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关于乐清市犬只领养的通告

关于乐清市犬只领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有效预防和防止流浪犬伤人事件的发生,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随着我市养犬工作的逐步推进,为确保犬只管理工作形成一个长效管理、捕捉、收容和查处的机制,近期,市养管办在我市限养区内开展流浪犬、无主犬捕捉行动,捕捉流浪犬若干只。为了给狗狗们寻一位有爱心、责任心的主人,给它们一个安全、温暖的家,市养管办推出犬只领养活动。

一、领养流程:

1、关注“温州养犬”公众号,点击“养犬服务”—“爱心领养”,选择所需领养的犬只,在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后,提交申请。

2、市养管办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领养人至乐清市犬类管理服务窗口办理领养手续,当场注射疫苗、植入芯片并发放犬牌。

二、领养注意事项:

1、领养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按照《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一户一犬的原则,已有办证犬只的,该户不得领养。

3、领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在领养犬只时,必须严格遵守《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需具有为本人所有且不妨碍相邻住户出入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犬只饲养场所和设施。

4、其它按规定不符合领养条件的,不得领养犬只。

乐清市犬类管理服务窗口地址:乐清市区晨沐广场步行街21-22号,联系电话:0577-6188706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一批无主犬只领养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7日。

附件:1、领养犬只申请表

          2、乐清市第一批领养犬只信息表

乐清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领养犬只申请表.docx 附件2:乐清市第一批领养犬只信息表.pdf

相关知识

关于犬只领养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犬只饲养管理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政策解读
南充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犬只管理的通告
贵阳关于规范养犬管理的通告(2020年)
关于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
江西丰城关于加强犬类管理及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
刚刚!内江发布重要通告:加强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
我县开展收容犬只领养活动
四川理工学院关于禁止在校园内饲养(携带)犬只等宠物的通告

网址: 关于乐清市犬只领养的通告 https://m.mcbbbk.com/newsview766137.html

所属分类:萌宠日常
上一篇: 温州哪里可以买到缅因猫(温州)这
下一篇: 温州哪里有卖宠物的市场?这里可以