任务和学习内容参加学习,具体参见《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学习方案》和《兰州大方经典学校德育培训方案》。

  第四章 教学工作要求及考核制度

  一、教学工作要求

  (一)备课:备课是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具体包括备学生与备教材两部分。

  1.备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全面了解学生、贴近学生是整个教学的核心。学生的心理、身体状况、兴趣趋向及意志力等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教学的正常进行与教学效果的彰显,因而教师备课时首先要结合学生原有的基础制定切合实际的学科教学计划,经过备课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组通过和教务处审批后实施。如中途需要变更授课计划,须经教务处批准。

  2.备教材:教师必须反复认真地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并根据教学要求,须超前一周备课并写好教案,上课前对教案反复修改,严禁无教案上课。经验比较丰富的中老年教师可写简案,其他教师写详案。不论详案简案,每节课都必须制订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清晰的教学过程,要提出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和分散难点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学结构,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记录。

  3.备课组全体教师要及时集体备课,共同研究相关教学段的要求、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启发思维的手段,统一教学进度、教学要求、基本达标检测试题。

  附:比较规范教案基本内容

  1.教学课题 2.教学达标要求 3.课型 4.教学重点、难点 5.教具准备

  6.教学过程(包含备学生) 7.小结 8.板书设计 9.作业设置 10.教学反思

  (二)上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教学目标明确。要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好教学的各个环节,使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的实际。

  教学内容正确。教学内容要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对概念、定义的表述,对原理、定律的论证,以及对事例的引用,都要准确无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并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把握教材的内在联系,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将德育渗透于教学之中;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教学方法恰当。教学方法既是科学,又是艺术;既要符合认知规律,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要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师要努力提高演讲、解题、示范、实验操作、制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语言要准确、规范、精练、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授课。板书要正确、工整、清楚、简洁,布局结构合理,体现讲课的重点和过程。要注意仪表美,教师仪表要端正大方,教态要亲切、自然,表情、动作要自然生动。体育教师上室外课要穿运动鞋。

  严格上课规范。教师应该在上课前1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隐性督促学生做好上课准备。上下课要严肃师生礼仪。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调课、不提前下课,不中途离开教室;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的坐立姿势。

  (三)作业的布置和处理: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布置作业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进行精选,作业量要适当,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每天的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凡布置的作业,教师必须先行钻研,对各种解法都要心中有数,并根据作业的难易和容易出现的问题,都要心中有数。

  教师应要求学生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做到字迹端正、整齐清洁,过程完整,格式规范。不准抄袭作业。

  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错改、漏批,批注要工整,符号要统一,记分要客观公正、规范。作业成绩以优、良、中、差评定,并注明批改日期。评语要鼓励性,批改方式可多种多样,但要讲究实效。对基础差的学生,提倡面批;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教师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评讲;对做错者,要令其课后订正。

  关于作业要做到“四有四必”: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评必改。

  (四)辅导: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实行分类指导、提优补差不可缺少的环节。

  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对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能完成学习任务。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组织好课外学习小组,以促进其进一步提高。

  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间互帮互助及组织学习“一帮一”小组等多种形式进行。

  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有记载。辅导时要有全局观念,兼顾其他学科。

  (五)练习:

  (六)成绩考核与评定:考核是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的综合检查,是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手段。

  各科教学要加强平时的学业考查,应该把课堂提问记分、课堂练习记分、作业记分、周末考查折算为平时成绩。

  考前教师要帮助学生进行复习,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从学生实际出发,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试卷要难易适当,分量适中,内容科学,卷面整洁。

  要认真监考,严肃考试纪律,严禁作弊,及时认真地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实事求是的反映学生的真实成绩。

  期中、期末考试后,应该认真阅卷,并及时做好成绩(等级)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认真研究并改进教学措施。

  二、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实行“教师自查、教研组集中查、学校(教务处)统一查”,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学生作业,每日进行上课巡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处罚。如以下行为则属于扣分项目: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有私定教辅材料并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

  3.旷职一天或旷课一节。

  4.不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校本培训。

  5.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监考、阅卷老师违反有关规定。

  6.上班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擅自调课,擅自停课。

  7. 私自随意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

  8.未按规定完成教学工作。

  9.未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研活动、备课活动等。

  10.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

  11.值日工作不及时到位。

  12.上课、集体活动时间、会议时间接打手机。

  13.未按照规定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14.搞有偿家教。

  15.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学人员(含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本细则解释权在校长室。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5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结合目前公司现行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关的一些补充规定。针对到不同城市出差的公司副总、部门经理及一些特定人员的出差,其相关住宿及补助标准如下:

  1、 一般出差到外地,因业务需求需住宿在当地,应提前报知行政部,由公司选择当地快捷酒店预定住宿,据住宿发票实报实销。快捷酒店如:锦江之星、7天假日、如家酒店、168莫泰等等。

  2、 餐费补贴: 副总级别每日补贴50元(午餐30元、晚餐20元) 部门经理每日补贴4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 其他特定人员每日补助30元(午餐15元、晚餐15元)

  3、 其他费用应本着节约节俭的原则,立足于降低费用开支,尽力不乘坐出租车、黑车,减少交通费用支出。

  此规定从20xx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6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执业权利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检察环节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活动,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第四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其有关会见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五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由二人在场,其中一人为接受委托的律师,另一人可以是本所的律师、实习律师或者律师助理。律师异地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人可以是经人民检察院同意的当地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民检察院派员在场的,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一人会见。 第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门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移动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经人民检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派员在场时,所派人员不得干扰律师的正常会见。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阶段羁押期间,根据律师、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安排会见应当不少于二次。

  第九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监管场所内进行。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出示以下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授权委托书;

  二)律师执业证,随行人员中一人可持实习律师证或者律师助理工作证;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在其具体办案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律师的会见通知并办理律师会见事宜。

  第十二条 涉嫌犯罪的单位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涉案人员。

  第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以便侦查部门调整时间,在48小时内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 •

  第十四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填写《会见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后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是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的,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请书》。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了解案件以下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关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 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第十七条 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控告、申诉、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续时,应向律师提供《起诉意见书》及相关的法律手续和案件材料。

  第十九条 律师对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阻碍律师依法会见的投诉,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统一受理。负责审查的部门在受理投诉后5日内向投诉人书面告知处理情况;投诉人不服书面告知处理意见的,可以向办案部门所在的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第二十条 律师在会见时违反法律、执业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侦查人员有权当场提出劝阻和警告;对不听劝阻和警告的,有权中止会见。人民检察院对律师在会见时违反法律、执业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将有关情况通知该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在一个月内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一条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需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应报省检察院审查同意,并同时向该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通报。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若本规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新规定相抵触的,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的规定。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司法厅

  二0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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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7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配备的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员。

  第二条,公司采用统一话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88元(含国内350分钟通话,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钟按每分钟0.19元计费),超额的费用自付为主结算。

  第三条,手机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四条,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

  第五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离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8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全体教师和学生遵守执行。

  第1条: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行走;学生集体上下楼梯的时候,严禁逆向上下:学生集体上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下楼梯,集体下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上楼梯。在楼梯上如果有学生不慎摔倒,在场的学生教师要示意队伍停止行进,迅速救治,不得拥挤肆意践踏并及时有序安全地离开。

  各班级课间操、升旗仪式前一节课下课必须及时,不得延误,上下楼梯时,应以班级为单位,排队行走。靠右行走,一步一级台阶,不争抢,不推挤打闹,不追逐起哄,不骑跨栏杆、扶手,不将身体过多探出栏杆楼梯。根据我校上下楼梯安排中规定的教师维持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具体见宜昌英杰学校学生上下楼梯安排及要求)

  第2条:学生上下楼梯要靠右走,不拥挤,不碰撞,不吵闹,不搞恶作剧,不准一步跨两个台阶,不准两人勾肩搭背地走。严禁学生在楼梯上、转弯处打闹、做游戏等。

  上下楼梯注意事项:①课间午间禁止学生在楼梯上疯打闹。

  ② 禁止学生从楼上向下抛撒一切物体。

  ③学生上下楼梯要靠右走,不拥挤,不碰撞,不吵闹,不搞恶作剧,不准一步跨两个台阶,不准两人勾肩搭背地走,不准倚着楼梯扶手向下滑行。

  第3条:集会时举止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平时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第4条:学生由班级到操场参加集体活动(如做广播操、升降国旗仪式、演出等),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在本班门口走廊上列队后,按照指定的教学楼的楼梯下去。返回时,也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列队后,按照指定的楼梯,回到班级。

  第5条:学生由班级到专用教室上课或者上室外课等,也必须由班级干部组织学生先在班级教室门口列队,在课任老师带领下到指定地点上课。

  第6条: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由政教处负责,班主任和全体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规定。当天值日的领导,在每节课前,都要到到相应的楼梯处组织指挥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没有到岗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有关制度考核处理。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9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部门有限公司协理(不含)以下员工;

  三、责任:

  部门各部门主管;

  四、程序内容:

  1、出勤

   工作时间:以部门现行工作规定时间;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需提交《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一级主管批准后至人 力资源部登记,方可实施。

   打指纹: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纹(共计每日两次)。

  注:忘记打指纹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指纹的时间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予以补签。

  

  

  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部门行政助理处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一级主管及总经理室批准,并至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一级主管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一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50元,以考勤卡为准。(开会迟到两次者,不参加满勤考核)

  迟到、早退标准:根据各岗位现行作息时间如延误到岗者则以迟到计,提前下班者则以早退计;

  例:

  行政人员上班9: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 18:30以前下班或离开,视为早退。

  迟到细则,处理如下:

  A:迟到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迟到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迟到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迟到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注:如遇特殊情况,须于上班前一小时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一级主管请假,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早退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早退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早退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2、 旷工

   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两天内交“辞退处分报告”。

  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旷工一天,扣款个人日工资的300%;

  3、考勤统计

  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奖罚单应在完成流程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由总经理室审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 上级主管在批示员工请假单、休假单时,必须保证该部门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若因人员请假或者补休影响部门营运工作,则追究上级主管责任。

   每月调休次数两次,包括自调和被调。

  五、该制度自总经理批示之日起执行。

  *部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2月18日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0

  为强化企业安全工作管理,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人员和物资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员工出入管理规定

  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厂。

  2、员工需持有公司统一发放的“一卡通”出入厂区。员工未办理一卡通时,需持有由办公室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出入厂区。因患急病、工伤等特殊情况需出门者除外。

  3、员工外出办事、请假等情况,需凭“出门条”出厂。

  4、本厂大门,每天上下班时间开启,其余时间关闭。

  二、来宾出入管理规定

  1、凡是来宾来访时,需在门卫处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说明来访事由,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后,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换取“来宾出入证”。

  2、团体来宾参观时,需填写“参观申请表”,须由有关接待部门陪同才准进入。

  3、员工家属、亲友因私事来访时,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

  4、外包或合作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向办公室申请“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临时出入证”的厂商亦按照来宾来访出入厂手续登记后,方可进入。

  5、以上所有来宾来访,必须由受访人带领进入厂区。若宾客未指定受访人,必须说明来访事由,由相关部门指派专人带领入厂。

  6、若来宾进入车间参观,必须由受访人带领,并且在未经办公室许可的情况下禁止拍照、录像。

  三、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1、车辆入厂时,以司乘人员的驾驶证换取“车辆通行证”,并进行车辆登记后方能入厂。除特殊情况,轿车不允许入厂。

  2、载有物品的车辆出入厂区时,需对所载物品进行检查,具体检查细节参照本规定第四条“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中第1条。

  四、物品出入规定

  1、业务上往来的厂商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厂时先行登记,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出厂。

  2、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废料、员工的大件私人物品和工具等)出厂时均需办理“物料出门证”, 门卫需仔细核对“物料出门证”记载的物品,是否与实物相符,检查无误后放行。

  3、门卫定期需将“物料出门证”按日期汇总整理,以便备查。

  七、相关单据 1、来宾出入证 2、车辆通行证 3、临时出入证 4、员工出门条 5、物料出门证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1

  第一条 控制要求

  1.考勤刷卡时间

  1)上班刷卡时间:7:30-8:00 17:30-18:00

  下班刷卡时间:8:00-8:30 18:00-18:30

  2)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打卡,规定刷卡时间外打卡无效。

  3)员工因工作原因无法正常打卡,应在当天在人事部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关于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指员工于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打卡上班,即为迟到。

  2.早退:指员工于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打卡下班,即为早退。

  3.旷工:指员工不请假而缺勤;无故迟到及早退在30分钟以上者(含30分钟),按旷工论处。

  第三条 关于员工迟到、早退处罚

  迟到或早退,罚款50元/次。

  第四条 关于员工旷工处罚

  1.旷工处罚100元/次。

  2.当月旷工超过3次(含3次),绩效工资取消。

  3.当月累计旷工5次(含5次),处罚500元(工资扣除),绩效考核为0,开除厂籍。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反此条规定一次,公司给予

  双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每人罚款30元/次,绩效考核各扣1分。

  第六条 正当原因并有请假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必须当天在

  人事部登记,登记后不进行考核。

  第七条 请假规定

  1.因故不能按时打卡,提前半小时以上给主管经理请示,经主管经理同意不进行追究。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处。

  2.休息不足一天者,向主管经理请假,经主管经理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则旷工论处。

  3.休息1-3天(含3天),提前24小时以上向主管经理请假,并写请假条,经主管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4.休息3天(含3天)以上,提前24小时以上向主管经理请假,并写请假条,经主管经理、厂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 加班调休

  1.当天安排的工作必须当天完成,实现日事日毕,因个人因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主动加班完成,此情况的加班不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给予调休,不能实现调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费。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2

  为加强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保证某地政府领导用车,做好车辆服务工作,经某地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2点以后收车(某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某地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5倍价值罚款。

  (十四)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凡更换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3

  1.目的

  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各部门权责划分

  3.1人事行政科负责

  1.制定、修改全工厂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工厂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4培训管理

  4.1总论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常规类科目:

  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

  b.工厂制度介绍

  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e.其他

  6)专业技术类科目:

  a.经营和生产部门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b.适合工厂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c.项目管理流程与标准化训练

  d.其他

  4.2.2学徒方式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1.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行政科统筹规划。

  3.人事行政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4

  一、资质管理工作范围

  1、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

  2、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

  3、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

  二、资质管理信息收集

  1、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

  2、积极主动的通过多方途径,如政府网站、上级主管单位、兄弟单位了解最新的资质、人员管理规定,及时为年检、升级、核查、注册做准备工作。

  三、准确理解资质管理规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合格。

  1、对收集的资质管理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2、在充分理解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着手编制年检、延期等申请资料,在准备申请资料需要的内容时应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如业绩、人员证件、学历、职称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检、延期、升级等资质管理工作设计内容较多,如年度审计报告、工程业绩等需公司财务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项资料。故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分清主次和前后顺序,提前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将所需内容的要求、时间进行告知,并对结果进行跟进。

  四、各项申请资料在上报主管单位之前必须留存一份备案,如因修改而出现多份留存,则将不合格资料进行销毁,留存合格资料。

  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资质主管单位各种报表,报表内容如涉及到财务相关内容必须与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力求符合资质要求的同时确保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5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 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须按程序签《派车申请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的发出人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货物情况、签发时间,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同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2.外来货车进出规定

  快递公司车辆等进厂时按程序登记,一般情况下,小快件的配送车辆不准进厂;出厂也同样必须要有《放行条》才准带货物出厂,如果是较晚发货的,发货部门必须签好《放行条》并注明情况交到保安室。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违者乐捐50元;

  3.2 除早、中、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不准进入展示车间东侧道闸以北区域;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相应停车区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办事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公司。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派车申请单》、《放行条》见下,此规定由保安员严格执行。

  8. 已发放通行证的公司车辆,需将通行证放在车辆玻璃右侧,可不必按照此规定执行。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6

  一、任课教师管理职责

  1、通过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培训,能正确使用多媒体教室各种设备;

  2、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3、课前课后的设备清点工作,对丢失的设备(配件等)要负责追回;

  4、下课后清理好微机室的卫生;

  5、下课后务必将学生椅子推至电脑桌下;

  6、保持多媒体教室墙壁整洁,不能随便在墙壁上乱贴乱画。

  二、多媒体教室上课学生管理制度

  1、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

  2、多媒体教室不提供学生自习;

  3、严禁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4、严禁在多媒体教室抽烟、吃东西;

  5、严禁随地吐痰;

  6、严禁在电脑桌上乱丢垃圾;

  7、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8、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7

  为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员工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创建企业文明生产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烟范围:

  1、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2、各车间除吸烟区外的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3、办公楼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厕所、楼梯、过道等区域禁止吸烟;

  4、食堂、厕所及走廊禁止吸烟;

  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车间、办公楼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吸烟点,。

  二、禁烟对象:

  1、公司所有员工;

  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部门)的处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负责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

  2、保安人员负责对上述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三)各部门

  1、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为本部门(单位)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总经办

  总经办负责会议室,各办公楼、厕所、楼梯、过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以外的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留厂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单位)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单位),每次每个罚款10元。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4、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办公楼走廊、过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发现烟头、烟盒,对保安公司或总经办,每次每个罚款10元。

  5、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被罚者将罚款交到财务部。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

  6、对部门(单位)给予罚款处理的,由管理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8

  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费用报销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以前制定的与本规定不相符合的条款一律废止,以本规定为准。

  一、费用报销票据要求

  1、费用报销应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2、发票抬头必须填写公司全称,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错字。若是定额发票,票面上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的也应填写完整。

  3、发票日期与费用报销日期应大体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报销。

  4、发票内容应与真实的业务一致,不同类型的发票应按经济业务的类型分项整理填写在费用报销单上。

  5、发票所开具货物或者劳务名称应与销货单位的经营范围一致,且货物或者劳务名称一般应为具体商品名称或者劳务,不能开具概括性的商品或者劳务名称,如宣传用品、办公用品等。若具体的商品比较多,可以如上述开具,如宣传用品、办用品等。若具体的商品比较多,可以如上述开具,如“材料一批”、“办公用品一批”,但应付“明细清单”,详细罗列具体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不得出现“衣服”、“皮包”、“手表”、“礼品”等个人生活用品。

  6、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数量、单位、单价必须匹配。

  7、所取得的发票上的印章应为“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用票单位、收款单位、供应商单位三者应保持一致,并与相关附件的单位名称相符。

  8、发票不得涂改或者在其表面乱写乱画,有实物需要验收的应由验收人在申购单上签字确认。若需要其他备注的可以再其它单据上注明。

  9、除财务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外,其他收据原则上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1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据,公司财务部有权退回当事人,并要求其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11、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开、代开发票或有意取得假发票、作废发票及失效发票。

  二、凭证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各部门应根据经济业务类型选择使用公司财务部统一订制的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付款单、代垫费用单等。付款单一般在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情况下使用。

  2、报销单与付款单应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填写。

  3、报销单或者付款单应按照项目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报销金额必须保持大小写一致,填写大写金额时应在最高位的上一位封顶(符号为“”),其余位置(包括角、分位)陆没有数字必须填写“零”。不能用“”、“——”、“0”、“另”等符号表示。

  4、费用报销所附票据(面积小于报销单)应从右到左粘贴在粘贴单(白纸也可)上,不得直接粘贴到费用报销单上,不得以印制的未报废报销单据作为粘贴单。

  自制粘贴单大小与报销单一致,上面不得载有保密信息。票据四边不能超过粘贴单宽度,并且平铺粘贴,具备层次感,不得将大量票据重叠粘贴。票据较多时可以多使用几张粘贴单,每张粘贴单上单据数量要适度,并保持单据平整,厚度均匀。票据过大时应按费用报销单大小折叠好,个票据不得突出于粘贴单和费用报销单之外。

  5、宽度、长度不一致的票据尽量分开粘贴,不同金额的票据分类粘贴,便于核实。

  6、小型发票不得粘贴在票据的左上角(左上角2厘米范围内不得粘贴有实质内容的票据),一方便装订后查阅。

  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重新粘贴或者填报,且不论是否通过相关审批流程。

  三、报销费用时间规定

  1、一般性的费用报销,原则上在业务发生后1个月内到公司财务报账。

  2、原则上当月的费用应在当月报销完毕,不得无故将费用延后。所有费用用在年度终了(12月31日)前报销完毕,一般不得留待在第二个年度结算。凡是以前年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报销的,如无特殊原因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

  四、费用报销所需附件

  1、办公费用

  (1)费用报销单

  (2)正规普通发票

  (3)申购单

  (4)如果汇总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必须附详细清单

  (5)大额采购需要附采购合同,定点采购可签订期间合同,合同应交公司财务部备案

  (6)验收单或入库单

  2、通讯费

  (1)费用报销单

  (2)通讯发票

  3、差旅费

  (1)差旅费报销单

  (2)出差的交通发票、住宿发票、通讯费发票等

  (3)出差申请单

  4、车辆费用

  (1)费用报销单

  (2)正规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车船税等于车辆有关的发票。

  (3)车辆维修需维修申请单和车辆结算单。

  5、业务招待费

  (1)费用报销单

  (2)正规的餐饮业或者服务业普通发票。娱乐行业发票不得作

  为业务招待费报销

  (3)按月结算的需附消费清单(备案)

  6、其他费用报销

  (1)费用报销单

  (2)相关业务证明

  (3)与经济业务吻合的正规票据

  上述费用报销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一般应附相关合同等资料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五、本规定自发行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19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 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 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 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 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 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 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 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 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0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区域内标识的管理,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类标识。

  3.职责

  3.1技术发展部负责全公司工艺管道、管架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2 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公司各种安全标识、设备(储槽)名称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各种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

  3.3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共设施、会议接待、来访检查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制作

  3.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上墙制度、标准等标识标准的发布、设计和对各种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

  3.5各车间(部室)负责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负责责标识的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标识的种类

  标识包括厂区内的各种交通导向、提示标识、停车指示、安全制度、提醒牌、工艺管线流向标识、色环标识、车间(部室)名称标识、上墙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标识等。

  4.2标识的制作

  4.2.1 除国家(部门)有明文规定的标识外其它各种标识设计与制作必须符合公司整体基调及要求。

  4.2.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按照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审批后,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制作。

  4.2.3标识制作时,应要求供应商先设计出效果图或制作样本,确认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制作。

  4.2.4标识制作、安装完成后,申请部门与采购人员负责对所有标识的效果、质量进行验收。

  4.3标识的使用规定

  4.3.1 公司各工艺管道按标准印制相应的介质名称、物料流向及物料对应色环;

  4.3.2印制、粉刷的各种标识(箭头、名称)应朝向人员能够清楚看到的位置;

  4.3.3管道架应设置限高标志。

  4.4公司各运行设备、储罐、围堰及相关墙体、罐体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1)各运行设备应制作标准的铭牌嵌入、固定或悬挂于明显位置,便于查看和识别。

  3)各类设备房,如配电室、水泵房、房、停车库等

  4)厂区内道路交通标识须完整,在小区入口处须有禁鸣、限速标识,在主要路口等公共地方须有引路标识。

  5)部位要有对车辆限高、限速、禁止鸣笛的标识。

  6)显眼部位挂贴“消防示意图”、“如遇火警,请勿使用升降机”的标识。 消防通道出入口、地下室出入口消防标识。

  7)变压器和环网柜上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告示牌。

  8)所有机房出入口应悬挂 “机房重地、非请勿进”的字牌。

  9)水景附近须有“请勿戏水”标识,栏杆上须有“请勿翻越”或“禁止攀爬”标识。

  10)标识机电设备按各设备名称、设备责任人标识,标识牌挂贴在设备显眼部位。

  11)库存物资名称应挂贴于货架或物资上,库房门口应贴上“严禁烟火”的告示牌。

  12)对绿化名称、生长习性和科别以及产地进行标识。主要部位设置有与植物相符的绿化标识牌,并安装位置妥当、醒目,标识清晰、完整、干净。

  4.5在服务过程中,应根据服务的内容、性质在显眼位置设立提示标识,服务完成后,撤除提示标识。

  1)高空作业时,在危险区周边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域,对于区域内的财产要做好防护措施,并放置“危险勿近”告示牌。

  2)配电设备维修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告示牌。

  3)清洁大堂、潮湿下雨天气时,应在显眼部位放置“小心地滑”告示牌。

  4)在公共场所刷油漆时,如果油膝未干而现场又无工作人员时,应在显眼部位放置“油漆未干,请勿触摸”的告示牌。

  5)对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要与合格物资隔离并做“不合格物资”标识。

  6)所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着工装、戴工牌。

  4.5.2办公区域的划分须有部门标识。

  4.6标识的管理

  4.6.1安装和制作好的标识由使用人员或片区保洁员负责日常清洁保养工作。

  4.6.2如发现标识已经被污染、涂抹、撕毁、破损或已失去标识意义,应及时申请更换、替补或直接撤销。

  4.6.3当所设置的固定标识需要更改部位或予以撤消时,须经部门负责同意后方能执行。改动影响较大时须经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执行。

  4.6.4各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对各类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的,应责成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4.6.5当有追溯性要求时,应记录其唯一性标识。

  4.7记录的标识

  4.7.1各种记录都是有效的标识,在填写记录时,应如实的、完整的填写每一项目,责任人应签字确认。

  4.7.2各部门应定期按日期顺序进行记录整理,并妥善保存。

  5.附则

  5.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1

  为规范学校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各岗位的编制及定编

  1、学校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各职能部门对职位的设定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设可不设的坚决不设,真正做到按需设定。

  (二)、员工的聘用

  1、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学校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学校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4、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互配合实行

  5、试用期的期限为一个月,实习人员应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开始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训中学习的各方面知识

  6、员工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7、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制定的薪酬标准发放。

  8、员工试用期满3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校长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学校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

  9、学校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0、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11、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理辞退手续。

  12、员工与学校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1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5、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6、学校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核实,对符合聘用的经校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前台办理辞退手续。未经校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1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1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学校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终止合同手续。

  1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学校有权予以开除。

  2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学校以前,必须交还学校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奖励

  1、本校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2、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用人部门提名

  2)学校审核

  3)校长批准

  (四)、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学校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学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2

  第一条 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早班——7:00~15:00点;中班——15:00~23:00 点;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 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

  第八条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

  第九条

  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

  第十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

  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3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全园师生在园安全。幼儿园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幼儿园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钢叉、橡胶辊、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幼儿园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园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园长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幼儿园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4

  1、值班人员要写好比较完整的病史记录及处理过程,抢救危重病人更须详细记录。

  2、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必须补齐药品(凭处方)及器械,清洁室内卫生。周日夜班和周一送总院进行总消毒,周三班负责大扫除。上班后对某些特殊病人的病情必须向有关科室医师交代病情及处理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下一班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清点有关药品、器械及卫生情况才接-班,交-班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完成(周一、周三例外)。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可擅自离开,杜绝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必须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4、值班人员一般不出诊,如特殊情况必须出诊,必须挂牌表明去向及时间。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挂号制度及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5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公司电脑以及网络资源仅为办公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第二条 公司内部由专人负责电脑的维护、维修等各项工作,公司

  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 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均由电脑管理员统

  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五条 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

  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丢失的,后果自负。

  第六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

  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管理员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删除操作中引起的数据丢失和系统出现错误等由此类文件所有者负责。

  第七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和使用通讯软件

  上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一律罚款200元,再次发现者将立即予以开除。

  第八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

  硬件设备,如有发现,一律由行政办进行严肃的处罚及处理。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

  络设备,对有破坏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

  第十条 具有上网权限的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

  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

  广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对话的情况下,发表、讨论、

  诽谤有损公司员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

  三、电脑安全及维护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定期备份工作文档、数据、图纸等文件,对重

  要的或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文件需要在两人或者负责人

  监督下进行备份操作,并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存。员工

  未经许可,不得为他人(包括离职员工)复制公司内部

  任何数据资料。对于严重构成有损公司利益、造成公司

  经济损失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使用者应该经常整理电脑文件,以保持电脑文件的整齐,

  建议每月要进行电脑硬盘碎片整理操作。

  第十四条 员工应该保持电脑周围环境的清洁,键盘,鼠标机箱,显示器等不应

  堆积灰尘,应该每日清理。

  第十五条 遇到突然停电时,必须等待3分钟后才能再次开启电脑

  电源,以免造成电脑主电路板损坏,如有UPS电源供电

  的,在突然断电后的12分钟内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以免

  UPS电源损坏。

  第十八条 应将机箱放在空气容易流通的地方,室温应维持在28度左右,以确

  保电脑正常运行。电脑的机箱上不允许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 如遇电脑故障,需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并交由行政办,统一调派

  专人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人验收并签字。如碰到有

  硬件损坏要更

  换的,由电脑管理员写出情况说明并加上使用者的购买

  申请,然后交

  行政办。

  第二十条 如电脑出现问题,没有及时报修,或因使用者操作不当

  所引起的电脑相关损坏,由该电脑的使用者负责赔偿或

  交由行政办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使用电脑,在不影响电脑使用者及正常工

  作的情况下,鼓励不会使用电脑的员工,在经管理员的指导下学习电脑知识。

  五、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办、电脑管理员以及各部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沈阳天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的易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7

  一、商品入库流程

  1、采购部下定单时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做到以销定进。

  2、采购部审核订单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订单录入后,采购部通知供货商送货时间,并及时通知仓库。

  4、当商品从厂家运抵至仓库时,收货员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是原装短少、邻近效期等情况。收货人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上报采购部;若因收货员未及时对商品进行检查,出现的破损,原装短少、邻近效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收货员承担。

  5、确定商品外包装完好后,收货员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单、随货同行联,对进货商品品名、等级、数量、规格、金额、单价、效期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方可入库保管;若单据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应及时上报采购部;若进货商品未经核对入库,造成的货、单不相符,由该收货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入库商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按照商品外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搬运;在堆码时,应按照仓库堆放距离要求、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商品损坏由收货人承担。

  7、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收货员和仓库管理员核对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验收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单证号码、验收情况、存货单位等,做到帐、货相符。若不按照该制度执行验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管理员承担。

  8、按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二、商品出库流程

  1、业务部开具出库单或调拨单,或者采购部开具退货单。单据上应该注明产地、规格、数量等。

  3、仓库收到以上单据后,在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4、出库要分清实物负责人和承运者的责任,在商品出库时双方应认真清点核对出库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以及外包装完好情况,办清交接手续。若出库后发生货损等情况责任由承运者承担。

  5、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在当日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账货相符。

  6、按出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仓库盘点流程

  1、盘点准备

  仓库主管将还未有自编码的存货通知支援中心补编编码,并通知有关部门填制相关单据处理帐外物资。 营销部、鞋业部和服装部通知厂家和客户在盘点日期间停止送收货品。 财务部将盘点日前已经审核生效的单据记帐。 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对货品进行分区摆放,存货以产品区、辅料区、产品待检区、次品区、台面辅料区、样板鞋区分成六大区域分别得出存货实存情况。

  2、盘点进行

  仓库主管组织仓库人员初盘存货,对存货六大区域各指派1人担任组长,2人配合。以盘点表记录初盘结果。仓库主管连同另外4名员工组成复盘小组,对初盘结果进行复盘,出现差异仓库自查原因。 仓库主管将初盘数据输入电脑,将《盘点单》打印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组织公司人员组成抽盘小组,以2人为1组对各大区域进行抽盘工作。抽盘人员从实物中抽取20%复核初盘资料,从初盘资料中抽取30%对实物进行抽盘。抽盘量要求占总库存的50%。发现差异由仓库主管重新盘点更正初盘资料。差错率高于1%,仓库主管对该区域货品进行重新全盘。经复盘通过的《盘点单》由财务部审核,并打印一式二份,由仓库主管、财务主管签字,各持1份。

  3、盘点后期工作

  仓库主管将已审核《盘点单》导出为进、出仓单,电脑自动生成《盘盈单》和《盘亏单》。仓库主管查找盘盈盘亏的原因,并将《库存盘点汇总表》和差异原因查找报告交财务主管复核上交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据审批结果审核《盘盈单》和《盘亏单》调整库存帐。

  4、盘点其他规定

  盘点工作规定每月进行一次,时间为月末最后2天。头天晚上8时开始至次日中午完成初盘和复盘工作,下午进行抽盘工作。 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货品磅码、单位必须规范统一;名称、货号、规格必须明确;数量一定是实物数量,真实准确;绝对不允许重盘和漏盘。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盘点数据不真实,责任人要负过失责任。 对于盘点结果发现属于实物责任人不按货品要求收发及保管财物造成损失,实物责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8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禁烟的基本原则、区域划分、管理权限和奖罚等。

  二基本原则

  1、为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全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规定《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2、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级领导要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各级领导、外来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违反者一视同仁。

  三、禁烟范围的划分

  为了照顾常住公司内集体宿舍的员工,允许在室内吸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烟带丢在室外,人走烟灭。

  四禁烟的管理权限

  1、安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3、工会协同办公室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要把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列入评比文明班组和劳动保护监督之一。

  4、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有关部门接待人应向外来客人交代本规定的内容。

  五.奖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章吸烟及情节严重者,依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置执行。

  2、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对所在部门或个人处以每只10元的罚款。禁烟区内吸烟按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离岗吸烟者,按《温州市联成色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条例处罚。

  4、各级领导在禁烟中应以身作则,违反规定者加重处罚。

  5、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发现禁烟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要追究管理责任,并扣当月岗位责任工资20~50%或罚款。

  6、对违反本规定者,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

  7、罚款费用可用于奖励对安全、消防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和部门,具体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总经理审批。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 篇29

  为了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20xx年9月1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 72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 ,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如为患者本人的,必须提供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签名。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 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 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 、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六、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患者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的权力、内容以及复印病历收费等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1.患者本人亲自来院复印病历的,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

  2.患者亲属代理(被委托)复印客观病历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等有效身份证件。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历中的客观病历资料须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复印室去复印。

  4.纠纷病历由科室领导、负责人或当班工作人员直接与医务科联系,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5.按《条例》中规定可以复印的客观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及出院总结。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7.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备注:申请人需提供复诊号(门诊号)或住院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调取病历。

  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明确加班费给付条件、流程和标准,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条 员工加班分为两种,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调集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员工申请并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非指定加班。

  第四条 加班费是指公司为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所给付的报酬。

  第五条 公司倡导高质、高效的工作模式,严格控制各类加班。

  第六条 高级主任(一般专业人员三级)及以下职级员工加班,符合本规定其他条件及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加班的,可付给加班费。

  第七条 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公司内外会议、活动或培训的,不视为加班。

  第八条 加班须事先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须在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并经本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批准。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门有三人以上同时加班,可以在当日下班前统一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三、指定加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或组织者在当日下班前统一填写《加班申请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 加班审批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加班的真实性与必要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加班的条件规定。

  第十条 加班费计算。

  一、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

  二、加班费以员工的时薪为基础计算,加班费=加班时数*时薪*给付倍数,其中,时薪=岗位工资/月法定工作小时数(目前为167.4),给付倍数标准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给1.5倍;

  四、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3倍。

  第十一条 加班费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二条 加班餐费补贴。

  一、加班人员可申请误加班餐费补贴。

  二、加班餐费补贴为10元/餐,可申请的餐数标准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加班,超过2小时,可申请1餐;

  (二)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3.5小时以上,可申请1餐;

  (三)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7小时以上,可申请2餐。

  第十三条 双休日加班的,须安排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付给加班费;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须付给加班费。凡未曾按照本暂行规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费申请的,公司不予确认,不支付加班费。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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